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澳门励骏(01680):(1)於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投票结果;(2)股份合并於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生效;及(3)更改每手买卖单位
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Macau Legend Development Limited * 澳門勵駿創建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1680) (1)於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舉行的 股東特別大會投票結果; (2)股份合併於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生效; 及(3)更改每手買賣單位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星期三)舉行的股東特別大會上提呈的普通決議案以投 票方式獲正式通過。 由於該通函所載股份合併的所有條件均獲達成,董事會亦欣然宣佈股份合併將於二零二五年八月 一日(星期五)生效。 股份於聯交所買賣的每手買賣單位亦將由1,000股現有股份更改為4,000股合併股份,由二零二五 年八月十五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正生效。提述澳門勵駿創建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四日的通函(「該通函」)及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四日的股東特別大會(「股東特別大會」)通告。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通函所界定具有相同涵義。
(a) 根據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39(4)條,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提呈之普通決議案以投 票方式表決。票數及票數百分比乃根據本公司股東(「股東」)於股東特別大會上親身或由受委代表投票之股份總數計 算。 (b) 由於大多數票數贊成普通決議案,故該普通決議案已獲正式通過。 (c) 於股東特別大會日期,已發行股份總數為6,201,187,120股股份。於股東特別大會日期,本公司並無持有任何庫存股 份。 (d) 賦予持有人權利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並於會上就普通決議案投票之股份總數為6,201,187,120股股份。 (e) 概無股份賦予持有人權利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並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40條於會上放棄投票贊成普通決議案。 (f) 概無股東須根據上市規則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放棄投票。 (g) 概無股東於該通函中表示有意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就普通決議案投反對票或放棄投票。 (h) 本公司的香股份過戶登記分處香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擔任點票的監察員。 股份合併生效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星期三)股份合併的所有條件均獲達成,且股份合併將於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星期五)生效。上市委員會已批准合併股份上市及買賣。合併股份的買賣將於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正開始。股東可於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正或之後及直至二零二五年九月八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括首尾兩天),向本公司的香股份過戶登記處香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1712-1716號舖)提交其現有股份的現有股票(橙色),以換領合併股份的新股票(藍色),費用由本公司承擔。 有關合併股份的安排、有關股份合併的碎股對盤服務安排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該通函。 更改每手買賣單位 股份於聯交所買賣的每手買賣單位亦將由1,000股現有股份更改為4,000股合併股份,由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正生效。有關更改每手買賣單位的預期時間表載於該通函。 為方便買賣合併股份的碎股(如有),本公司已委任邦盟駿證券有限公司作為代理人,以按竭盡所能基準於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星期五)至二零二五年九月四日(星期四)(括首尾兩天)期間向有意購入合併股份碎股以湊成一手完整買賣單位或出售其所持合併股份碎股之股東提供對盤服務。以合併股份現有股票所代表的合併股份碎股持有人如欲使用此項服務,可於該期間工作日(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除外)之辦公時間(上午九時正至下午六時正)直接聯絡邦盟駿證券有限公司的吳建威先生(地址為香灣仔灣道6-8號瑞安中心27樓2701-08室)或致電(852) 3575 1388。 承董事會命 澳門勵駿創建有限公司 李柱坤 主席、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 香,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李柱坤先生及林書茵女士;非執行董事為何超蓮女士、李駿德先生及黃志文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劉毅基先生、麥家榮先生及馬玲女士。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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