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巍华新材(603310):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8月02日 18:31:08 中财网
原标题:巍华新材: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2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巍华新材”)拟通过公司或公司指定的子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江苏禾裕泰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裕泰”或“标的公司”)控股权,具体收购比例待进一步论证和协商。

? 本次签署的意向协议,仅为各方就收购事宜达成的初步意向约定,不构成股权收购的依据。具体收购方案涉及的收购主体、股份比例、交易价格等事项,尚需在完成尽职调查、审计及资产评估后,由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交易最终条款以正式股权收购协议为准,而正式协议的签署还需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公司本次筹划的收购事项最终能否达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需视协议各方后续正式协议的签署、合作的实施和执行情况而定,现阶段无法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

? 本次签订意向协议涉及的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经初步测算预估,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2025年8月1日,公司与浙江欣禾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禾生物”)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拟通过公司或公司指定的子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标的公司的控股权(最终收购比例以正式协议确定的比例为准)。

本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具体收购方案涉及的收购主体、股份比例、交易价格等事项,尚需在完成尽职调查、审计及资产评估后,由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交易最终条款以签署正式股权收购协议为准。

本次交易后续涉及具体协议的签订,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欣禾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079732625L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顾建波
注册资本:16,122.1161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谢塘镇边盖路1388号
成立日期:2013-10-11
营业期限:2013-10-11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农药技术研发;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农药批发;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查询,欣禾生物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禾裕泰化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05071028609D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吕述清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江苏省淮安工业园区实联大道18号
成立日期:2013-06-13
营业期限:2013-06-13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农药、化学产品的制造、加工和经营(按生产批准证书和许可证经营);农药的原药及制剂、中间体的研发、咨询与转让;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销售(化工产品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准范围经营);化工产品包装物的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推广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智能农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浙江欣禾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查询,禾裕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标的公司深耕农化领域多年,已形成除草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多品类产品布局,在产品、技术和市场方面有显著的特色和优势。本次交易若能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延伸公司的产品链,通过后续资源整合与赋能,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有利于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能力,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的规模和盈利能力,推动公司业务的长期健康发展。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需视协议各方后续正式协议的签署、合作的实施和执行情况而定,现阶段无法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意向协议,仅为各方就收购事宜达成的初步意向约定,不构成股权收购的依据。具体收购方案涉及的收购主体、股份比例、交易价格等事项,尚需在完成尽职调查、审计及资产评估后,由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交易最终条款以正式股权收购协议为准,而正式协议的签署还需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故公司本次筹划的收购事项最终能否达成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出现因外部环境变化导致交易条件发生变化或公司与交易对方未能就交易方案达成一致等情形,进而导致终止交易的风险。

本次签署的意向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暂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需待标的公司审计、评估完成及交易价格等要素确定后,依据相关指标进一步判断。若本次交易触发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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