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赛集团(300781):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
证券代码:300781 证券简称:因赛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0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实施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109,969,79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相应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数量及授予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二)2024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8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2024年8月19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五)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2025年8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7月16日实施完成,本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9,969,79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09,969,792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63,854,990股。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因此,调整后的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82.00万股×(1+0.49)=122.18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调整后)=65.60万股×(1+0.49)=97.744万股;预留授予数量(调整后)=16.40万股×(1+0.49)=24.436万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因此,调整后的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30.91/(1+0.49)=20.74元/股。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而相应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并同意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数量、本次预留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次预留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确定的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日、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符合《上市规则》《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四)《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数量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