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利柏特: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173号),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7,5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65.6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434.3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7月9日全部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 7月 9日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5]10005号《验证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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