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盛新材(30084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849 证券简称:锦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6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1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荣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经董事会全体成员投票,一致同意选举阮荣涛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选举高丽君女士、陈睿锋先生、陆培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并由会计专业人士陈睿锋先生担任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并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效率,公司对组织结构进行优化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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