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弘科技(300735):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735 证券简称:光弘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的要求,公司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5年 7月 31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人(其中萧妙文、邹宗信、张鲁刚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唐建兴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会议逐项审议和投票表决,全部议案均获通过,会议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及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唐建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唐建兴(主任委员)、王文利、汤新联 审计委员会:郑馥丽(主任委员)、唐浩文、汤新联 提名委员会:汤新联(主任委员)、唐建兴、王文利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文利(主任委员)、唐建兴、郑馥丽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续聘唐建兴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 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四、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苏志彪先生、朱建军先生、王军发先生、邱乐群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 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五、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邱乐群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 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六、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徐宇晟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七、备查文件 1.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31日 附件: 1、唐建兴先生,1957年出生,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学学历。 1975年3月至1982年8月就职于上海市商业一局,任业务员;1983年3 月至1997年12月就职于香港三洋电机有限公司,任高级经理;1998年1月至2001年2月任惠州大亚湾光弘科技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3月至2002年8月任惠州大亚湾光弘科技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9月至2016年2月任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并兼任光弘科技电子(香港)有限公司、光弘集团有限公司、进科投资有限公司、光弘投资有限公司、宏天创富有限公司、大亚湾发展有限公司、光弘电子(投资)有限公司、光弘电子(惠州)有限公司的董事。 唐建兴曾任IPC中国EMS理事会创会主席,现兼任广东省侨商投资企 业协会常务副会长、香港建设健康九龙城协会名誉会长、香港九龙城工商业联会副会长、中国侨商投资企业协会理事、广东省慈善总会荣誉会长、惠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惠州市政协第十三届常务委员、香港惠州大亚湾联谊会常务副主席、筑福香港基金会副主席等职务,于2009年获惠州市人民政府授予的“惠州市荣誉市民”及2012年获得中国电子企业协会授予的“企业家优秀奖”等称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建兴先生合计持有公司23.14%股份。唐建兴先生与公司董事唐浩文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徐宇晟先生为舅甥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苏志彪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92年 9月至 2002年 12月就职于华强三洋电子有限公司,任部长;2002年 12月起就职于惠州大亚湾光弘科技电子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5年 11月至 2016年 2月任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圳光弘通讯电子有限公司及深圳光弘通讯智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嘉兴光弘实业有限公司、光弘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光弘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光弘通讯技术有限公司、DBG Technology (India) Private Limited、光弘电子(惠州)有限公司董事及深圳市扛鼎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志彪先生持有公司 0.80%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朱建军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机械电子专业大专学历。1993年 7月至 1995年 7月就职于惠州大亚湾永昶电子有限公司,任工场长;1996年 5月起就职于光弘有限,先后任业务部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负责分管公司营销管理及采购管理工作,并兼任深圳光弘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DBG Technology (India) Private Limited、惠州光弘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光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嘉兴光弘实业有限公司、嘉兴光弘科技电子有限公司、正弘电子有限公司的董事及深圳市扛鼎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建军先生持有公司 0.78%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王军发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橡胶工程与塑料工程本科学历。1994年 8月至 1998年 1月就职于成都三电股份有限公司,任品质工程师;1998年 2月起就职于光弘有限,历任元器件工场品管主任助理、自动机统括部品管课长、品管部副部长、品管部部长、EMS-A工场长、第二事业部副部长、第二事业部总监,2013年 4月至 2016年 2月任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深圳光弘通讯电子有限公司及深圳光弘通讯智造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军发先生持有公司 0.19%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5、邱乐群女士,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资格(CPA、CIA)。1989年9月1日至1991年1月31日就职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矿务局医院,任医师;1991年2月1日至1993年6月就职于深圳市盐田人民医院,任医师;1996年7月1日至2001年1月就职于深圳亚泰科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任会计;2002年1月至2009年8月31日分别就职于深圳力诚会计师事务所和均富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任审计助理、高级审计、项目经理;2009年9月1日至今就职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任经理、高级经理、审计总监,负责过多家国内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及IPO审计业务及相关的咨询服务,积累了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同时能为被服务企业提出建设性的专业意见和各类复杂问题的解决方案;2018年9月至2021年12月担任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担任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邱乐群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6、徐宇晟先生,1984年出生,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复旦大学学士师、市场部课长、海外业务拓展部部长。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兼任惠州光弘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任 DBG Technology (Vietnam)Co.,Ltd.法人代表;任正弘电子有限公司、光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勤弘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任快板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快板电子科技(嘉兴)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徐宇晟先生持有公司 0.015%股份。徐宇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唐建兴先生的外甥;除上述情况外徐宇晟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实际股东、实际控制人外)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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