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水科技(301190):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12日 21:21:38 中财网
原标题:善水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190 证券简称:善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国荣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要,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转出日账户余额为准,约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4.34%,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黄国荣、吴新艳、吴秀荣、吴亭亭、黄连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黄国荣、吴新艳、吴秀荣、吴亭亭、黄连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1)授权董事会确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7)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黄国荣、吴新艳、吴秀荣、吴亭亭、黄连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依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2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及规定,制定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黄国荣、吴秀荣、吴新艳、吴亭亭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及规定,拟定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黄国荣、吴秀荣、吴新艳、吴亭亭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归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交所、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4)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6)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7)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8)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时,对标的股票的受让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止。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董事会在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一步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黄国荣、吴秀荣、吴新艳、吴亭亭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拟定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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