萤石网络(688475):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陈俊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独立董事 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经审核,我们认为:《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具备客观性和公正性,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财务公司经营资质、内控体系、经营管理均符合开展金融服务的要求,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俊、方刚、葛伟军 2025年 8月 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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