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高雅光学(00907):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ELEGANCE OPTICAL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高雅光學國際集團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907)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茲通告高雅光學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星期五)上午十時正假座香皇后大道中181號新紀元廣場低座21樓舉行股東週年大會,以處理下列事項: 作為普通事項: 普通決議案 1. 省覽及採納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以及董事會與核數師報告。 2. 重選朱國華女士為本公司執行董事。 3. 重選顧建國先生為本公司執行董事。 4. 重選林永耀先生為本公司非執行董事。 5. 重選李強先生為本公司非執行董事。 6. 授權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或「董事」)釐定本公司董事薪酬。 7. 續聘淳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核數師及授權董事會釐定彼等酬金。 考慮並酌情通過下列決議案(將提呈為本公司之普通決議案): 8. 「動議: (A) 在本決議案下文(C)段之規限下,一般及無條件地批准董事於有關期間(定義見下文)行使本公司一切權力,以配發、發行及處理本公司股本中之額外股份,以及作出或授予可能須行使該項權力之售股建議、協議及購股權(括本公司之認股權證、債券及可換股債券); (B) 謹此授權董事於有關期間作出或授予可能須於有關期間內或有關期間結束後行使該項權力之售股建議、協議及購股權(括本公司之認股權證、債券及可換股債券); (C) 董事根據本決議案上文(A)及(B)段之批准而配發或有條件或無條件同意配發(不論根據購股權或其他方式配發)之本公司股份總數不得超過於本決議案獲通過當日?業時間結束時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20%,惟不括根據供股(定義見下文),或行使根據本公司所採納購股權計劃授出之任何購股權,或行使本公司可能發行之認股權證所附認購權而發行股份,或按照本公司之公司細則或已獲或將獲本公司股東授予之特定授權以發行股份代替股份全部或部分股息之任何以股代息計劃或類似安排而配發;及 (D) 就本決議案而言: 「有關期間」指由本決議案獲通過時至下列最早日期止之期間: (a) 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 (b) 本公司之公司細則或百慕達適用法例規定本公司須舉行下屆股東週年大會之期限屆滿;或 「供股」指於董事指定期間向於指定記錄日期名列本公司股東名冊之本公司股份持有人按彼等當時之持股比例提呈發售股份或發行購股權、認股權證或附帶權利可兌換或認購本公司股份之其他證券之建議,惟董事有權就零碎股份或經考慮任何有關司法權區之法律或任何認可管制機關或任何證券交易所之規定項下任何限制或責任而作出董事視為必需或合宜之免除或其他安排。」 9. 「動議: (A) 在本決議案下文(C)段之規限下,一般及無條件地批准董事於有關期間(定義見下文)行使本公司一切權力,以受限於及根據所有適用法例以及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之規定,於聯交所或本公司股份可能上市並就此獲香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與聯交所認可之任何其他證券交易所購回其本身已發行股份;(B) 本決議案上文(A)段之批准乃給予董事任何其他授權以外之額外授權,藉此授權董事代表本公司於有關期間促使或批准本公司自行或由代表本公司或其附屬公司(視情況而定)之代理或代名人按董事釐定之價格及條款購回其股份,及作出、授予或訂立可能須於有關期間內或有關期間結束後行使該項權力之售股建議、協議及其他安排,而在所有情況下均須根據香適用法例及規例進行;(C) 本公司根據本決議案上文(A)段之批准於有關期間購回或有條件或無條件同意購回之本公司股份總數,不得超過本公司於本決議案獲通過時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10%;及 「有關期間」指由本決議案獲通過時至下列最早日期止之期間: (i) 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 (ii) 本公司之公司細則或百慕達適用法例規定本公司須舉行下屆股東週年大會之期限屆滿;或 (iii) 經由本公司股東於股東大會通過普通決議案撤銷或修訂本決議案所賦予授權。」 10. 「動議待上文第8及9項普通決議案獲通過後,在董事根據及按照上文第8項普通決議案可能配發或有條件或無條件同意配發之本公司股份總數中,加入本公司根據及按照上文第9項普通決議案所購回本公司股份總數,惟該擴大之股份數目不得超過第9項普通決議案獲通過當日?業時間結束時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10%。」承董事會命 高雅光學國際集團有限公司 主席兼執行董事 朱國華 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註冊辦事處: 總辦事處及香 Clarendon House 主要?業地點: 2 Church Street 香 Hamilton HM 11 皇后大道中181號 Bermuda 新紀元廣場 低座21樓 (i) 根據上市規則第13.39(4)條,本通告所載所有決議案將於股東週年大會上以點票方式表決。若主席以真誠原則決定允許對純粹有關程序或行政事宜之決議案表決時,則有關決議案以舉手方式議決。 (ii) 凡有權出席上述通告召開之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之本公司股東,均有權委派一位或多位代表(如彼持有超過一股股份)出席並代其投票。受委代表毋須為本公司股東。 (iii) 委任代表表格須由委任人或獲其正式書面授權之人士親筆簽署,如委任人為一間公司,委任代表表格須加蓋公司印鑑,或經由公司負責人或獲正式授權之人士親筆簽署,並連同經簽署之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或該授權書或授權文件經公證人核實之核證副本,最遲須於股東週年大會或其續會舉行時間48小時前送達本公司於香之股份過戶及登記分處聯合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北角英皇道338號華懋交易廣場2期33樓3301-04室,方為有效。 (iv) 如為任何股份之聯名持有人,則任何一位聯名持有人均可就有關股份親身或委派代表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投票,猶如其為唯一有權投票之股東;惟如親身或委派代表出席大會之聯名持有人超過一位,則只有在本公司之股東名冊內就該等股份排名較先方有權就此投票,其他聯名持有人之投票則不予受理。 (v) 股東填妥及交回委任代表表格後,屆時仍可親身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及於會上投票。在此情況下,先前已交回之委任代表表格將被視作撤銷論。 (vi) 本公司將於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星期二)至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星期五)(括首尾兩天)停止辦理股份登記手續,在此期間將不辦理股份轉讓。股東週年大會的記錄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星期五)。為符合資格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在會上投票,所有相關股票及已填妥之過戶表格,必須於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星期一)下午四時正前交回本公司於香的股份過戶及登記分處聯合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如上文(iii)所述)以作登記。 (vii) 倘於會議日期上午七時正或之後任何時間懸掛8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香政府公佈「超強颱風後的極端情況」生效,則會議將予推遲。本公司將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www.irasia.com/listco/hk/eleganceoptical刊發公告,以通知股東重新安排的會議的日期、時間及地點。 (viii) 本通告的中文版翻譯僅作參考用途,如有歧異,概以英文版為準。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朱國華女士及顧建國先生;非執行董事為林永耀先生及李強先生;而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陳志偉先生及羅家明先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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