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00273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募集说明书

时间:2025年07月31日 17:21:10 中财网

原标题:国信证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募集说明书


声明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会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截至 2024年末,发行人合并口径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1,186.92亿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186.92亿元,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及代理承销证券款,下文同)为 71.11%,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9.84%。截至 2025年 3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未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1,202.30亿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202.30亿元,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0.98%。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69.11亿元(2022年度、2023年度和 2024年度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0.88亿元、64.27亿元及 82.17亿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二、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资信评级机构将在信用评级结果有效期内,持续关注发行人的政策环境、行业风险、经营策略、财务状况等因素的重大变化,对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并根据监管要求或约定在资信评级机构网站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3.42亿元、-478.56亿元及 337.47亿元。2022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6.26亿元,主要是回购业务资金流入减少。2023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405.14亿元,主要是自营业务投资净流出较去年同期增加。2024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816.03亿元,同比大幅增加,主要是自营投资业务净流入及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存在波动的风险。

因发行人业务特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受证券市场影响较大,符
合证券行业特征。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2.24倍、2.22倍及 2.48倍。

报告期内,发行人利息保障倍数大于 1倍且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对利息的保障能力充足。如果未来发行人经营情况恶化,利润所得大幅减少,投资人将面临债券偿付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下降的风险。

五、本期债券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594.73亿元、1,959.84亿元及 1,825.45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为 40.44%、42.33%及 36.40%;发行人其他债权投资余额分别为 515.01亿元、844.45亿元及703.96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3.06%、18.24%及 14.04%;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分别为 104.30亿元、153.12亿元及 328.07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2.64%、3.31%及 6.54%。相关金融资产规模的波动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投资规模引起。

公司拥有的上述资产规模合计金额占比较大,若金融市场发生大幅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六、截至 2024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总额为 2,481.76亿元,其中剩余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债务余额为1,895.35亿元,占全部有息债务比例为76.37%,占比较高,主要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金额较大,系证券公司债券交易业务产生,符合证券行业特征。上述情形不会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建立了成熟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遵循全面性、审慎性和预见性原则,对流动性风险实施全面、有效和统一的管理。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率均满足监管要求。同时,公司稳健的财务政策、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稳定的经营收入和盈利积累以及较强的流动资产变现能力是公司按期偿付到期债务的有力保障。

七、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与证券市场整体情况高度相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发行人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发行人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发行人难以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
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根据发行人于 2025年 4月 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s://www.szse.cn)披露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行人 2025年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 1-3月2024年 1-3月较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528,224.06336,236.5557.10%
营业利润287,744.15139,592.05106.13%
利润总额287,621.98139,560.71106.09%
净利润232,893.62122,885.0089.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2,893.62122,885.0089.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6,850.34913,388.05-41.22%
项目2025年 3月 31日2024年 3月 31日较上年度末增减
资产总计50,621,051.6150,150,604.360.94%
负债总计38,598,003.8638,281,399.910.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2,023,047.7511,869,204.451.30%
因证券市场活跃度提升,发行人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及金融工具投资收益同比增幅明显。2025年 1-3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总收入、营业利润分别为528,224.06万元及 287,744.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7.10%及 106.1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2,893.62万元,同比增长 89.52%。

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41.22%,主要是自营投资业务净流出较去年同期增加。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最新经营、财务及现金流情况未出现不利变化。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业绩未出现不符合行业整体情况的大幅下滑或亏损。发行人没有影响公司持续发展的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或者偿债能力的其他不利变化。发行人符合法定发行上市条件,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发行的情形。

八、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发行人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即视作同意发行人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
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九、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公司聘任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视作同意中国银河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且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十、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十一、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发行人。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十二、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人认为本期债券符合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具体回购资格及折算率等事宜以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十三、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四、发行人不会在发行环节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
暗箱操作;不会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会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会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会有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应当遵守审慎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

投资者不得协助发行人从事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投资者不得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得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不得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

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行为。


目录
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2
目录 .......................................................................................................................... 7
释义 .......................................................................................................................... 9
第一节 风险因素 .................................................................................................... 11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 11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12
第二节 发行概况 ................................................................................................... 15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 15 二、认购人承诺 ................................................................................................. 19
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20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20
二、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2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3
一、发行人概况 ................................................................................................. 23
二、公司历史沿革.............................................................................................. 23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25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25
五、发行人股权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 26
六、发行人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 28
七、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31 八、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 32
九、媒体质疑事项.............................................................................................. 52
十、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 52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 53
一、财务报表编制情况 ...................................................................................... 53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 54
三、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 55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 68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0
六、公司有息债务情况 ...................................................................................... 87
七、发行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 88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 99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102
第六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资信情况 ...................................................................104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 ..................................................104 二、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104 三、发行人资信情况 .........................................................................................105
第七节 增信机制 ..................................................................................................109
第八节 税项 ......................................................................................................... 110
一、增值税 ........................................................................................................ 110
二、所得税 ........................................................................................................ 110
三、印花税 ........................................................................................................ 110
四、税项抵扣 .................................................................................................... 111
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 112
一、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及披露 .............................................................. 112
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在信息披露中的具体职责及其履职保障 ................ 113 三、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报告、审议和披露的职责 .................................................................................................................... 115
四、对外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核、发布流程 .................................................. 115 五、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 117 六、发行人承诺 ................................................................................................ 117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 ...................................................................................... 118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承诺 ......................................................................... 118
二、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 118
三、本期债券偿债计划 ..................................................................................... 119
四、偿债保障 .................................................................................................... 119
五、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 .........................................................................120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122
七、受托管理人 ................................................................................................133
第十一节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及利害关系................................................149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149
二、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151 第十二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153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190
一、备查文件 ....................................................................................................190
二、查阅地点 ....................................................................................................190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募集说明书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国信证券、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本期发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
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 作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募集说明书》
《公司章程》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兑付代理人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或任何替代兑付代理人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投资人就本期债券而言,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 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主体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最近三年、报告期2022年度、2023年度及 2024年度
债券持有人根据债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 法定节假日)


交易日本期债券流通转让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 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深投控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华润信托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云南合和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一汽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一汽投资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弘盛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信期货国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香港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国信资本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资管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基金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所载其他各项资料外,还应特别审慎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债券属于利率敏感性投资品种,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由监管部门批准的证券登记机构负责托管、登记及结算工作,发行结束后,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交易流通。虽然发行人有较好的资质,但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由此可能产生由于无法及时完成交易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发行人目前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发行人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发行人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发行人难以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四)本期债券偿债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现时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以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足额还本付息。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能完全充分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资信风险
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按时偿付债务本息,在最近三年及与其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任何严重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发行人将继续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因客观原因导致发行人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将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不利影响。

(六)信用评级变化风险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信用等级表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但是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发生任何影响公司主体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导致公司主体信用级别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波动率或相关性的变动而造成持仓损失的风险,市场价格包括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公司面临市场风险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股票自营投资业务面临股票价格变动而导致股票自营投资持仓资产减值的股票价格风险;固定收益投资业务面临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导致债券投资持仓资产减值的利率风险;柜台市场业务面临因场外衍生品交易中协议标的价格的不利变动所带来的商品价格风险等。随着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其所承受的各类市场风险正在不断增大,而市场经济波动、投资范围受限、国际化推进以及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不完善等因素加剧了市场风险的形成。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的风险。如果未来经营环境出现急剧变化或财务管理不善,公司可能出现流动性不足,从而对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的因素和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要融资渠道受限、融资成本大幅上行、来自其他风险因素的传导(如声誉风险)等。


(三)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环境及证券市场变化的风险
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发展初期,证券市场景气程度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及投资者心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较强的周期性,从而导致证券公司经营业绩也出现较大波动。虽然公司通过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强化内部管理,以期不断提升各项业务的盈利水平,但由于公司各项业务盈利情况均与宏观经济及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行业监管政策等因素密切相关,公司仍将面临因市场周期性变化引致的盈利大幅波动的风险。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一般是指因客户、交易对手或证券发行人未履行合约责任而引致的损失。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集中在以下业务:
(1)有债权性质的债券等交易业务;
(2)融资融券业务、约定购回和股票质押式回购等资本中介业务; (3)场外衍生品业务;
(4)存放银行的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
(5)其他可能产生信用风险的业务或活动。

3.合规风险
合规风险是指因未能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以及适用于证券公司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合规风险。

(四)管理风险
1.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不完善或有缺陷的内部流程、人员管理、信息技术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潜在或已发生损失的风险。操作风险存在于公司各部门各流程,涉及范围广、表现形式多样化,如操作风险管理不善,可能引起风险的转化,或与其他风险相互交叠,扩大损失或对公司其他方面的负面影响。

2.信息技术风险
证券公司依靠采用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提升了企业的运营效率与
核心竞争力。公司的投资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和经纪业务等多项业务以及中后台管理均高度依赖于信息技术系统的支持,信息技术发挥了对公司业务关键的推动作用。在促进证券业发展的同时,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也带来了潜在的技术风险。

信息技术系统故障、信息技术系统操作失误、病毒和黑客攻击、数据丢失与泄露都会对系统的安全产生影响,从而给公司造成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
证券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内部控制风险相对于传统行业更加突出,既需要营造良好的企业内部控制环境,还需要具备完善的风险评估和管理体系。发行人在各业务领域均制定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措施及严格的业务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但因内部及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当事人的认知程度不够、执行人执行不严、从业人员主观故意等情况,现行内部控制机制可能失去效用,导致操作风险,进而使公司的业务、声誉受到不利影响。

(五)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指国家宏观调控措施、与证券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交易规则等的变动,对证券公司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一方面,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对证券市场影响较大,宏观政策、利率、汇率的变动及调整力度与金融市场的走势密切相关,直接影响了证券公司的经营状况;另一方面,证券行业是受高度监管的行业,监管部门出台的监管政策直接关系到证券公司的经营情况变动,若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未能及时适应政策法规的变化而违规,可能会受到监管机构罚款、暂停或取消业务资格等行政处罚,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甚至被托管、倒闭的风险。政策性风险是公司面临的重要风险之一。

第二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公司债券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2023年 8月 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2023年 9月 11日,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根据《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公司可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规模合计不超过最新一期净资产的 300%(以外币发行的,按照该次发行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包含公司已发行待偿还的债务融资工具)。额度内每期发行,均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限的要求以及公司董事会审定的财务杠杆要求,同意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获授权小组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来确定各种品种和期限的债务融资工具规模。

2024年 1月,获授权小组出具了《关于通过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融入资金的决定》,同意本次债券申请注册发行。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9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22号),同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20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及债券市场等情况确定本次债券各期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本次债券已发行 103亿元,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项下第六期发行。

(二)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1.发行主体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债券简称“25国证 07”。

3.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亿元(含 30亿元)。

4.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10年。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6.增信措施
本期债券无担保。

7.债券形式
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8.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9.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10.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 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1.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2.配售规则及原则
参见本期债券发行公告。


13.起息日
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25年 8月 6日。

14.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
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5.付息、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6.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 2025年 8月 6日至 2035年 8月 5日。

17.付息日
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自 2026年至 2035年每年的 8月 6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8.兑付日
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35年 8月 6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9.本息兑付金额
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0.偿付顺序
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21.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22.拟上市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23.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24.募集资金及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
发行人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25.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联席主承销商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通用质押式回购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认为本期债券符合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回购资格及折算率等事宜以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28.上市安排
本期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交易方式包括: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发行人。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29.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 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5年 7月 31日。

发行首日:2025年 8月 5日。

发行期限:2025年 8月 5日至 2025年 8月 6日,共 2个交易日。

2. 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牵头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此项安排。

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获授权小组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4]1722号),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亿元,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二)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30亿元(含 30亿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拟偿还的公司有息债务明细如下:

序 号有息债务类型债券简称起息日到期日兑付金额 (亿元)募集资金拟使用 规模(亿元)
1公司债券20国信 Y12020/7/132025/7/1350.0010.00
2短期融资券24国信证券 CP0152024/10/112025/5/1530.0020.00
合计80.0030.00    
发行人已使用自有资金偿还上述债券兑付本金。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对发行人用于兑付上述债务的自有资金进行置换。

因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将综合考虑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和实际发行规模、相关债务本息偿付要求、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及其他资金使用需求等情况,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未来可能调整用于偿还到期债务的具体明细及金额。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的情形,且不用于购置土地,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经公司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经公司董事会或者根据公司章程、管理制度授权的其他决策机构同意,本期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公司计划不按照募集说明书列举情况使用募集资金,须按照《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持有人会议若不同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司不得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2.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属于重大事项,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须按照募集说明书要求进行披露。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管。

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安排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监管进行持续的监督等措施。专项账户相关信息如下:
户名: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安联支行
账号:024900047710425
支付系统行号:308584001282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
为了加强规范发行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受托管理人的持续监督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六)本期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期债券成功发行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可增加公司可
用稳定资金,优化公司的风控指标。有利于发行人调整债务结构,增强短期偿债能力;有利于发行人中长期资金的统筹安排和战略目标的稳步实施,实现收入稳定增长,同时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风险。

(七)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发行的债券募集资金仅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二、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本次批文项下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一致,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债券全称债券名称起息日募集资金用途发行规模 (亿元)已使用规模 (亿元)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5国证 012025/1/8偿还公司有息债务18.0018.0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5国证 032025/3/19偿还公司有息债务12.0012.0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25国证 042025/4/7偿还公司有息债务36.0036.0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25国证 052025/4/7偿还公司有息债务14.0014.0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25国证 062025/4/21偿还公司有息债务13.0013.0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5国证 K12025/6/6通过股权、债券、基 金投资等形式专项支 持科技创新领域业务10.0010.00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osenSecuritiesCo.,Ltd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交所
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股票代码002736
注册资本人民币 9,612,429,377.00元
设立日期1994年 6月 30日
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784445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 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国信金融大厦
邮政编码518046
所属行业J-金融业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453
互联网网址http://www.guosen.com.cn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廖锐锋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方式0755-82130188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 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 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金融产品代销;为期货公司提 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股票期权做 市;上市证券做市交易。
二、公司历史沿革
1.公司成立
公司前身深圳国投证券有限公司于 1994年 6月由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与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 10,000万元,深圳国际信托
2.第一次股权转让、增资及更名
1996年 6月,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将持有的公司 30%股权转让给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东变更为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其对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 70%及 30%。

1997年 6月,公司以扣除公益金后的公积金及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并引入新投资者深圳市深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公司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80,000万元,股东变更为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和深圳市深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其对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 51%、29%及 20%。

1997年 6月,公司名称变更为“国信证券有限公司”。

3.第二次股权转让、增资及更名
1999年 4月,深圳市深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 20%股权转让给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1999年 7月,公司股东会决议,以可分配利润及公积金向原股东转增注册资本,并引入云南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和北京城建股份有限公司等 3家新投资者,同时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分别向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转让部分股权。

2000年 6月,公司名称变更为“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00万元,股东为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和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北京城建股份有限公司”),其对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 30%、20%、20%、20%、5.10%及 4.90%。

4.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6年 4月,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公司的 20%股权转让给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5.第四次股权转让
2007年 1月,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公司 20%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6.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 3月,公司以 2007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700,000万元,股东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原名为“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云南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和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其对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 40%、30%、20%、5.1%及4.9%。

7.2014年12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14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3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2亿股。2014年12月29日,公司发行的12亿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2015年3月4日,公司完成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注册资本由700,000万元变更为820,000万元。

8.2020年8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71号)核准,公司向深投控、华润信托、云南合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等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412,429,377股A股股票。2020年8月14日,新增股票在深交所上市。2020年11月12日,公司完成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注册资本由820,000万元变更为961,242.9377万元。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形。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投控成立于 2004年 10月13日,注册资本为 3,318,600万元,经营范围为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担保等金融和类金融股权的投资与并购;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投资与服务;通过重组整合、资本运作和资产处置等手段,对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的国有股权进行投资、运营和管理;市国资委授权开展的其他业务。截至 2024年末,深投控持有发行人 33.53%股权,
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

根据深投控 2023年度及 2024年度审计报告,深投控简要财务信息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 12月 31日/2024年度2023年 12月 31日/2023年度
资产负债表摘要:  
资产总计121,965,486.09115,285,972.63
负债总计80,594,290.6275,834,149.06
股东权益41,371,195.4739,451,823.58
利润表摘要:  
营业总收入27,138,086.8029,042,735.98
营业利润1,689,497.072,141,248.13
利润总额1,714,127.332,147,254.79
净利润1,309,838.711,702,043.29
现金流量表摘要: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4,038,801.20-3,587,144.00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899,816.79-1,441,679.28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621,876.294,598,993.50
截至2024年末,深投控持有发行人股份无质押、冻结或其他存在争议的情况。 截至 2024年末,深圳市国资委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深投控 100%股权,为发 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深投控持有发行人第二大股东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49% 的股权。 五、发行人股权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1.截至 2024年末,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2.截至 2024年末,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2024年末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的股份数量 (股)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3.533,223,114,384473,587,570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2.232,136,997,867-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6.771,611,627,813-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国有法人4.75456,690,209-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68257,762,6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38132,952,327-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18113,656,956-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7875,086,42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泰柏瑞沪深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5249,796,325-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0.5048,429,503-
(二)发行人境内外子公司情况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