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金开新能(600821):子公司2025年7月提供担保

时间:2025年07月31日 19:21:07 中财网
原标题:金开新能:关于子公司2025年7月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5-053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2025年7月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担保人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有限 )为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被担“ ” “ ”

保人湖北昌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担保人”或“湖北昌昊”)、易县慧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担保人”或“易县慧润”)为金开有限的全资子公司,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金开有限本次为湖北昌昊提供总额不超过2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金开有限本次为易县慧润提供总额不超过3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上述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669,450.56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179.62%,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湖北昌昊和易县慧润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9日、2025年6月4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115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90亿元、参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2.5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20亿元、参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2.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2025年7月,金开有限为湖北昌昊提供的担保共计1笔,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23,000万元;金开有限为易县慧润提供的担保共计1笔,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38,000万元。上述担保业务涵盖在前述担保预计额度内,且已按照授权进行审批。详见附件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和附件2《2025年7月份担保发生事项》。

二、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信誉良好,运作正常,不存在较大的偿债风险,目前无逾期债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可以保障其获得金融机构的流动性支持,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669,450.56万元(不含本次),其中,上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35,0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79.62%和3.77%,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附件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名称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成立时间公司地址法定代 表人注册资 本公司类型股东构成及其比 例经营范围
湖北昌 昊新能 源科技 有限公 司91421023M A49QYA00U2021年4 月26日湖北省荆州市监 利市黄歇口镇马 嘶湖渔场冯建国100万 (元)有限责任 公司(非自 然人投资 或控股的 法人独资)金开新能科技有 限公司持有湖北 昌昊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100%股 权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 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 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 目)。
易县慧 润新能 源科技 有限公 司91130633M A7BKB1PX42021年10 月18日河北省保定市易 县经济开发区中 易水河景观大道 1号开发区管委 会304室纪鹏100万 (元)有限责任 公司(非自 然人投资 或控股的 法人独资)金开新能科技有 限公司持有易县 慧润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100%股 权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太阳能发电;太阳 能发电工程施工;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财务信息(单位:元)        
名称时间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流动负债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 
湖北昌昊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 司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552,641,451.47480,177,318.06309,162,153.7972,464,133.4116,845,801.68-21,723,213.43 
 2025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534,247,591.67473,501,293.74417,573,153.7360,746,297.939,157,325.87-11,755,277.50 
易县慧润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 司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281,998,366.44223,559,789.4240,643,815.4858,438,577.021,788,267.54-553,014.18 
 2025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280,306,766.45219,463,361.5124,189,965.4660,843,404.941,816,625.21-3,678,610.63 
附件2:2025年7月份担保发生事项

2025年7月份担保发生事项      
担保方被担保 方债权人担保方式担保期限担保金额担保范围
金开新 能科技 有限公 司湖北昌 昊新能 源科技 有限公 司(简称 “湖北 昌昊”)招商局 融资租 赁(上 海)有限 公司(简 称“招商 局租赁”)不可撤销 的连带责 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签署生效之 日至湖北昌昊最后一期付款义务的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招商局 租赁与湖北昌昊变更(含展期)主合 同项下湖北昌昊义务的履行期限,保 证期间为变更后的最后一期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不超过 23,000 万元招商局租赁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对湖北昌昊所享有的全部 债权。金开有限为湖北昌昊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债 务向湖北昌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 于:1、湖北昌昊应付招商局租赁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 于:租前息(如有)、到期及未到期租金(包括租赁本金 及租赁利息)、违约金、资金占用补偿金、提前还款补偿金 (如有)、损失赔偿金、滞纳金、名义价款及汇率损失(因汇 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在融资租赁合同加速到期、 提前解除或被认定为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时,承租人 应当支付、返还或赔偿出租人的全部款项;2、招商局租赁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仲裁 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鉴定费、评估费、执 行费、拍卖费、差旅费、公告费、公证费、审计费、收回/ 处置租赁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其他必要费用等);3、 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湖北昌昊应当履行的除前述支付或赔偿 义务之外的其他义务;4、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及支付前述款 项所涉及的全部税费、规费及其他应付款项。
 易县慧 润新能 源科技 有限公 司(简称 “易县 慧润”)国家开 发银行 河北省 分行(简 称“国开 河北分 行”)连带责任 保证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借款合同约定易 县慧润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 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 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最后 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止。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 的,保证期间至贷款人宣布的债务提 前到期日后三年止。不超过 38,000 万元1、借款合同项下易县慧润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 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 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国开河北分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保全费、执行 费、公证费、律师费、拍卖费、送达费、保全保险费、翻 译费、公告费、鉴定费及其他费用,根据法律法规、生效 的判决、裁定或裁决应由贷款人承担的除外)等。 2、易县慧润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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