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柏新材(30155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惠柏新材 股票代码:30155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瑞国际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九龙尖沙咀山林道4-4A号恒贸商业中心10楼3及4室 通讯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咀山林道4-4A号恒贸商业中心10楼3及4室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7月3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柏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惠柏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5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瑞国际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持股平台,公司董事何正宇先生持有其44.54%的股权并担任其董事,何正宇先生的儿子何志钧先生持有其0.39%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康耀伦先生(现任董事、总经理)为东瑞国际的股东,持有东瑞国际0.01%的股权。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康耀伦先生通过东瑞国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惠柏新材的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其持有的部分惠柏新材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根据惠柏新材于2025年5月26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惠柏新材股份不超过2,768,001股,即不超过惠柏新材总股本的3%(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惠柏新材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仍在规定的减持期间内。 除上述已披露且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持有的惠柏新材股份的明确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惠柏新材股份937,400股,减持比例为1.02%。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惠柏新材上市后至2025年6月22日期间不存在股份变动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惠柏新材股份9,226,600股,占惠柏新材总股本的比例从11.02%减少至10.00%,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惠柏新材人民币普通股(A股)10,164,000股,占惠柏新材总股本的11.0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惠柏新材人民币普通股(A股)9,226,600股,占惠柏新材总股本的10.00%,具体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惠柏新材股份9,226,600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权益变动事项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惠柏新材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瑞国际有限公司 董事:何正宇 日期:2025年7月31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为《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瑞国际有限公司 董事:何正宇 签署日期:2025年7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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