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花王(603007):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第四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07月31日 21:01:55 中财网
原标题:*ST花王: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第四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5-108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所持公司股份被第四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花王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王集团”)所持有的128,745,000股股份中的33,573,632股、36,762,491股、101,200股分别于2025年5月13日、2025年6月4日、2025年6月25日拍卖成交。2025年5月13
日、2025年6月4日拍卖成交的股份中的32,813,332股、35,701,691股已解除质押、冻结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剩余未过户股份系悔拍。因此,本公告中花王集团所持初始股票数量以60,229,977股为准。

●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花王集团所持有的公司58,307,677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96.81%,占公司总股本的6.65%。前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

●本次司法拍卖共两场,花王集团所持有的公司58,307,677股股份全部竞价成功,成交金额总计为人民币253,434,032.20元。竞价成功的司法拍卖尚涉及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敦促有关方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花王集团持有公司60,229,977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87%。如果2025年6月25日通过司法网络拍卖竞拍成功但尚未过户的101,200股股份及上述拍卖成交的58,307,677股股份顺利完成过户登记,花王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由60,229,977股下降至1,82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由6.87%下降至0.2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第十四条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花王集团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的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不会产生影响。

一、本次股份拍卖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将被第四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00),获悉花王集团等五家公司管理人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发布竞买公告,将根据(2022)苏1181破9号、64号、65号、66号、67号《民事裁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于2025年7月29日10时至2025年7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公开拍卖花王集团持有的公司合计58,307,677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96.81%,占公司总股本的6.65%。

二、本次股份拍卖的竞价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经公司查询京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公示的《网络竞价结果确认书》,本次司法拍卖中,花王集团所持有的公司58,307,677股股份全部竞价成功,成交金额总计为人民币253,434,032.20元,两场司法拍卖竞买结果如下:

场次序号竞买人竞买代码成交股数 (股)成交金额 (元)成交股 数占公 司总股 本的比 例
【第4次拍卖】【分 拆拍卖24,586,177 股】花王国际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花 王股份(证券代码 603007)股票1闫鹏伟233888323732651131,577,262.410.84%
 2缪灏楠23388460020000008,660,000.000.23%
 3季晓蓉23390162120000008,660,000.000.23%
 4任靖怡23388469915000006,495,000.000.17%
 5陈曾金23388137512500005,425,000.000.14%
 6翟仁龙23389771510000004,350,000.000.11%
 7陈晓平23389706710000004,340,000.000.11%
 8诸葛晓庆2338965585400002,332,800.000.06%
 9张小桃2339031915000002,180,000.000.06%
 10严佳炫2339041825000002,165,000.000.06%
 11其余113名竞买 人/696966630,284,477.120.79%
 合计  24586177106,469,539.532.80%
【第4次拍卖】【分 拆拍卖33,721,500 股】花王国际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花 王股份(证券代码 603007)股票1闫鹏伟2338882781294713356,320,028.551.48%
 2向秀莲23389168520000008,720,000.000.23%
 3常埠23390350910003004,361,308.000.11%
 4阎光磊23389145810000004,360,000.000.11%
 5刘士江2338856875000002,180,000.000.06%
 6胡益华2338624535000002,180,000.000.06%
 7张静娟2338432105000002,180,000.000.06%
 8李燕平2339031055000002,180,000.000.06%
 9王丽君2339099765000002,180,000.000.06%
 10严佳炫2339041995000002,180,000.000.06%
 11其余198名竞买 人/1377406760,123,156.121.57%
 合计33721500146,964,492.673.85%  
总计58307677253,434,032.206.65%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支付竞价成交价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目前未知上述竞买人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关联关系和其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花王集团持有公司60,229,977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87%。如果2025年6月25日通过司法网络拍卖竞拍成功但尚未过户的101,200股股份及上述拍卖成交的58,307,677股股份顺利完成过户登记,花王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由60,229,977股下降至1,82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由6.87%下降至0.21%。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敦促有关方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花王集团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已分别于2025年5月13日、2025年6月4日、2025年6月25日、2025年7月30日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完成了公开司法拍卖并拍卖成交了33,573,632股、36,762,491股、101,200股及58,307,677股股份,且完成了2025年5月13日第一次拍卖成交股份中的32,813,332股以及2025年6月4日第二次拍卖成交股份中的35,701,691股的解除质押、冻结及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分别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将被第三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过户并解除质押、冻结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第三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将被第四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00)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过户并解除质押、冻结暨权益变动跨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0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三次公开司法拍卖并拍卖成交的101,200股股份尚未完成变更过户手续。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四次拍卖的两场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后续尚涉及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敦促有关方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花王集团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的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不会产生影响。

4、《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同时,《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第二十二条规定:“(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因此,通过本次司法拍卖获得的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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