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新丝路文旅(00472):委任行政总裁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472) 委任行政總裁 新絲路文旅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佈,執行董事王賡宇先生(「王先生」)已獲委任為本公司行政總裁,自二零二五年九月十六日起生效。 王先生之履歷詳情載列如下: 王賡宇先生,39歲,於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三日獲委任為本公司執行董事。彼亦自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起一直擔任董事會主席、本公司提名委員會主席及本公司薪酬委員會成員。彼現任北京華軟盈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執行董事。根據披露,彼為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北京銅官盈新文化旅遊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盈新發展」)(股票代號:000620)的實際控制人、總裁及董事長。彼亦為盈新發展全資附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東新華聯國際置地之董事。 王先生擅長於策略併購、資訊科技、醫療大健康和文化教育產業的股權投資及資產管理業務,主導和參與了多項科技領域企業併購和IPO項目。王先生在工作期間,曾深度參與了國家「十三五規劃」金融部分的研究和編寫工作,是監管機構內多項重點課題的特邀專家。彼兼任北京銀安養老金融研究院理事長、清華五道口養老金融50人論壇副秘書長等社會職務。 王先生曾任職於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研究局、市場司及海通國際等金融機構。彼為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應用經濟學博士後研究員、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訪問學者,持有中國人民大學管理學博士、法學學士、香港中文大學金融碩士等學歷。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王先生並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職務,且於本公告日期前過往三年內並無於任何其他公眾公司(其證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擔任任何其他董事職務,亦無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層管理人員、主要或控股股東有任何關係。 於本公告日期,王先生概無於本公司股份中持有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權益。 王先生已與本公司訂立服務合約,據此,彼同意擔任執行董事,自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三日起初步為期三年。根據王先生與本公司就其獲委任為本公司行政總裁而將予訂立之服務合約,王先生將每年收取1,200,000港元酬金,有關金額乃由董事會根據本公司薪酬委員會之建議經參考其資歷及於本集團之職務及職責以及現行市況後釐定。 自王先生獲委任為本公司行政總裁後,由於王先生目前同時擔任董事會主席及本公司行政總裁,有關安排偏離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附錄C1所載之企業管治守則(「企業管治守則」)之守則條文第C.2.1條。 董事會相信,由同一人士同時擔任主席及行政總裁職務可確保本集團貫徹之領導,更有效及有效率地規劃本集團之整體策略。董事會亦進一步相信,現有安排不會損害權力與職能兩者之平衡,因現時由經驗豐富之優秀人才組成之董事會(其中具備充足之人數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亦能有效確保兩者平衡。因此,董事會認為於有關情況下偏離企業管治守則之守則條文第C.2.1條實屬妥當。此外,在由四名執行董事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之董事會監察下,董事會具備適當之權力制衡架構,可提供足夠制約以保障本公司及本公司股東之利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會並不知悉任何其他有關委任王先生為行政總裁而須知會本公司股東的事宜,亦無其他資料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條之規定予以披露。 董事會謹此熱烈歡迎王先生履新。 承董事會命 新絲路文旅有限公司 主席兼執行董事 王賡宇 香港,二零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四名執行董事,分別為王賡宇先生、張建先生、杭冠宇先生及沈楊先生;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分別為丁良輝先生、周安橋先生及文藝女士。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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