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晓科技(300487):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04日 18:20:52 中财网
原标题:蓝晓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87 证券简称:蓝晓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8
债券代码:123195 债券简称:蓝晓转02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7)。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9.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提案

议案编码议案名称备注: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7
2.01《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董事会议事规则》
2.0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4《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6《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7《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3.00《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00《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生命科学高 端材料产业园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25年8月20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2.特别提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1以及议案2.01、议案2.0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议案2包含7个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公司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5年9月8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传真登记发送后请电话确认。来信请寄: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35号,邮编710076(信封请注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8日9:00-17:00
3.登记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35号公司证券部。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提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鼎洋
电话:029-81112902
传真:029-88453538
电子邮箱:pub@sunresin.com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35号公司证券部。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487”,投票简称为“蓝晓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名称) 身份证或营业执 照号码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加 备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按本人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议案 编码议案名称备注: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赞成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 案》√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7   
2.01《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董事会议事规则》   
2.0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4《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6《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7《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3.00《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00《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生命 科学高端材料产业园的议案》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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