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能电气(300827):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06号)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了本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7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33.3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1.6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9,673.91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4,063.7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5,610.17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年 4月 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苏公 W[2020]B021号”《验资报告》。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29号)文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42,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份面值 100元,发行数量 420万份,期限 6年,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38.4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1,461.6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年6月 21日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苏公 W[2022]B071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从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 4月,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社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东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 6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东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4年 4月,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无锡光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光曜”),会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四方监管协议》与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前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止,“高效智能型逆变器产业化项目”、“储能双向变流器及系统集成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均已结项并销户。 截止 2025年 6月 30日,前次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止,“年产 5GW 储能变流器及储能系统集成建设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补充流动性资金”均已结项并销户。 截止 2025年 6月 30日,前次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 2025年 6月 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截止 2025年 6月 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截止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一。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扩大光伏逆变器产品的销售渠道,促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2020年 8月 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实施地点,对项目实施地点进行了变更(保留无锡总部,新设阿联酋、西班牙和印度)。该次仅涉及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为了确保“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建设质量,根据 2021年 12月 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从 2021年 12月延期至 2022年 6月。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因原定土地收储和招拍挂的进程较慢,考虑到行业竞争及公司发展的需要,为尽快取得土地,建设募投项目,2023年 7月 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 5GW储能变流器及储能系统集成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惠山区工业转型集聚区锦舟路与北州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公司已取得苏(2023)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115265号《不动产权证书》。 2024年 3月 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结合公司目前储能业务的发展趋势、公司对市场的布局及判断,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年产 5GW 储能变流器及储能系统集成建设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新增全资子公司无锡光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 2024年 6月 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因土地购得时间晚于预期,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受到影响,为确保募投项目的建设质量,结合项目当期的实施进度,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年产 5GW 储能交流器及储能系统集成建设项目”与“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从 2024年 6月 30日延期至 2024年 12月 31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 5月 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及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苏公W[2020]E1301号),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截至 2020年 4月 30日的全部自有资金共计人民币 13,712,828.32元。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无。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一)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20年 5月 1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3亿元(含本数)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3亿元(含本数)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1年 4月 2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2亿元(含本数)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3亿元(含本数)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2年 7月 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3亿元(含本数)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3年 4月 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3亿元(含本数)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4年 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3亿元(含本数)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止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且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不存在重大差异。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不存在重大差异。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八、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资金结余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 2025年 6月 30日,前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36,488.76万元,其中,投入高效智能型逆变器产业化项目 11,523.46万元,投入储能双向变流器及系统集成产业化项目8,763.89万元,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358.53万元,投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957.88万元,补充营运资金 5,885.01万元;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止2025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42,755.94万元,其中,投入年产 5GW 储能变流器及储能系统集成建设项目 25,539.12万元,投入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5,216.82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2,000.00万元;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 九、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效智能型逆变器产业化项目、储能双向变流器及系统集成产业化项目已在 2021年 11月投产。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件二。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5GW 储能交流器及储能系统集成建设项目已在 2024年四季度投产。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件二。 十、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该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无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十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的有关内容对照 本公司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未发现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一、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注:本公司高效智能型逆变器产业化项目、储能双向变流器及系统集成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以及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均已结项。项目实际 投资金额大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系使用了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与理财收益。 附件一、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注:本公司年产5GW储能变流器及储能系统集成建设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均已结项。部分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大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系使用了 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与理财收益。 附件二、1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附件二、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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