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601066):H股市场公告:根據40億美元中期票據計劃發行的2028年到期4億美元浮動利率票據
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僅供說明用途,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證券的邀請或要約。 本公告不構成或組成在美國購買或認購證券的任何要約或邀請的一部分。根據該計劃(定義見下文)將發行的票據(定義見下文)並未且將不會根據美國1933年證券法(經修訂)(「證券法」)登記,且除獲豁免遵守證券法登記規定或在一項無須遵守證券法登記規定的交易中進行外,不得在美國境內發售或出售。因此,票據現僅根據證券法 S規例(「 S規例」)以離岸交易形式在美國境外及在若干情況下向非美國人士(定義見證券法 S規例)提呈發售及出售。 於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通告 由 CSCIF Hong Kong Limited (「發行人」) (於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根據 4,000,000,000美元 中期票據計劃(「該計劃」)發行 2028年到期 400,000,000美元浮動利率票據 (股份代號: 5770) 由 China Securities (International) Finance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中信建投(國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擔保人」) (於香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 及受益於 CSC Financial Co., Ltd. (中信建投証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 中信銀行 豐 中國銀行 中國建設銀行 國際 (國際) (亞洲) 交通銀行 中國工商銀行 農銀國際 渣打銀行 中國民生銀行 (亞洲) 股份有限公司 香分行 聯席賬簿管理人及聯席牽頭經辦人 華夏銀行 興業銀行股份 上海浦東發展 招商永隆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銀行香分行 有限公司 香分行 香分行 浙商銀行股份 中國農業銀行 中國銀行(香) 信銀資本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香分行) 香分行 中國光大銀行 瑞穗 招銀國際 澳門發展銀行 香分行 南洋商業銀行 民銀資本 上銀國際 申萬宏源(香) 廣發証券 東方證券(香) 國泰君安國際 海通國際 工銀國際 交銀國際 中泰國際 7月 24日與票據相關的定價補充文件所述,已向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請批准以債務發行方式僅發行予專業投資(定義見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三十七章)的由發行人根據該計劃發行及由擔保人無條件及不可撤銷地擔保及受益於本公司所訂立之維好協議之2028年到期 400,000,000美元浮動利率票據(「票據」)上市及買賣。票據的上市及買賣將於 2025年 8月 1日開始生效。 中國北京 2025年 7月 31日 於本公告日期,CSCIF Hong Kong Limited的唯一董事為薛蘭女士。 於本公告日期,中信建投証券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為劉成先生及金劍華先生;中信建投証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為李岷先生、閆小雷先生、劉延明先生、楊棟先生、華淑蕊女士及王華女士;以及中信建投証券股份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浦偉光先生、賴觀榮先生、張崢先生、吳溪先生及鄭偉先生。 於本公告日期,中信建投(國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為蔣月勤先生、徐濤先生、劉乃生先生及黃凌先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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