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600050):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通财务公司与联通集团签署《2026-2028年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5-044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 公司签署《2026-2028年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日常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交易主要为了满足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红筹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运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有助于财务公司业务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交易事项服务定价原则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财务公司利益的情形,亦未影响本公司和财务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6-2028年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忠岳先生、简勤先生、唐永博先生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和所有监事均一致表决通过。 由于《2026-2028年金融服务协议》项下预期的交易金额上限合计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但未达到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相关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的交易原则,并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定价合理,有利于本公司经营的正常开展,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会会议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1、同意财务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含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联通集团”)签署《2026-2028年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限额事项;2、本关联交易涉及的《2026-2028年金融服务协议》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3、本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双方日常及一般业务往来,且按一般商业条款签订,服务定价原则公平公允,符合本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4、本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2年10月28日,财务公司与联通集团签署《2023-2025年金融服务 协议》并设定了2023-2025年各年度的交易额度上限,该协议期限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 发布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公司与联通集团签署〈2023-2025年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2024年,财务公司与联通集团公司签署了《2023-2025年金融服务变更协议》调整2024年及2025年贷款服务交易额度上限。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发布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3-2025年金融服务变更协议〉暨调增贷款服务交易限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本公司2023-2025年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公司2026-2028年关联交易的类别以及预计金额: 单位:人民币亿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经营全国性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的大型综合电信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01HYK9X,成立于1994年6月18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48.16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陈忠岳,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经营业务为:固定通信业务、蜂窝移动通信业务、第一类卫星通信业务、第一类数据通信业务、网络接入业务(具体业务种类、覆盖范围以许可证为准);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VSAT)通信业务、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无线数据传送业务、用户驻地网业务和网络托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语音信箱业务、传真存储转发业务、X.400电子邮件业务、呼叫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和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信息通信技术》期刊出版;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演出剧(节)目、表演,动漫产品,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 经营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备生产、销售、设计施工业务;招标代理;自有房屋出租;电子通信器材的销售;承办展览;专业人员培训;物业管理;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广告业务;编制、发行电话号码簿。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7,136.24亿元,净资产人民币3,898.57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3,910.35亿元,2024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239.93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之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6.46%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规定的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联通集团与财务公司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合作中均依据协议积极履行其义务,为交易对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本次关联交易的双方均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财务公司与联通集团拟签署《2026-2028年金融服务协议》,该协议经本公司、联通红筹公司审议通过及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026-2028年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如下: (一)存款服务 1、主要内容 联通集团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定价原则 存款利率上下限应遵循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存款规定,参照联通集团主要合作商业银行向其提供同期限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及/或财务公司向其他客户提供同期限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 (二)贷款及其他授信服务 1、主要内容 包括:贷款,票据贴现等。 2、定价原则 贷款及其他授信服务利率应遵循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础,参照联通集团主要合作商业银行向同类型企业提供同期限同种类贷款及其他授信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及/或财务公司向其他客户提供同期限同种类贷款及其他授信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 (三)其他金融服务 1、主要内容 包括:结算服务,委托贷款等。 2、定价原则 1 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日常关联交易是联通运营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的交易。联通集团与财务公司有长久的合作关系,对彼此的业务需求有深入了解,且双方均具有相关业务的经营资格和信用能力,能提供满足彼此需要的高效优质的服务。本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保障联通运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并有助于其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项下签署的各项协议的条款公平、合理,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6-2028年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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