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隆健康(002105):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健康 公告编号:2025-041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董事会拟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玖拾捌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肆拾贰万元。中汇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在202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为维持公司审计的连续性,结合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情况,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系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昝丽涛,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10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廖坤,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1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婵娟,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3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家数8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中汇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参考公司上一年度审计费用、本年度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具体工作量、结合目前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后,审计总收费为人民币14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2万元),与上一年审计费用(含内控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依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所提交的2025年第七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年报审计期间,能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和经营成果。 综合考量公司发展与审计连续性的需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提报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七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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