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中关村科技租赁(01601):须予披露交易融资租赁交易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中關村科技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ZHONGGUANCUN SCIENCE-TECH LEASING CO., LTD. (一家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601) 須予披露交易 融資租賃交易 融資租賃協議 董事會謹此宣佈,於2025年9月16日,本公司作為出租人與承租人訂立融資租 賃協議III,據此,(i)出租人將購入承租人自有租賃資產III,轉讓價款為人民幣 20,000,000元;及(ii)出租人將租賃資產III租回給承租人,租賃期為36個月,總租 賃款項約為人民幣21,665,268元,括融資租賃本金為人民幣20,000,000元及融資 租賃利息收入(含增值稅)約為人民幣1,665,268元。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5年6月30日有關融資租賃協議I及融資租賃協議II的公告。 由於融資租賃協議下的交易在12個月內進行,根據上市規則第14.22條,根據其 進行的交易須作為一系列交易合併計算。由於融資租賃協議合併計算後的最高 適用百分比率高於5%但低於25%,融資租賃協議III項下的交易構成本公司之須 予披露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章項下的通知及公告規定。融資租賃協議 董事會謹此宣佈,於2025年9月16日,本公司作為出租人與承租人訂立融資租賃協議III,據此,(i)出租人將購入承租人自有租賃資產III,轉讓價款為人民幣20,000,000元;及(ii)出租人將租賃資產III租回給承租人,租賃期為36個月,總租賃款項約為人民幣21,665,268元,括融資租賃本金為人民幣20,000,000元及融資租賃利息收入(含增值稅)約為人民幣1,665,268元。 融資租賃協議III的主要條款如下: 日期 融資租賃協議III日期為2025年9月16日。 訂約方 出租人: 本公司 承租人: 一間在中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主要業務為靶材、電晶體設備、電晶體設備零部件及服務三大板塊 經作出所有合理查詢後,就董事所知、所悉及所信,承租人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以外的獨立第三方。 租賃資產 租賃資產III為半導體設備,賬面淨值約為人民幣28,596,088.50元。 承租人不單獨核算租賃資產III的稅前及稅後利潤。用於收購融資租賃協議III項下的租賃資產III的轉讓價款由本公司一般?運資金及內部資源撥付。若承租人已妥善、充分履行了融資租賃協議III項下的所有義務,根據融資租賃協議III的條款和條件,承租人有權利在融資租賃協議III屆滿時以代價人民幣100元的名義價值收購租賃資產III。 租賃期 融資租賃協議III租賃期為36個月。 租賃款項及付款 根據融資租賃協議III,總租賃款項約為人民幣21,665,268元,括融資租賃本金為人民幣20,000,000元,及融資租賃利息收入(含增值稅)約為人民幣1,665,268元。承租人須根據融資租賃協議III的條款及條件於租賃期內按季(期末支付)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賃款項。 融資租賃協議III項下的條款,括租賃資產III的轉讓價款、融資租賃本金、融資租賃利息收入和其他費用乃由承租人與出租人參考租賃資產III的賬面淨值及中國同類型融資租賃產品的現行市場價格,並經公平磋商後釐定。 擔保及保證 融資租賃協議III的擔保及保證安排如下: 承租人之一名最終實益擁有人就融資租賃協議III項下承租人之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訂立融資租賃協議的理由及裨益 本公司的主要業務為向客戶提供融資租賃及諮詢服務。訂立融資租賃協議為本公司部分日常及一般業務,預期將為本公司帶來穩定收入及現金流。 董事認為訂立融資租賃協議III將在租賃期內為本公司帶來收入和利潤,符合本公司業務發展策略。鑒於融資租賃協議III基於正常商業條款訂立,董事認為融資租賃協議III的條款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 訂約方的資料 本公司的資料 本公司是服務中國科技和新經濟公司的先行,並是最為專業的融資租賃公司。 作為中關村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唯一的融資租賃平臺,本公司提供高效的融資租賃解決方案和多樣化的諮詢服務,以滿足科技和新經濟公司於不同發展階段的金融服務需求。本公司的融資租賃解決方案主要採取直接租賃和售後回租的形式。本公司還提供多樣化的諮詢服務,括政策諮詢和管理及業務諮詢,以幫助客戶實現快速增長。 承租人的資料 承租人為一間在中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主要業務為靶材、電晶體設備、電晶體設備零部件及服務三大板塊。 上市規則的涵義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5年6月30日有關融資租賃協議I及融資租賃協議II的公告。 由於融資租賃協議下的交易在12個月內進行,根據上市規則第14.22條,根據其進行的交易須作為一系列交易合併計算。由於融資租賃協議合併計算後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高於5%但低於25%,融資租賃協議III項下的交易構成本公司之須予披露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章項下的通知及公告規定。 釋義 在本公告中,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本公司」 指 中關村科技租賃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註冊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在聯交所上市(股份 代號1601)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融資租賃協議」 指 融資租賃協議I、融資租賃協議II及融資租賃協議III 「融資租賃協議I」 指 出租人與承租人於2024年12月25日訂立的融資租賃協議 「融資租賃協議II」 指 出租人與承租人於2025年6月30日訂立的融資租賃協議 「融資租賃協議III」 指 出租人與承租人於2025年9月16日訂立的融資租賃協議 「獨立第三方」 指 並非本公司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且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並與其概 無任何關連的任何人士或公司 「租賃資產」 指 租賃資產I、租賃資產II及租賃資產III 「租賃資產I」 指 靶材生產設備,賬面淨值約為人民幣32,207,306元「租賃資產II」 指 半導體設備,賬面淨值約為人民幣21,953,190元「租賃資產III」 指 半導體設備,賬面淨值約為人民幣28,596,088.50元「承租人」 指 河南東微電子材料有限公司,一間在中國成立的 有限責任公司,主要業務為靶材、電晶體設備、 電晶體設備零部件及服務三大板塊。有關承租人 之最終實益擁有人的信息,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 2025年6月30日之公告 「出租人」 指 本公司 「上市規則」 指 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僅就本公告而言,不括中國 香特別行政區、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 「人民幣」 指 中國法定貨幣人民幣 「聯交所」 指 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增值稅」 指 增值稅 承董事會命 中關村科技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 張健 中國北京,2025年9月16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括執行董事何融峰先生及黃聞先生;非執行董事張健先生及張春雷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吳德龍先生及林禎女士。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