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容大科技:有关收购物业的须予披露交易

时间:2025年07月30日 22:45:26 中财网
原标题:容大科技:有关收购物业的须予披露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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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ngta Technology (Xiamen) Group Co., Ltd.
容大合眾(廈門)科技集團股份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9881)
有關收購物業的
須予披露交易
協議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2025年7月30日(交易時段後),買方(即本公司直接全資附 屬公司)與賣方訂立協議,據此,根據協議所載條款及條件,買方同意購買而賣 方同意出售該等物業,總代價為人民幣42,910,983元。 上市規則的涵義 由於根據上市規則第14.07條就收購事項計算的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高於 5%,惟所有適用百分比率均低於25%,因此,收購事項構成本公司的一項須予 披露交易,並須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章項下的通知及公告規定。言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2025年7月30日(交易時段後),買方(即本公司直接全資附屬公司)與賣方訂立協議,據此,根據協議所載條款及條件,買方同意購買而賣方同意出售該等物業,總代價為人民幣42,910,983元。

協議的主要條款載列如下:
日期 2025年7月30日
訂約方 (1) 買方;及
(2) 賣方
有關買方及賣方的詳情,請參閱下文「訂約方的資料」一段
標的事項 將予收購的該等物業位於中國上海市青浦區滬青平公路3938弄172號及173號樓。該等物業為工業大樓,總建築面積約
1,810.59平方米。

總代價 收購事項的總代價為人民幣42,910,983元,其基準載於下文
「釐定代價的基準」一段。

收購事項的總代價將由本集團的內部資源撥付,而全球發售
所得款項將不會用於支付總代價。

支付條款 收購事項的總代價須由買方按以下方式向賣方支付:
(i) 人民幣10,000,000元須於2025年7月30日訂立協議時向賣
方支付;
(ii) 人民幣21,510,983元須於2025年8月20日或之前向賣方支
付;及
(iii) 代價餘額人民幣11,400,000元須於2025年9月30日或之前
向賣方支付。

現有租賃 該等物業為新建物業,故並無產生現有租賃。

完成 根據協議,若買方已按照協議的條款及條件支付代價,買賣
雙方將於2025年12月31日或之前向相關房產政府部門申請辦
本公司及買方
本公司是一家於2010年12月20日於中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後於2019年10月28日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其前身為廈門容大合眾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集團是一家自動識別與數據收集(AIDC)裝置及解決方案供應商,從事打印設備、衡器、POS終端機及PDA的設計、研發、製造及?銷。買方是一家於2025年7月21日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及本公司直接全資附屬公司。由於買方剛成立,故尚未開展任何業務。

賣方
賣方是一家於2011年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據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i)賣方主要從事提供移動智能設備的完整解決方案;(ii)賣方為移動智地(該等物業所在的移動互聯網產業園)的房地產開發商;及(iii)賣方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即王翠玲女士)均為本公司獨立第三方。

釐定代價的基準
該等物業為位於移動智地的兩棟新建工業大樓。代價人民幣42,910,983元為賣方報價。為評估代價的公平合理性,本公司對同一鄰近地區可資比較物業的要價進行基準對比分析,如下所示:
該等物業 概約面積 要價 每平方米價格
(平方米)(以人民幣計值)(以人民幣計值)
移動智地內
186號及187號樓(二手) 1,810.59 42,910,983 23,700
168號樓(新建) 1,559.09 40,224,522 25,800
移動智地外
上海BU中心(新建) 4,000 120,000,000 30,000
虹橋豪盛廣場(二手) 1,618 58,248,000 36,000
為支持該等物業的購買決策而進行的市場比較乃根據附近區域類似性質的其他工動互聯網產業基地),持續吸引優質移動互聯網企業(彼等乃本公司潛在客戶)入駐,並提供卓越的長遠投資潛力;(ii)若本公司租賃該等物業,根據對同區域類似物業歷史租金及增值潛力的觀察,該區域估計上漲的年度租金成本;(iii)該等物業預期淨租金回報率約2.3%,高於公司目前銀行貸款平均利率。因此,鑒於該區域具吸引力的回報率以及本集團對優質工業空間用作未來銷售中心的強勁需求,我們評估購買該等工業大樓較租賃更具長期價值。

鑒於上文所述,董事會認為,代價公平反映該等物業的價值。

進行收購事項的理由及裨益
預期該等物業將於一年後用作本集團的新銷售中心,主要為本集團上海工作人員提供辦公區域。鑒於目前本集團在上海工作人員較少,正在逐步招募中,本集團預計在收購事項後初期(預計一年內)將無需整棟辦公樓。因此,為充分利用本集團資產,本集團預計在收購事項後初期會將該等物業用於出租。

該等物業戰略性地位於國家級移動互聯網產業基地,即移動智地。該黃金地段不僅受益於政策優勢,亦發揮其對整個移動互聯網產業鏈的強大引力,不斷吸引優質移動互聯網公司紛紛進駐。值得注意的是,該等搬遷企業恰恰是本公司市場拓展工作中一直瞄準的潛在客戶群。彼等的聚集自然而然地建立本公司與目標客戶之間的緊密聯繫,有助於公司更加貼近、瞭解下游市場,從而進一步提高公司快速回應客戶需求的能力,為未來業務拓展和更深層次的合作奠定堅實的基礎。另外,考慮到上海擁有豐富的技術資源和人力資源,在本公司購置該等物業投入使用後,該等物業可為持續的人才引進預留充足的辦公空間,有利於吸引高層次人才及行業專家。此外,優質移動互聯網公司的持續進駐亦為該區域注入蓬勃的產業活力,從而為附近房地產的升值潛力奠定基礎。

本集團已就極具吸引力的報價進行磋商,該等物業以較現時市價一定幅度的折扣提供。因此,考慮到該地區不斷上漲的租金成本,從長遠來看,購買該等物業較租賃更經濟,為我們提供財務穩定性及潛在的資本增值。

鑒於上文所述,董事會認為收購事項及協議條款(括總代價)乃按一般商業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且符合本集團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由於根據上市規則第14.07條就收購事項計算的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高於5%,惟所有適用百分比率均低於25%,因此,收購事項構成本公司的一項須予披露交易,並須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章項下的通知及公告規定。

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收購事項」 指 買方根據協議收購該等物業
「協議」 指 買方與賣方訂立日期為2025年7月30日的《上海市房地
產買賣合同》,據此,買方已同意購買,而賣方已同意
根據其條款及條件以總代價人民幣42,910,983元出售該
等物業
「董事會」 指 董事會
「本公司」 指 容大合眾(廈門)科技集團股份公司,一家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上

「代價」 指 協議中協定的收購事項總代價人民幣42,910,983元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移動智地」 指 移動智地,該等物業所在的移動互聯網產業園
「全球發售」 指 招股章程所述本公司的全球發售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獨立第三方」 指 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獨立於本公司且並非本公司關連人士(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的個
人或公司
「該等物業」 指 具有本公告「協議-標的事項」一段所賦予的涵義「招股章程」 指 本公司日期為2025年5月30日的招股章程
「買方」 指 上海容大數智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成立
的有限責任公司及本公司的直接全資附屬公司,於本
公告「訂約方的資料-本公司及買方」一段進一步載述
「人民幣」 指 中國法定貨幣人民幣
「股東」 指 本公司股東
「平方米」 指 平方米
「聯交所」 指 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賣方」 指 上海銳嘉科實業有限公司,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
有限責任公司,於本公告「訂約方的資料-賣方」一段
進一步載述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會命
容大合眾(廈門)科技集團股份公司
主席兼執行董事
許開明
中國,2025年7月30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許開明先生、許開河先生及林燕琴女士,以及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林駿華博士、于小偶博士及黃立勤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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