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永道(83759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时间:2025年07月31日 22:06:25 中财网
原标题:华信永道: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证券代码:837592 证券简称:华信永道 公告编号:2025-078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 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6:《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号—— 独立董事》(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 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职责与履职方式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方式(含视频、 电话等)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 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 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定期会议由召集人在会议召开前十日通过邮件、邮寄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 独立董事,不定期会议由召集人在会议召开前两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因情况紧 急,需要尽快召开专门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免 于按照前款规定的通知时限执行,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通知应包括会议召开日期、地点;会议召开方式;拟审议事项和发出通知的 日期。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 书面表决以及通讯表决。 第六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由全体独立董事过 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职权的,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 半数同意。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 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除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可以根据需 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第九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的意见应当在会议 记录中载明,独立董事应当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 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会议召开方式; (三)出席独立董事的姓名; (四)审议议案; (五)表决方式及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 弃权的票数); (六)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 意见及其理由和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提出保留意见、反对意见或者无法发表 意见的,相关独立董事应当明确说明理由。 第十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7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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