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凌科技(300921):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时间:2025年08月07日 22:25:34 中财网
原标题:南凌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21 证券简称:南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了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陈树林先生
非独立董事:陈树林先生、蒋小明先生、刘青女士
职工代表董事:陈金标先生
独立董事:陈永明先生、毛杰先生、张凡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以上七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上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二、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委员成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陈永明先生 刘青女士 张凡先生 毛杰先生陈永明先生
战略委员会陈树林先生 蒋小明先生 陈永明先生陈树林先生
提名委员会陈永明先生 蒋小明先生 张凡先生陈永明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毛杰先生 陈树林先生 张凡先生毛杰先生
以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经理:陈树林先生
财务总监:陈金标先生
董事会秘书:喻荔女士
内审负责人:冷亚丽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彭婵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均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时聘任财务负责人及内审负责人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喻荔女士和证券事务代表彭婵女士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喻荔女士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83433258
传真:0755-82720718
电子邮箱:ir@nova.net.cn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16层 四、公司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刘辉床先生、郭铁柱先生、仇志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辉床先生、郭铁柱先生、仇志强先生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上述离任监事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和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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