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尔股份(00234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5-34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9月12日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路669号公司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8日。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邰紫鹏先生。 (7)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48人,共计代表股份158,482,7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012%。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155,751,5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60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338人,代表股份2,731,2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12%。 (2)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3)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7,939,2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1%;反对48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0%;弃权5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78,5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0152%;反对4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1548%;弃权5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299%。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邰紫鹏先生、黄东保先生、盛扛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01选举邰紫鹏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5,897,6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88%,邰紫鹏当选;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4573%。 2.02选举黄东保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5,847,7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74%,黄东保当选;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7,0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091%。 2.03选举盛扛扛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5,824,8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30%,盛扛扛当选;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4,1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506%。 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周萍华女士、张庆茂先生、齐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3.01选举周萍华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5,828,6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53%,周萍华当选;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7,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763%。 3.02选举张庆茂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5,851,0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95%,张庆茂当选;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0,3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182%。 3.03选举齐萌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5,859,8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50%,齐萌当选;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9,1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208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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