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利柏特: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借款金额:人民币74,434.37万元及相应收益(含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募集资金存放过程中产生的收益,具体以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提供借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173号),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7,5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65.6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434.3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7月9日全部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7月9日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5]10005号《验证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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