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雪迪龙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号:2024-006)和《回购报告书》(公告号:2024-007)中的回购股份用途约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部分已回购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6,357,60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即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11月27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5-03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出售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出售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不低于5,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50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3年内全部转让。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的36个月内转让完毕,尚未转让的部分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2024年2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号:2024-006)和《回购报告书》(公告号:2024-007)。 公司本期回购股份期限已于2024年5月7日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1,243,1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最高成交价为6.2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0,512,734.11元(不含交易费用),均价为5.38元/股。公司实际回购总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上限,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于2024年5月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号:2024-027)。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首次减持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减持了回购股份,本次减持回购股份数量为91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减持所得资金总额为7,832,506.00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8.57元/股,成交最低价为8.43元/股,成交均价为8.54元/股。 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既定的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继续实施对应股份减持计划,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 、本次减持部分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按照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26 泉阳泉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泉阳泉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2025年3月28日,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单日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的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购买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决议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和管理,授权期限自2025年3月28日至2026年3月29日内有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8月份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情况如下: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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