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特股份(002886):国信证券关于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08月02日 19:56:04 中财网
原标题:沃特股份:国信证券关于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沃特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沃特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8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630,03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89.68元,扣除发行费用 12,147,594.0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7,852,395.6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年 8月 11日出具《验资报告》(中喜验资 2023Y00046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鉴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 总额调整前拟投 入募集资金 金额调整后拟投 入募集资金 金额
1年产 4.5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建设 项目77,310.7969,489.2226,525.24
2总部基地及合成生物材料创新中心 建设项目27,676.0018,094.4015,260.00
3补充流动资金32,000.0032,000.0017,000.00
合计136,986.79119,583.6258,785.24 
注: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的 17,000.00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1、本次延期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公司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为“年产 4.5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截至2025年 6月 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投资进度
1年产4.5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建 设项目26,525.249,526.9735.92%
注:①以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经审计。

②总部基地及合成生物材料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进度为 45.3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达 100%。年产 4.5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总部基地及合成生物材料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合计整体投资进度为 56.89%。

2、本次延期募投项目资金存放和在账情况
年产 4.5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26,525.24万元,已投入 9,526.97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16,998.27万元。其中,143.44万元的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坡支行,银行账号:0406040120010023403),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本次调整前预计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次调整后预计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
年产 4.5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 建设项目2025年 8月 11日2027年 8月 11日
4、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并结合实际需要,公司在募投项目“年产 4.5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审慎地控制了募投项目投资节奏,因而延长了本项目整体实施周期。立足长远发展和行业变化趋势,经过公司审慎决策,继续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将“年产 4.5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7年 8月 11日。

5、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受外部环境并结合实际需要,公司的募投项目投入进度有所放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形。公司审慎决策,严格管理并高效利用募集资金,避免盲目追求资金执行进度,重点把控项目质量与成效,防范投资风险。

6、预计完成的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
为确保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够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长远规划,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与高效使用,公司在深入考量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状况及募投项目的当前实施进展后,审慎研究并决定延长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至 2027年 8月 11日。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项目的生产基地建设,并根据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

7、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合理规划产能建设进度,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有效,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8、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三、延期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延期的年产 4.5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结论如下: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推进产业升级,提升特种高分子材料的国产化水平
我国特种高分子材料行业起步较晚,生产规模和技术水平与国外公司存在一定差距,例如比利时索尔维、日本住友、德国巴斯夫、英国威格斯等公司凭借先发优势,在特种高分子材料行业的研发和市场占有率上占据主导地位,国内高端应用场景长期依赖进口。

与此同时,随着我国新质生产力的不断发展,5G/6G、AI、机器人、半导体、汽车电子化、新能源、无人机、军工及航天航空等新兴产业的快速安全发展和产业链自主可控的现实需要,对国产特种高分子材料提出更高的需求,因此特种高分子材料的国产化能力和产品迭代进步能力亟待提升,为国内战略性新兴行业的发展提供保障的需求也更为明确。

在此背景下,本项目的实施对特种高分子材料产业升级意义重大,它既是满足新兴领域快速增长需求的必然选择,更是增强国内产业链自主性和稳定性的关键举措。

(2)优化产品结构,强化高附加值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深耕新材料领域多年,已构建液晶高分子聚合物(LCP)、高性能聚酰胺(PPA)、聚苯硫醚(PPS)、聚芳醚酮(PAEK)、聚四氟乙烯(PTFE)、聚芳醚砜(PSF)等特种高分子材料的全产业链平台,形成了从聚合、改性到成品加工的完整能力。2024年,公司特种高分子材料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9.22亿元,同比增长 10.49%,占总营业收入的 48.58%,该业务已成为公司业绩增长的重要引擎。

为更精准地把握特种高分子材料的国产化机遇,在持续多元化的应用领域中稳固市场竞争地位,扩大公司在特种高分子材料领域的市场份额,公司需进行持续且大量的资金投入,不断开展新技术研发、新产品开发,引进先进设备,扩大生产规模,逐步完善并持续丰富特种高分子材料合成、改性和成品生产制造的全产业链平台化布局。

通过本项目实施,将在很大程度上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助力公司实现高附加值产品布局,提升公司特种高分子材料的平台化能力。

2、项目实施可行性
(1)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市场空间广阔
十四五期间,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部、自然资源部等多个部门陆续发布了《“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 年)》等政策文件,鼓励提升特种工程塑料等综合竞争力,发展高端工程塑料、高性能纤维与功能膜等新材料,政策力度强烈。

特种高分子材料作为新材料的一种,因其在耐热、绝缘、耐腐蚀和机械强度等性能方面的优越性,广泛应用于电子电气、信息通讯、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轨道交通、精密仪器、航天航空、国防军工等众多战略性新兴行业领域,受益于国家产业政策的持续鼓励和新兴产业的场景需求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市场前景广阔。

(2)技术储备雄厚,创新体系支撑项目落地
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核心竞争力,经过多年积累,已拥有 300多项境内外授权专利,并设有国家 CNAS 认可检测实验室、广东省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深圳特种纤维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研究机构。公司作为国家工信部高速连接器“一条龙”应用示范参与单位、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已形成“研发-生产-应用”一体化技术体系,具有雄厚的研发基础实力,可以有效支撑项目落地。

(3)客户资源优质,市场需求持续增长
公司凭借液晶高分子聚合物(LCP)、高性能聚酰胺(PPA)、聚苯硫醚(PPS)等特种高分子材料在耐热、绝缘、耐腐蚀、介电常数、机械强度等方面的优异性能,与高频高速通讯、新能源汽车、信息电子、医疗器械、电子电气、轨道交通、精密仪器、机器人、AI服务器、航天航空、低空经济等众多下游客户建立深度、长期的合作,并通过解决方案深度服务市场需求,为项目产能释放提供市场保障。

3、项目预期收益分析
本次项目延期对该募投项目预计收益未产生重大影响。

4、重新论证结论
综上所述,年产 4.5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与公司当前的发展战略规划相契合,公司董事会经过充分论证,决定继续本着为股东负责、审慎投资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的稳步实施年产 4.5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5年 8月 1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合理的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2、监事会意见
2025年 8月 1日,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合理的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姚 政 贺玉龙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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