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特科技(002102):前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能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3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25年7月31日办理完成了前次回购股份156,953,700股的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总金额499,940,716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总股本由 2,632,580,490股减少至2,475,626,790股,注册资本由2,632,580,490元减少至2,475,626,790元,公司控股股东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江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21.05%被动上升至22.38%。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触及要约收购。 3、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3日、7月1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80),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70元/股(含)回购部分股份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公告披露的回购股份注销事宜与前述回购方案无关。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2月 11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5年 2月 27日召开了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并注销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即 2025年 2月 28日至 2026年 2月 27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2月 12日、2025年 3月 5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9)。 公司自 2025年 3月 5日首次实施回购股份至 2025年 6月 27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完成回购 156,953,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632,580,490股)的 5.96%,成交总金额为 499,940,716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6月 28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二、回购股份注销履行的审批手续 公司于 2025年 7月 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及 2025年 7月 18日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的156,953,700股,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2025年 7月 1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办理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前次回购股票156,953,700股已于2025年7月31日办理完成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回购股份的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等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额、股本结构会相应发生变化,并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的156,953,700股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632,580,490股减少至2,475,626,790股,注册资本将由2,632,580,490元减少至2,475,626,790元。公司股本结构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五、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注销的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1.05%被动增加至22.38%,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 六、相关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总股本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变动触及信息披露标准的情况如下:
七、后续事项安排 公司将及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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