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科技(300709):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25日发出会议通知,全体独立董事于2025年8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周健主持,独立董事刘永宝、王普查出席。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了解了相关关联交易的背景,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是基于各方充分协商的前提自愿达成,投资各方以货币方式出资,按认缴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亏损分担,价格公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审核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议案》,并了解了相关背景,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是基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主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周健 刘永宝 王普查 2025年 8月 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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