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林杰(688115):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于 2025年 7月 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青岛科凯电子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71%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因本次交易审计基准日更新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对相关文件进行修订,编制了《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我们认为《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披露了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有效地保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2、鉴于本次交易审计基准日更新至 2024年 12月 31日,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加期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我们认可前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报告。 3、综上,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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