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31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5年07月31日 21:30:06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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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4 恒烁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恒烁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1/3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11月28日~2025年11月27日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6,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813,407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98%
累计已回购金额29,313,021.08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1.53元/股~39.6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2.51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13,407股,占公司总股本82,929,413股的比例为0.9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9.60元/股,最低价为31.5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313,021.0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44 盈趣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盈趣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年 9月 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00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22日和 2024年 9月 1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4)。

2024年 10月 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17.00元/股(含)调整为 16.87元/股(含)。

2025年 1月 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经董事会审议,回购资金增加自筹资金。公司已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的贷款承诺函,承诺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1,000万元,贷款期限 3年,该贷款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2025年 6月 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16.87元/股(含)调整为 16.58元/股(含)。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年 7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4,745,6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104%,最高成交价为 14.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7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63,593,694.2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09 天润工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润工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3月 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82元/股(含),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3月 11日、2025年 3月 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4)。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根据上述回购股份价格调整原则,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8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6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年 7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662,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091%,最高成交价为 5.8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2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5,697,038.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
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
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09 芯瑞达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芯瑞达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含)。若按回购金额上限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6.96元/股测算,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741,84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3%;若按回购金额下限 1,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6.96元/股测算,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370,92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4月 23日、2025年 4月 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6)。

因公司实施 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年 7月 10日起由不超过 26.9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26.7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7月 2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7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87,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841%,最高成交价为19.8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9.74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721,901.8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9 山推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山推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推股份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13.88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山推股份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报告书》(2025-033号公告)。

根据公司《关于山推股份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报告书》的约定,在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7月15日起,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价格将由不超过 13.88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3.82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2025-048号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541,0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7%,最高成交价 9.24元/股,最低成交价8.64元/股,成交总金额49,989,106.5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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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 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18:39 炬芯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炬芯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9/2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9月23日~2025年9月22日
预计回购金额2,250万元~4,5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588,036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402%
累计已回购金额23,135,626.47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4.78元/股~49.76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25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0)。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3.00元/股。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暨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因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约定,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53.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44.02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8月7日生效。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88,03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9.76元/股、最低价为34.7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135,626.4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4 中无人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无人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26,由董事长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6月26日~2026年6月25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
累计已回购金额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0元/股~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60.52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后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0),2025年6月27日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及2025年7月5日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暂未开展股票回购,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4 金冠电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冠电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2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4月22日~2026年4月21日
预计回购金额2,500万元~5,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9.04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14%
累计已回购金额288.5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4.33元/股~15.59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22日,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和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76元/股(含),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和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2)。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0.7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0.21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190,447 136,613,184 0.14%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股,占公司总股本 股的比例为 ,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5.59元/股,最低价为14.3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84,976.0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9 新相微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相微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21,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2月20日~2025年8月19日
预计回购金额4,500万元~8,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397.0253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 比例0.86%
累计已回购金额5,568.1336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7.97元/股~22.5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20日,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相微”)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5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6.6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2024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新相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16.6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6.56元/股(含)。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6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2025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6.56元/股调整为人民币30.00元/股(含);将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6个月,延长至2025年8月19日,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2月20日至2025年8月19日;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其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同意提供回购股份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5,5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3年。除上述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无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2025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及《新相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5-01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97.025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5,952.9412万股的比例为0.8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2.50元/股,最低价为7.9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681,336.49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9 滨化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滨化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9/2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9月20日~2025年9月19日
预计回购金额7,500万元~15,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2,492,2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094%
累计已回购金额88,731,557.00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19元/股~4.43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5.00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将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即回购价格上限由5.00元/股调整为4.99元/股。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即回购价格上限由4.99元/股调整为4.96元/股。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及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告的更正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7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2%,购买的最高价格为4.43元/股,最低价格为4.20元/股,支付的金额为8,274,442.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下同)。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49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94%,购买的最高价格为4.43元/股,最低价格为3.19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88,731,557.00元。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9 九丰能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九丰能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3、通过持续的股份回购计划,积极预防和应对系统性、突发性、极端性二级市场异常波动及流动性风险,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服务于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等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5年7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7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33.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最高成交价为28.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52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3,590.01
人民币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87.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最高成交价为28.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52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56.9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9 新中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中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7/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6月30日~2026年6月29日
预计回购金额4,000万元~8,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
累计已回购金额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0元/股~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基于对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1.38元/股。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1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尚未进行股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9 中航高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航高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2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4/28-2026/4/27
预计回购金额10,000.00万元(含)-20,000.00万元(含)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925,8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1382%
累计已回购金额49,958,836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4.67元/股-27.61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0,000.00万元(含)-20,000.00万元(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36.00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2025-011号公告。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年6月27日起由不超过人民币3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
民币35.7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8日披露
的2025-023号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一)2025年7月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
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日披露的2025-024
号公告。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
年7月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5年7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
司A股股份1,925,800股,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的0.1382%,
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27.61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人民币24.6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49,958,836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
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4 格林美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格林美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分别于2025年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5年2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和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其中,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实际回购总量的50%,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实际回购总量的50%。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93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4)。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9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86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358,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0%,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7.0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5.8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36,743,59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积极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4 盛新锂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盛新锂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6月 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4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75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6月 25日、2025年 6月 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7月 31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数量 9,75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最高成交价为 16.5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4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5,616.4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价格、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9 济民健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济民健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3/2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00.55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38%
累计已回购金额1,208.9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5.87元/股~6.13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0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7月,公司未实施回购。截止2025年7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00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819%,购买的最高价为6.13元/股,最低价为5.8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2,088,967.5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9 梦百合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梦百合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5/1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5月9日~2026年5月8日
预计回购金额0.85亿元~1.70亿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879.315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3.29%
累计已回购金额16,119.2413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8.070元/股~9.139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0.8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879.31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9%,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49%,购买的最高价为9.139元/股、最低价为8.07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6,119.241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9 海南矿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南矿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2/2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7,500万元~15,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63,1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03%
累计已回购金额500,760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7.91元/股~7.95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上限为人民币10.12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4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7)。

二、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依据决议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及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7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63,1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7.95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7.91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500,760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5年7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7.95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7.91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500,76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7月31日收盘,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情况和2025年7月回购情况一致。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9 华兰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兰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6月 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年 7月 11日召开的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司将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其中超募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5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待回购完成后,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及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其中使用超募资金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回购的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根据《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
序 号回购用途资金来源拟回购数量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拟回购资金总 额(万元)回购实施期限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募资金861,080- 1,722,1580.52%-1.05%3,000-6,000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回购方 案之日起不超 过 12个月
2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者股权激励自有资金及 自筹资金2,009,185- 4,018,3691.22%-2.45%7,000-14,000 
合计2,870,265- 5,740,5271.75%-3.50%10,000-20,000   
注:上表中的回购数量是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 34.84元/股进行测算,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一、 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年 7月 31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 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9 美的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美的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A股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股,回购金额为不超过100亿元且不低于50亿元,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简称“50-100亿A股回购方案”)。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报告书》。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股,回购金额为不超过30亿元且不低于15亿元,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简称“15-30亿A股回购方案”)。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报告书》。

一、公司累计回购A股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15-30亿A股回购方案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数量为20,564,59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680%,最高成交价为80.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9.5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509,865,81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2、50-100亿A股回购方案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数量为29,543,94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850%,最高成交价为73.5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9.9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126,921,82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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