[担保]七彩化学(300758):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担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公司日常所需经营资金以及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具体如下: 1.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敞口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贴现、保函、开立信用证、银团贷款等信用业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惠祥先生、臧婕女士对上述授信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92亿元,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2.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市分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贴现、保函、开立信用证等信用业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惠祥先生、臧婕女士对上述授信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3.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需求决定。上述授信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人徐惠祥先生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 5.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本次事项的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向兴业银行、邮储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惠祥先生、臧婕女士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本次事项的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为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丰投资”),徐惠祥、徐恕、臧婕分别持有惠丰投资72.50%、19.25%、8.25%的股份,三人间接持有公司19.37%的股份,臧婕直接持有公司7.35%的股份,徐惠祥直接持有公司11.89%的股份,徐惠祥与臧婕为夫妻关系,徐恕与徐惠祥为父子关系,三人合计持有公司38.61%的股份,徐惠祥、臧婕于2024年5月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徐恕先生、徐惠祥先生、臧婕女士均为中国国籍,其中,徐惠祥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徐恕先生、臧婕女士未在公司担任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上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为解决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公司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惠祥先生、臧婕女士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有助于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拓展,保障公司稳定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为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助于日常资金周转,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惠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臧婕女士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事项,关联董事应当回避。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徐惠祥先生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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