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信技术(30056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08月02日 19:35:15 中财网
原标题:科信技术: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技术”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年 8月 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84号),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704,612股,发行价格为 12.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3,809,926.7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7,618,436.4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6,191,490.3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I10003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第四届董事会 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24年第一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了调整,截至 2025年 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调整后)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1储能锂电池系统研发及产 业化项目36,134.150.00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调整后)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 借款15,485.0015,485.00
合计51,619.1515,485.00 
注:1、“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指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不包括银行手续费支出。

2、截至 2025年 7月 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约 36,586.54万元(含扣除相关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由于上述“储能锂电池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基于整体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规划,拟对该项目计划投资的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将计划投入原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数据中心绿色低碳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募投项目”),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源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源科”),其中公司负责实施数据中心改造,惠州源科负责配套基础件生产。实施地点为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新能源一路科信科技大厦及惠州市惠阳区良井镇德政大道科信产业园。

本项目总投资为 41,397.81万元,募集资金投资 36,586.54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前   变更后   
项目名 称总投资金 额拟使用募 集资金投 入金额募集资 金已投 入金额项目名 称总投资金 额拟使用募 集资金投 入金额募集资 金已投 入金额
储能锂 电池系 统研发 及产业 化项目54,000.3436,134.150数据中 心绿色 低碳技 术改造 项目41,397.8136,586.540
注:1、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不足部分以公司自筹资金投入。

2、新增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将依据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四)有关部门审批情况说明
截至目前,本项目已取得《源科智慧钣金自动化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证明》,后续将根据项目建设情况以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环评等审批程序。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储能锂电池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原计划由公司购置生产设备、研发设备,进一步扩大储能锂电池系统产能规模,继续积极开展储能行业内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方面的相关研究,为公司深度布局储能业务,参与电化学储能行业竞争提供发展动能。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将新增 2GWh储能锂电池电芯和系统组装生产线及相关配套产能规模。项目投资总额为 54,000.34万元,建设期 24个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44,017.71万元,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36,134.15万元。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科信聚力新能源有限公司,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 2026年 1月 8日。

截至 2025年 7月 31日,“储能锂电池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暂未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余额为 36,586.54万元 (含扣除相关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入)。

(二)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1、原募投项目筹划时间较早,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 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升,在高安全、低成本、高可靠、长寿命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标准体系基本完善,产业体系日趋完备,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基本成熟,装机规模达 3,000万千瓦以上。

随着新型储能产业的迅速发展,储能电池市场也随之打开,全国各个省市也陆续发布政策规划推动储能产业及储能电池行业的发展。公司于 2022年规划了募集资金投资“储能锂电池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是把握储能市场发展机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的重要举措。

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储能市场发生较大变化。2024年 11月,工信部发布了《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25条具体措施,其中对于新型储能行业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也予以强调,要求引导各地区科学有序布局新型储能制造项目,依托研究机构开展行业运行监测预警,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2025年,《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明确“不得强制配储”,峰谷价差波动、分时电价机制调整(如四川新政)等进一步带来该行业竞争加剧。

鉴于募集资金到账时政策及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业绩表现,公司计划调整投资策略,拟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投向。

2、储能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原募投项目投资不确定性增加
由于储能行业的爆发式扩张,储能行业的供需平衡秩序被打破,行业内企业在消化产能过程中需要不断降低价格。公司原募投项目测算时虽考虑了一定的良性市场竞争情况,但前述产能过剩情况仍导致销售单价、成本与项目规划时测算情况出现重大变化。若公司按照规划投资原募投项目,公司每年仍需承担大额固定资产投资的折旧摊销对利润的影响,而项目建成后因产品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又会导致回报难及预期,出现较强的投资不确定性风险。

综上,公司经过详细调研及论证决定,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募集资金投向公司已完成试点及市场验证的“数据中心绿色低碳技术改造项目”。同时,公司逐步调整储能业务的产品策略,未来将以高集成化、高附加值的系统级储能产品为主,基础电芯、模组等部件将采用更具性价比的外采模式。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数据中心绿色低碳技术改造项目”拟通过能源方案重构、机房设备标准化管理、节能平台实时监控等为各数据中心在技术改造的基础上进一步构建能耗监测系统和智能化运维系统,满足先进数据中心对不断提升的智慧化和综合节能需求。项目初期将重点布局广东、川渝贵等地区,对中小型机房进行智慧化改造,力争逐步辐射全国范围。

“数据中心绿色低碳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是在原有提供各类机房设备的基础上叠加智慧化能源管理,将进一步深化公司在通信行业的技术和市场优势。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数据中心绿色低碳技术改造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源科
3、项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新能源一路科信科技大厦及惠州市惠阳区良井镇德政大道科信产业园
4、建设内容:拟在三年内对 12.5KW和 20KW两类中小型数据中心进行智慧化改造(项目初期将重点布局广东、川渝贵等地区,力争逐步辐射全国),引入精准靶向设备及节能装置并配套相应设备基础件产品等建立各个数据中心及区域一体化智慧运维系统,通过能耗监测、峰谷用电管理等为各数据中心在降低能耗基础上创造经济效益。

5、项目建设周期:36个月
6、投资概算及具体投资计划: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总投资(万元)占总投资比例募集资金投资 (万元)
机房投入   
112.5KW机房16,698.3840.34%14,380.38
220KW 机房17,384.6641.99%15,006.66
基础件配套投入   
1设备投入7,314.7717.67%7,199.50
项目总投资41,397.81100.00%36,586.54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发展前景
我国计划于 2030年前达成碳达峰目标,在此背景下,数据中心作为高能耗行业,其机房运营的节能减排任务显得尤为紧迫。根据国网能源研究院的测算,预计至 2030年,数据中心用电量将至少翻倍,达到 4,000亿千瓦时,其用电总量占比将攀升至 3.7%。尽管近年来国内数据中心的 PUE(电能利用效率)值已有显著下降,但与国际平均水平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中小型数据中心的 PUE值普遍超过 2.0。据中国通服数字基建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据中心产业发展白皮书(2023年)》预测,2023至 2025年间,全国数据中心节能改造市场的规模将超过 340亿元。因此,中小型数据中心的节能降碳不仅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更是实现“双碳”目标不可或缺的一环。

从经济因素的角度来分析,数据中心作为高能耗行业,其电力消耗占其总运营成本的绝大部分。通过节能减排改造,可以显著降低单位算力的能耗,从而减少电费支出,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同时,节能减排改造可以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减少因高能耗导致的设备老化和故障率,还能通过引入 AI、大数据等技术优化能源调度和负载管理,实现更精细化的能耗控制,从而进一步降低运营成本。

2、项目投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拟变更项目目标客户群体与公司现有客户重叠度较高
公司是一家网络能源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提供基站站点能源、数据中心能源等包含机柜、电源、电池、温控设备、配套基础件的系统级产品,可以给通信基站、数据中心、工商业等场景提供“一站式”网络能源解决方案。公司已具备超过 20年服务大型运营商客户的经验。

数据中心绿色低碳技术改造方案是公司在原有的数据中心产品基础上为以三大运营商为代表的核心客户研发的重要解决方案,主要针对中小型数据中心机房运行场景下的节能降耗需求,形成了整套软硬件一体化、系统化、绿色智能化的技术改造解决方案,具备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监测能力。本项目拟以广东为核心,力争将该套解决方案逐步推广至全国的中小型数据中心,为各数据中心打造“储能+能效管理+绿电消纳”的立体化管理模式,以把握数据中心市场快速发展机遇。

(2)拟变更项目是基于公司国内机房能源业务的延伸拓展
国内机房能源业务是公司的主营业务,其中包含两部分,一是无线网络机房业务,其主要涵盖通信电源、通信储能、精密配电及机柜基础设施等产品,可以采用一体化机柜方案,为基站相关设备提供交直流配电、开关电源、过载保护、储能备电等功能,为基站网络可靠性提供了保障;二是数据中心业务,其产品主要包括智能微模块数据中心、封闭冷通道、IDC 机柜等产品,主要为数据中心机房提供供电、数据传输、物理支撑及散热等功能。数据中心业务主要针对算力发展趋势和 5G建设的特点,围绕客户需求痛点,通过自研和外延式发展,开发出的一系列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和解决方案,是公司业务增长的第二曲线。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是基于已有数据中心产品,通过数据中心机房设备运行能耗和环境状态构建机房大数据模型,根据具体机房实时工作情况计算出最优节能策略,以自动调动区域制冷设备精准靶向制冷,确保设备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3)拟变更项目实施团队配置完备且具备成熟技术储备
公司自 2023年初开始布局研发针对数据中心的节能技术方案,2023年中即与广东省运营商完成试点项目。

2024年起,公司集合研发、产品、市场、销售等多部门人员组建专项约 50人的产品营销团队。公司也在各业务省份设立团队,进一步细致勘测当地机房情况。

数据中心绿色低碳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团队成员均具有扎实的技术基础和产品经验,申请有“智能空调系统及其防凝露控制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基站及用于基站的多联式氟泵背板空调”、“机房空调控制方法、系统、计算机设备及存储介质”、“一种多联空调系统及运行控制方法”等专利。

(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测算期内预计年均新增销售收入约 16,294万元,年均新增净利润约1,156万元;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 13.09%(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约 5.86年(税后,含建设期),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该经济效益分析为公司依据当前市场情况的测算结果,不构成公司对未来业绩的承诺。

(四)项目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虽然已对本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仍然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环境波动、管理规模扩大等不确定因素影响,使得项目存在不能按计划开工或完工、项目投产后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市场拓展不理想等风险。为防范风险,公司将严格把控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及安全生产等关键环节,同时不断提升产品技术水平、加强市场拓展力度,建立全周期动态监控机制,全力推进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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