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中石化冠德(00934):致新股东之函件 – 选择公司通讯之收取方式及语言版本
致: 中石化冠德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934) 經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香夏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 本人╱我們希望以下列方式收取日後本公司之公司通訊: (請從下列選擇中,僅在其中一個空格內劃上「?」號。) (請用英文正楷填寫。) 附註: 1. 請 閣下清楚填妥所有資料。本公司將有酌情權決定任何未有清楚填妥或填寫不正確之回條無效。 2. 倘若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三日或之前仍未收到本回條或 閣下表示反對的回應,則 閣下會被視作已同意日後透過本公司網站收取公司通訊, 本公司將寄發有關公司通訊已登載在本公司網站的通知予 閣下。如本公司沒有收到 閣下有效電子郵件地址,直至股份過戶登記處收到 閣下有 效電子郵件地址前,本公司未來將向 閣下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之印刷本。 3. 於選擇收取公司通訊之網上版本以代替收取印刷本後, 閣下已明示同意放棄收取公司通訊印刷本的權利。 4. 如屬聯名股東,則本回條須由該名於本公司股東名冊上就聯名持有股份其姓名位列首位的股東簽署,方為有效。 5. 上述指示適用於將來發送予 閣下之所有日後公司通訊,直至 閣下透過本公司於香之股份過戶登記分處(「股份過戶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 公司發出合理之書面通知至香夏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或電郵至sinopec0934-ecom@vistra.com以通知本公司更改有關指示為止。 6. 閣下有權隨時透過股份過戶登記處發出合理之書面通知以通知本公司,更改 閣下就收取日後公司通訊之收取方式及╱或語言版本之選擇。 7. 為免存疑,本公司概不接受於本回條上書寫之任何額外指示。 8. 公司通訊指本公司發出或將予發出以供其任何證券持有人參照或採取行動之任何文件,其中括但不限於:(a)董事會報告、年度賬目連同獨立核數 師報告以及(如適用)財務摘要報告;(b)中期報告及(如適用)中期摘要報告;(c)會議通告;(d)上市文件;(e)通函;及(f)代表委任表格。 9. 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指本公司為尋求證券持有人指示其擬如何行使其證券持有人權利或以證券持有人身份作出選擇而發出之所有公司通訊。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本聲明中之「個人資料」相等於《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私隱條例》」)所定義之「個人資料」,當中可能括但不限於 閣下之姓名、聯絡電話號 碼、電郵地址及郵寄地址。 閣下是自願提供個人資料,以便按 閣下選擇之方式收取公司通訊。本公司將在有需要之期間,保存 閣下之個人資料作核實及記錄用途。 閣下有權根據《私隱條例》中的條款,查閱及╱或修改 閣下之個人資料。任何相關查閱及╱或修改個人資料之要求均須以書面方式透過以下途徑提出: 郵寄至:私隱事務主任 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香夏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 電郵至:sinopec0934-ecom@vistra.com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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