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微半导(688261):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5-035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5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7月16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在自查期间,有2名核查对象(均为激励对象)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并经该2名激励对象承诺,其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有限,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最终激励方案及核心要素等并不知悉,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情形。出于审慎考虑,为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该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次激励计划获授权益的资格。 除上述2名核查对象外,另有4名核查对象(其中3名为激励对象,1名为非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该4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之前,且该3名激励对象均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其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均基于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相关保密制度的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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