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00003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5年付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债券代码:149189 债券简称:20大悦01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2025年付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名称: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债券代码:149189 债券简称:20大悦01 债权登记日:2025年8月1日 本息兑付日:2025年8月4日 债券摘牌日:2025年8月4日 凡在2025年8月1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5年8月1日(含)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将于2025年8月4日开始支付自2024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3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和本金。为保证本次付息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本息,根据《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2、债券简称:20大悦01 3、债券代码:149189 4、发行总额:人民币20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在第3个计息年度末附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后2年票面利率为3.15%。 8、票面金额:100元 9、起息日:债券期限内每年的8月4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5年每年的8月4日。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8月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8月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5年8月4日。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8月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8月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13、信用级别: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4、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20年8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5、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兑付兑息方案 “20大悦01”本年度票面利率为3.15%,每10张(面值1,000元)的本期债券派发本息金额为人民币1,031.5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投资者实际每10张派发本息为1,025.2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投资者实际每10张派发本息为1,031.50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兑付日 1、债权登记日:2025年8月1日 2、本息兑付日:2025年8月4日 3、债券摘牌日:2025年8月4日 4、最后交易日:2025年8月1日 四、本期债券的付息兑付对象 本期债券的付息兑付对象为截至2025年8月1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0大悦01”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付息兑付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兑付。 在本次本息兑付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及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及本金划付给相应的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兑付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付息兑付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2025年8月4日摘牌。本期债券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日前一交易日,即2025年8月1日收盘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七、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境外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以及2021年10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该实施期限由2021年11月6日延长至“十四五”末,即2025年12月31日),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八、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区龙井二路3号中粮地产集团中心第1层101室 联系人:葛彦彤 联系电话:0755-23999288 邮政编码:518048 2、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2层 联系人:姜琪、王翔驹、马征 联系电话:010-60834513 传真:010-60833504 邮政编码:100026 3、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层联系电话:0755-21899306 邮政编码:518038 特此公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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