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嘉利国际(01050):授出购股权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Karri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 嘉利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050) 授出購股權 本公佈乃根據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7.06A條而作出。 嘉利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稱「本集團」」)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董事會已議決於二零二五年九月四日(「授出日期」)根據本公司於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日採納之購股權計劃(「購股權計劃」)向承授人(「承授人」)授出合共73,380,000份購股權(「購股權」),以認購合共最多73,380,000股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元之普通股(各為一股「股份」),惟須待承授人接納後方可作實。 已授出購股權詳情如下: 授出日期: 二零二五年九月四日 授出購股權行使價: 每股1.17元,即下列各項之最高(i)股份於授出日期在聯交所發出的每日報價表所列的收市價每股1.17 元;(ii)股份於緊接授出日期前五個?業日在聯交 所發出的每日報價表所列的平均收市價每股1.044 元;及(iii)於授出日期之股份面值0.1元 授出日期之股份 每股1.17元 市場價: 股份之權利) 購股權行使期: 根據購股權計劃自授出日期計10年可行使全部或部份購股權。 購股權之歸屬期: 購股權有最低12個月之歸屬期基於要滿足刊列於個別承受人之授予函內歸屬期條件,購股權歸屬須按下列 歸屬計劃: (i) 30%之購股權將於二零二六年九月四日歸屬,自 二零二六年九月四日至二零三五年九月三日 止期間可予行使; (ii) 30%之購股權將於二零二七年九月四日歸屬,自 二零二七年九月四日至二零三五年九月三日 止期間可予行使;及 (iii) 40%之購股權將於二零二八年九月四日歸屬,自 二零二八年九月四日至二零三五年九月三日 止期間可予行使。 績效目標: 購股權的每次歸屬將視乎各購股權承授人的個別績 效考核結果而定。本集團將於每次歸屬前對各購股權 承授人進行績效考核,而績效考核標準(如財務基準 或業務╱?運里程碑等)及相關成功目標將由董事會 絕對酌情權決定而釐定。上述僅於承授人能符合他╱ 她刊載於個別授予函內特別績效目標的業績考核方 會歸屬。 回補機制: 在不影股權計劃條款的情況下,任何尚未行使的購 股權將即時失效,且不可行使即時生效: (i) 承授人為僱員,其僱用被本集團終止; (ii) 承授人被判涉及其品格或誠信之任何刑事犯罪; 或 (iii) 承授人宣佈破產或無力償債,或與其債權人訂立 人促使購買股份。 在73,380,000份授予承授人的購股權中,17,000,000份購股權授予董事及彼等的聯繫人及本集團僱員將獲授予56,380,000購股權,詳情如下: 姓名 身份╱與本公司之關係 授出購股權數目 董事 陳名妹小姐 執行董事 5,000,000 趙凱先生 執行董事 5,000,000 陳毅文先生 執行董事 5,000,000 何偉汗先生 執行董事及本公司執行董 1,500,000 事,主席兼行政總裁及控權 股東(定義見上市條例)何焯 輝先生之兒子及何蔓嬈小姐 之兄長 聯繫人 何蔓嬈小姐 本公司執行董事、主席兼行 500,000 政總裁及控權股東(定義見 上市條例)何焯輝先生的女 兒及何偉汗先生之妹 本集團僱員 56,380,000 除上文所披露外,就董事之最知悉、資料及所信,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獲授人並無(i)本公司之董事、行政總裁或主要股東,亦非其任何一方之有聯繫人(定義見上市規則);(ii)已授出及將授出的購股權超過上市規則項下1%個人則)。於本公告日期,上述授出不會導致截至授出日期(括授出日期)的十二個月期間內授出及將授出予每名承授人的購股權總額超過已發行股份(不括庫存股份)的1%。於本公告日期,向本公司控股股東之聯繫人(即何偉汗先生及何蔓嬈小姐)授出購股權,不會導致截至該日期(括授出當日)之12個月期間內,就已授出予該人士的所有購股權(不括根據購股權計劃條款失效的任何購股權)發行股份合共佔已發行股份(不括庫存股份)0.1%以上的已發行股份。 根據上市規則第17.04(1)條,向上述各董事及其聯繫人授出購股權已獲其獨立非執行董事批准,而上述董事為承授人及╱或該承授人為董事之有聯繫人之決議案,均已投棄權票。 根據《上市規則》第17.04(3)條,倘向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或主要股東或彼等各自任何聯繫人授出購股權,將導致就截至授出日期(括授出當日)止12個月期間內授出的所有購股權(不括根據購股權計劃的條款失效的任何購股權)而發行及將予發行的股份合計超過有關類別已發行股份的0.1%,則該建議授出購股權必須經本公司股東於股東大會上按照《上市規則》第17.04(4)條所述的方式批准。 截至本公告日期,向本公司控股股東(即何偉汗先生及何蔓嬈小姐)的聯繫人授予購股權,不會導致就截至授出日期(括授出當日)止12個月期間內授予該等人士的所有購股權(不括根據購股權計劃條款失效的任何期權)而言已發行及將予發行的股份,合計不超過已發行股份(不括庫存股份)的0.1%。 在上述授出購股權後,128,765,920股將可根據購股權計劃的計劃授權限額將來授出。 承董事會命 嘉利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何焯輝 香,二零二五年九月四日 於本公佈日期,執行董事為何焯輝先生、陳名妹小姐、趙凱先生、陳毅文先生及何偉汗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方海城先生、劉健華博士及林燕勝先生。 * 僅供識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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