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京基金融国际(01468):二零二五年年报

时间:2025年07月30日 21:25:55 中财网

原标题:京基金融国际:二零二五年年报
獨立核數師報告 56
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61
綜合財務狀況表 63
綜合權益變動表 65
綜合現金流量表 66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68
財務概要 182
董事會 法律顧問
執行董事
丘煥法律師事務所
蒙焯威先生(主席)
香灣仔
4
張佩琪女士
灣道18號中環廣場
1
梁兆基先生
39樓3902室
獨立非執行董事
註冊辦事處
麥潤珠女士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孔偉賜先生
陳霆烽先生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公司秘書
倪子軒先生
中國總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
審核委員會
上海黃浦區
麥潤珠女士(主席)
南車站路600弄
孔偉賜先生
6號C座樓
陳霆烽先生
薪酬委員會
總部及香主要?業地點
孔偉賜先生(主席)
香九龍
麥潤珠女士
紅磡鶴翔街8號
梁兆基先生
維中心2座902室
陳霆烽先生
香股份過戶登記分處
提名委員會
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陳霆烽先生(主席)
麥潤珠女士 香
孔偉賜先生
夏愨道16號
梁兆基先生
遠東金融中心17樓
投資委員會
於開曼群島之股份過戶登記總處
梁兆基先生(主席)
Codan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
孔偉賜先生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授權代表
蒙焯威先生 KY1-1111, Cayman Islands
倪子軒先生
公司網站
主要往來銀行
http://www.kkgroup.com.hk
大眾銀行(香)有限公司
中國銀行(香)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1468
核數師
2
開元信德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3
上市日期
長青(香)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GEM)
附註: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日(主板)
1. 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調任。

2. 於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退任。

致各位股東:
本人在此向 閣下匯報京基金融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為「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二五
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之狀況。

業務回顧
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標誌著本公司度過轉型時期。年內,本公司透過重點集資活動、針對性收購項目以及逐漸轉向可持續發展及以技術驅動的增長等方式,策略性進行重新定位。

香經濟於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錄得溫和增長,金融業顯示逐步復甦的跡象。雖然恒生指數及首次公開發售集資活動等主要市場指標反映一定程度的改善,但在全球經濟持續不明朗及監管制度調整下,整體市場氣氛仍然謹慎。儘管交易活動較往年更為活躍,但地緣政治緊張局勢及投資情波動卻造成持續面臨挑戰的情況。

鑒於當前全球市場狀況,儘管本集團努力維持其業務?運並成功完成集資活動以支持其擴展及發展,本集團來自持續經?業務的收益由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約303,300,000元下跌約24.7%至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約228,300,000元。來自持續經?業務的年度虧損由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約11,400,000元擴至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約118,800,000元。下跌的主要原因是並無應付或然代價項目的非現金公平價值收益約122,200,000元。由於相關交易已於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完成,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並無錄得該等收益,故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本集團在財務表現方面的改善受局部抵銷。儘管如此,本集團的核心金融服務分部保持相對穩定,反映其在嚴峻市場環境中的韌性。

在此背景下,本集團策略性地利用集資活動,鞏固市場地位並推動可持續增長。策略性資本強化項目再輔以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內推行一系列關鍵舉措,展示本集團對創新、可持續發展及國際擴張的承諾。

本集團在推進其技術能力方面專注於人工智能(「AI」)驅動的應用程式、綠色金融及數碼資產服務的開發及整合併
取得重大進展,使本集團處於金融服務業創新的前沿,緊貼全球數碼轉型及可持續發展的趨勢。為支持該方面目標,本集團積極尋求建立戰略夥伴關係及合作,務求擴展專業知識及服務產品,從而達到收入來源多元化及把握快速發展市場中新興機遇的目標。

此外,本公司亦一直透過策略性收購項目,擴大產品範圍、客戶群及?運能力追求國際化增長,旨在將本集團的業務及網絡擴展至括亞洲、歐洲及北美在內的主要金融地區。本集團務求充分利用該等收購項目,增強跨境金融服務,並在技術驅動及可持續發展領域創造協同效應,配合集團策略性轉向高增長及以創新為核心的業務。

前景
展望未來,本集團對下一個財政年度的前景保持審慎樂觀。儘管廣大經濟及金融市場環境持續不明朗,但仍有多項積極發展支局面。全世界正在加速數碼轉型,廣泛採用人工智能、區塊鏈技術及可持續金融實踐,帶來新的金融服務格局。同時,香政府積極推行舉措,括透過資助計劃及監管沙盒促進金融科技創新,推進綠色及可持續金融框架,以及在大灣區發展計劃下加強與中國內地的聯繫,使香作為領先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得以持續鞏固。

本集團憑藉經強化的資本基礎、策略性國際擴張以及對技術及可持續發展的持續投資,已充分準備把握有利趨勢。預計結合AI及數碼金融解決方案的發展將提高?運效率及客戶服務,同時建立策略夥伴關係及進行收購將進一步擴大本集團的市場覆蓋範圍並使其產品多元化。總體而言,上述因素使本集團充滿信心,能夠推動本集團實現可持續增長並為股東創造長期價值。

此外,在市場持續復甦及客戶對多元化投資及融資方案的需求增加的支持下,本集團現有的金融服務產品預計將會表現穩定,加上經強化的資本基礎及提升的?運能力,本公司已充分準備把握證券經紀、資產管理及放債多方面的增長機會。本集團將藉策略性收購及戰略夥伴關係,進一步增加服務產品、擴展客戶網絡、擴大主要金融市場的地理覆蓋範圍。本集團將繼續實行審慎的風險管理,並對不斷變化的監管要求持續應變,以保障財務狀況穩定。

儘管短期內仍然面臨挑戰,但本集團的策略舉措及對創新的承諾將為中長期的可持續增長及價值創造提供堅實的基礎。

主席
蒙焯威
香,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財務回顧
收益及分部業績
於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本集團來自持續經?業務之收益約為228,300,000元(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約303,300,000元)。收益下降約75,000,000元,乃主要由於網絡及授權業務及毛皮業務急劇下跌導致?業額整體下降;以及保證金融資服務之利息收入減少,惟獲放債利息收入增長局部抵銷。

證券
京基證券集團有限公司獲准從事《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項下第1類(證券交易)及第4類(就證券提
供意見)之受規管活動。於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本集團證券經紀、銷及配售之佣金收入,連同證券保證金融資、現金客戶及首次公開發售貸款之利息收入約為23,600,000元(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約27,900,000元),
跌幅主要是由於上述保證金融資服務的利息收入減少所致。

證券經紀佣金於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約為3,200,000元(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約3,200,000元),維持穩定,
顯示本集團即使在廣泛市場波動的環境下,仍能維持穩定的客戶參與及交易活動,表現甚佳,凸顯我們客戶基礎及服務基礎設施的韌性。

銷、分銷、配售及分配售收入由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約300,000元大幅躍升至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約5,200,000元。此乃由於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參與更多銷或配售交易,並從數項大型委託項目產生收入。

然而,保證金融資服務之利息收入由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約24,400,000元下跌約9,200,000元至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約15,200,000元,抵銷上述收入之整體增長。

證券業務於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錄得分部溢利約9,000,000元(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虧損約54,100,000元),展現大幅改善,反映整體?運效率之有效性及與資產管理業務精簡資源的成果。

保險經紀
保險經紀指提供保險經紀及財富管理服務。

京基優越財富管理有限公司(「京基優越財富管理」)為本集團之保險經紀分支,於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註冊。

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其已在保監局註冊,並擁有一支由31名保監局持牌代表及8名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持牌代表組成的團隊,代表30家大型人壽保險及一般保險公司。

於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京基優越財富管理為約560名客戶處理逾720份新保單,累計年化首年保費(「年化首年保費」)逾160,000,000元(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逾78,000,000元);年化首年佣金(「年化首年佣金」)總額逾
63,000,000元(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逾37,000,000元)。

於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來自保險經紀的收益(指保險產品仲介及買賣收取之佣金收入)為約76,600,000元(二
零二四年財政年度:約89,700,000元)。其於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錄得分部溢利約1,400,000元(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虧損約6,300,000元)。

為儘量降低?運成本,本集團正在將爭取生意方式由內部顧問轉至分銷渠道,即使會導致毛利率降低,但如本年度分部轉虧為盈所顯示,成本減少會抵銷有關影。

毛皮
於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本集團之毛皮業務下跌,收益約為14,900,000元(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約33,200,000元)。

毛皮業務本年度錄得分部虧損約27,000,000元(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約3,600,000元)。分部虧損主要由於就處理丹麥政府對於禁止在丹麥養殖水貂之賠償事宜產生約19,400,000元的法律及專業費用。

資產管理
於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初,京基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獲准從事證券及期貨條例項下第1類(買賣證券)、第4類(就證
券提供意見)及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之受規管活動。資產管理分部收益由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約14,200,000元
大幅下降至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約4,400,000元,主要由於本集團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策略性決定自願交還其證券及期貨條例項下第1類及第4類牌照,導致資產管理服務收入減少約9,000,000元。此舉旨在提升本集團整體?運效率及與證券業務精簡資源。其繼續持有第9類牌照,並仍專注於加強其基金管理服務業務。

放債
本集團按放債人條例(香法例第163章)持有放債人牌照。本年度訂立之各項交易貸款額介乎約300,000元至50,000,000元不等,所有貸款均向獨立第三方發放。於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概無債務人連同其聯繫人(如有)
於任何時間合共借出超過本集團資產總額8%之款項,亦概無任何向特定債務人及其聯繫人提供的貸款乃經合併計算後會構成本公司需以公告及╱或通函方式披露的須予公佈交易。

提供及安排放債業務於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為本集團貢獻分部收益及溢利分別約36,400,000元及約600,000元(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分部收益約17,500,000元及分部虧損約20,300,000元)。

本集團提供兩種貸款類型,括企業貸款及個人貸款。

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向18名企業客戶授出有抵押及無抵押貸款,其中約69.0%以非上市股份、物業及土地作抵押。於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所訂立貸款項目的本金介乎約300,000元至50,000,000元。企業貸款總額及應收利息佔本集團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應收貸款及利息總額約89.6%。本集團提供介乎兩週至12個月之信貸期,固定年利率介乎8.5%至48%。

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亦向6名個人客戶授出有抵押及無抵押貸款,其中約36.9%以位於香之住宅物業及股份押記作抵押。未償還貸款本金介乎500,000元至18,000,000元,乃於二零二零年財政年度至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訂立。個人貸款總額及應收利息佔本集團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應收貸款及利息總額約10.4%。本集團提供介乎6個月至1年之信貸期,固定年利率介乎10%至48%。

貸款本金及應收利息總額(扣除預期信貸虧損(「預期信貸虧損」))增長約153.9%,顯示本集團放債業務持續擴張。

預期信貸虧損增加約26,800,000元,上升64.7%,主要由於貸款組合擴大。儘管預期信貸虧損絕對值增加,預期信貸虧損比率(預期信貸虧損╱貸款賬面值)由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約19.9%改善至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13.9%,顯示信貸評估及承保標準提升。

此方面有所改善,反映信貸質素改善及有效風險管理措施。本集團仍致力加強其貸款監察、收款程序及承保標準。

會籍及活動
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本集團接獲本公司之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福布斯環球聯盟(香)有限公司與Energetic Force Investments Limited日期為二零二二年六月六日的轉授特許協議的終止通知,自二零二四年六月
三十日終止轉授特許協議。由於相關特許權終止,本集團無法經?會籍及活動業務,因此,此分部被視為已終止經?業務。

於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本集團因全數撇銷與其會籍及活動業務(已分類為已終止經?業務)相關的商譽及無形資產而錄得重大非現金減值虧損約719,900,000元。此項一次性減值並無在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發生,導致分部虧損大幅減少。

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已終止會籍及活動業務之分部收益及虧損分別約為2,100,000元及約8,800,000元(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分別約26,800,000元及801,900,000元)。

貿易
於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五日,本集團向獨立第三方出售京基資本有限公司全部權益,因此,貿易分部被視為已終止經?業務。於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此分部並無產生收益(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約400,000元),但錄得分部溢利約4,300,000元(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虧損約3,900,000元),此乃由於去年財政年度錄得之貿易應收款
項減值於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全數結清後撥回所致。

保險科技
保險科技分部從事透過本集團的保費計算平台向保險經紀提供?銷及資料解決方案的業務,該業務於二零二二年六月收購。於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該業務貢獻收益約64,700,000元(二零二四年:約68,800,000元),錄得
分部虧損約13,800,000元(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約5,000,000元)。分部虧損主要由於管理費及資訊科技開支各約1,500,000元,連同無形資產非現金攤銷約3,900,000元以及商譽之非現金減值虧損約7,500,000元所致。

網絡及授權
多管道網絡及授權分部主要從事媒體、電影及電視內容授權及銷售,是於截至二零二三年財政年度下半年新開展。該業務於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貢獻收益約7,700,000元(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約51,900,000元),錄得分部虧損約21,300,000元(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溢利約600,000元),主要由於中國娛樂需求急劇下跌。

銷售成本
本集團來自持續經?業務之銷售成本於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約為154,700,000元(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約235,200,000元),較去年減少34.2%。減少主要由網絡及授權業務及毛皮業務之銷售下跌所推動。

毛利及毛利率
鑒於上述狀況,本集團於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錄得來自持續經?業務之綜合毛利約73,600,000元或32.2%毛利率,而於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則約為68,000,000元或22.4%。

毛利率增加9.8個百分點,可見?運效益大幅改善。退出較低毛利的會籍及活動業務(已於本年度全數減值及終止),或對整體毛利組合有所改善。毛利率上升亦反映本集團戰略性集中於較高毛利業務或服務。

其他收入
來自持續經?業務之其他收入減少約15,800,000元至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約11,300,000元(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約27,100,000元)。該大幅減少主要由於並無錄得丹麥政府就水貂養殖業務之賠償(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約15,200,000元)。

貿易應收款項減值撥備淨額
貿易應收款項減值由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約78,300,000元大幅減少至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約24,200,000元,減少54,100,000元主要由於與證券業務的保證金客戶應收款項相關之減值虧損大幅減少,減幅約為63,900,000元,反映年內保證金貸款之信貸質素及可收回性改善。

應收貸款減值撥備淨額
本集團因對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的放債業務下應收貸款的預期信貸虧損進行調整而確認減值虧損約26,800,000元(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約35,900,000元)。

其他應收款項及按金減值撥備淨額
本集團確認減值撥備約5,200,000元(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約600,000元),其中主要括(1)就往年建議收購
目標公司支付的可退還按金之預期信貸虧損約2,200,000元(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200,000元);及(2)應收其
他債務人款項約2,700,000元(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零)。

行政開支
本集團來自持續經?業務之行政開支由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約130,000,000元減少約13.1%至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約113,000,000元。行政開支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市場推廣開支減少約20,200,000元及員工薪金減少約10,700,000元,惟受法律及專業費用增加13,200,000元局部抵銷。

其他收益或虧損,淨額
來自持續經?業務之其他收益或虧損,淨額錄得虧損約2,900,000元(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收益約16,000,000元)。虧損的主要原因是放債業務出售應收貸款之虧損約7,400,000元及有關毛皮業務丹麥土地的減值約3,200,000元,惟受按公平價值計入損益之金融資產公平價值收益約7,900,000元局部抵銷。

應付或然代價的公平價值變動
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錄得公平價值收益約122,200,000元,乃主要由於根據本公司與Great Return Group Limited訂立日期為二零二一年六月四日的買賣協議,第二批代價股份(即本公司452,666,666股股份,每股0.01
元)於發行日期的股價與獨立專業估值師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進行的估值結果相比有所下跌所致。由於交易已於上一財政年度完成,故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並無該等公平價值變動。

融資成本
於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來自持續經?業務之融資成本主要指公司債券以及銀行及其他借貸之利息開支。其大幅減少約34.2%至約7,300,000元(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約11,100,000元),主要由於年內償還銀行及其他借貸以及公司債券,導致較低利息開支。此乃透過於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的兩次配售事項以及一次供股進行集資,使本集團避免與借貸及債券相關的龐大利息費用所致。

已終止經?業務之年度虧損
已終止經?業務之年度虧損指會籍及活動業務及貿易業務分別錄得虧損約8,800,000元及收益約4,200,000元(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分別虧損約671,900,000元及4,100,000元)。就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而言,虧損主要
由於全數撇銷與其會籍及活動業務相關的商譽及無形資產而產生的非現金減值虧損約719,900,000元所致。於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概無該等非現金減值虧損。

年度虧損
綜合上述因素,本集團於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錄得年度虧損約123,500,000元(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約687,400,000元)。然而,就非現金項目(括貿易應收款項、應收貸款、其他應收款項及按金、其他減值項目以及折舊及攤銷)作調整後,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的淨虧損則會減少至約45,200,000元。

流動資金、財務資源及資本結構
本集團主要以內部產生之現金流量、銀行借貸及股本╱債務融資為業務?運提供資金。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之銀行結餘及現金(主要以元、人民幣及美元持有)約為151,000,000元(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約118,600,000元)。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之資產淨值為約879,900,000元(二零二四年三
月三十一日:約405,000,000元)。

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中短期債券之未償還本金額為約47,600,000元(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約112,800,000元),按介乎6%至7.5%之固定票面利率以元及美元計值。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所有所得款項已計劃並實際上用於支持業務發展。

法定股本增加及股份合併
於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股東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批准將本公司法定股本透過增設90,000,000,000股新股份由100,000,000元(分為10,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1元之股份(「股份」)增加至1,000,000,000元(分為
100,000,000,000股股份)(「法定股本增加」)。法定股本增加已於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生效。有關詳情,請
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之通函及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之股東週年大會投票結果公告。

於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股東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批准本公司股本中每十(10)股每股面值0.01元之已發行及未發行普通股合併為一(1)股面值0.10元之股份(「股份合併」)。股份合併已於二零二四年九月二日生效。詳情請
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八月九日之通函及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之股東特別大會投票結果公告。

根據一般授權配售新股份
四月配售事項
於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本公司向不少於六名屬於獨立第三方的承配人配售1,525,992,613股每股面值0.01元之新普通股(「四月配售股份」),配售價為每股0.060元,藉以籌集所得款項總額約91,600,000元(「四月
配售事項」)。四月配售股份乃根據本公司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七日舉行之股東週年大會上授予董事之相關一般授權
發行。本公司股份於二零二三年四月六日在聯交所之收市價為每股0.0700元。每股四月配售股份之淨價約為0.059元。四月配售事項於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完成。有關截至本報告日期所得款項用途之明細,請參閱下表。有關四月配售事項之進一步詳情載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之公告。

九月配售事項
於二零二四年九月三日,本公司向不少於六名屬於獨立第三方的承配人配售183,119,113股每股面值0.10元之新普通股(「九月配售股份」),配售價為每股0.41元,藉以籌集所得款項總額約75,080,000元(「九月配售事
項」)。九月配售股份乃根據本公司於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舉行之股東週年大會上授予本公司董事之相關一般
授權發行(經就本公司股本中每十(10)股每股面值0.01元之已發行及未發行舊股份合併為一(1)股每股面值0.10元之現有股份之股份合併(於二零二四年九月二日生效)之影作出調整)。本公司股份於二零二四年九月三日
在聯交所之收市價為每股0.41元。每股九月配售股份之淨價約為0.41元。九月配售事項於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完成。有關截至本報告日期所得款項用途之明細,請參閱下表。有關九月配售事項之進一步詳情載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九月三日及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之公告。

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配售事項所得款項用途
於截至
二零二五年 於
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 未動用的
止年度已動用 三月三十一日 所得款項淨額
所得款項 的所得 未動用的所得 的預期動用
所得款項淨額用途 淨額 款項淨額 款項淨額 時間表
千元 千元 千元

四月配售事項
償還債務 89,600 (89,600) – 不適用

總額 89,600 (89,600) –

九月配售事項
投資綠色能源項目及為其提供融資 14,820 – 14,820 二零二六年
三月三十一日
為人工智能項目提供融資 14,820 (14,820) – 不適用
?運資金 44,480 (44,480) – 不適用

總額 74,120 (59,300) 14,820

上述配售事項的所得款項淨額已按擬定用途獲動用,餘下未動用所得款項亦將按擬定用途動用。

根據特別授權配售新股份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i)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七日;(ii)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iii)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及(iv)二
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之公告,全部有關(其中括)建議根據特別授權進行配售(「建議六月配售事項」)(統稱「建
議六月配售事項公告」)。

根據東方財證券有限公司(「配售代理」)與本公司訂立之配售協議(經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之第一份
補充協議及日期為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之第二份補充協議修訂及補充)(「配售協議」),本公司擬進行配售最多
2,500,000,000股新普通股,配售價為每股0.09元,藉以籌集所得款項總額約225,000,000元。於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由於市場狀況,本公司宣佈與配售代理訂立終止協議(「終止協議」)以終止配售協議。根據終止協
議,雙方之所有權利、義務及責任將告終止,任何一方不得就配售事項向另一方提出任何申索,惟就配售協議項下任何義務之任何先前違反除外。有關詳情,請參閱建議六月配售事項公告。

供股
於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八日,本公司宣佈建議以非銷基準按於記錄日期每持有兩(2)股股份獲發一(1)股供股股份之基準進行供股(「供股」),透過按認購價每股供股股份0.91元進行涉及最多596,250,787股供股股份(「供股股
份」)的供股,藉以籌集所得款項總額約542,590,000元(扣除開支前)。供股僅向合資格股東提供。

供股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成為無條件,並於二零二五年一月八日完成,據此544,294,055股供股股份配發及發行予合資格股東,佔本公司於該日已發行股本約49.5%。供股之所得款項總額約為413,700,000元,而供股之所得款項淨額(經扣除供股所有相關開支後)約為412,700,000元。每股供股股份之淨價約為0.76元。

誠如先前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之供股章程(「供股章程」)內「進行供股的理由及所得款項用
途」一節所披露,供股所得款項淨額擬用於(i)擴張本集團的證券業務;(ii)融通本集團的放債業務;及(iii)一般?運資
金。

本公司於供股章程披露之供股所得款項擬定用途及自供股完成日期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供股所得款項之實際用途明細如下:
於截至
二零二五年 於
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
止年度 三月三十一日
已動用的 未動用的
所得款項淨額用途 所得款項淨額 所得款項淨額 所得款項淨額
千元 千元 千元

擴張本集團的證券業務 206,538 206,538 –
融通本集團的放債業務 123,923 123,923 –
本集團的一般?運資金 82,615 82,615 –

總額 413,076 413,076 –

供股的所得款項淨額已按擬定用途獲動用。

有關供股之更多詳情,請參閱供股章程及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八日及二零二五年一月七日之公告。

報告期後事項
除下文所述事項之外,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後直至本報告日期,本公司或本集團概無進行任何重大後續事項。

主要交易-收購Jakota Capital AG權益
於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交易時段後),本公司(作為買方)與Nobias Media Sarl(「Nobias」,作為賣方)訂立買
賣協議,據此,本公司有條件同意購買而Nobias有條件同意出售Jakota Capital AG(「Jakota」)股本中80股普通股
(相當於買賣協議日期Jakota 80%股權),最高代價為103,000,000元,須根據特別授權按每股0.146元的價格
發行及配發最多705,479,452股新代價股份而結付。完成收購事項須待買賣協議項下的先決條件達成後,方可作實。

由於收購事項的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超過25%但所有適用比率均低於100%,收購事項構成上市規則第14章下的本公司主要交易,故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的通知、公告、通函及股東批准規定。

一份載有(其中括)(i)收購事項之進一步詳情;(ii) Jakota的財務資料;(iii)完成後本集團經Jakota擴大的未經審核
備考財務資料;(iv)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資料;及(v)召開股東特別大會通告的通函將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或
之前寄發予股東。

有關收購事項的更多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及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的公告。

主要財務表現
由於上述財務數據對本集團本財政年度及╱或上個財政年度之綜合財務報表產生重大財務影,其變動可能顯著影收益及溢利,故於本報告內列示該等數據。相信呈列該等財務數據之變動可有效說明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財務表現。

外幣管理
本集團對管理外匯風險採取審慎態度,亦確保將其面對之匯率波動風險降至最低。

為減輕匯率波動之影,本集團持續評估及監控外幣風險。鑒於元與美元掛,本集團認為元兌美元的匯率波動風險並不重大。

本集團於香及全球經?業務,其資產及負債與收入及開支面臨外匯風險。外幣風險主要源自以人民幣、美元及丹麥克朗計值之銷售及採購交易、投資及借貸。

本集團在丹麥有若干投資及經?面臨外匯風險。外匯波動對本集團境外業務資產淨值之影被認為可控,因該影可被以丹麥克朗計值之借貸所抵銷。

年內,本集團並無從事任何金融工具對沖或投機活動。

資產質押
於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已就銀行借貸抵押減值前的其他廠房及設備及存貨約16,191,000丹麥克朗(約為18,333,000元)。

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並無向銀行質押任何已抵押銀行存款作為融資擔保(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零)。

資本承擔及或然負債
保證金客戶向京基證券集團有限公司提出申索
於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至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期間,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京基證券集團有限公司(「京
基證券」)收到其五名京基證券不同的保證金客戶在香高等法院發出之五份傳訊令狀,就在京基證券存置並代表
各五名保證金客戶持有的五個保證金賬戶中的現金結餘總額約54,300,000元(當中約47,300,000元已根據監管機構發出的限制通知被凍結及限制買賣證券)及持作抵押品的股票證券向京基證券提出申索(「該等申索」)。本
公司董事認為該等申索缺乏充分理據。

由於該等保證金客戶於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提取約7,000,000元及該等申索之餘額約47,300,000元已在本報告內綜合財務報表附註28中確認為負債,本公司董事認為毋須就該等申索作出撥備。

重大收購或出售以及重大投資
須予披露交易-收購Youngtimers AG權益
於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交易時段後),本公司(作為買方)與IndexAtlas AG(「IndexAtlas」)(作為賣方)訂立
買賣協議,據此,本公司有條件同意購買及IndexAtlas有條件同意出售6,000,000股每股面值0.42瑞士法郎之已繳足股款不記名股份,於協議日期佔Youngtimers AG已發行股本9.68%,代價為4,320,000瑞士法郎(相當於約39,670,000元),須由本公司根據特別授權按每股0.423元發行及配發93,786,894股代價股份支付。

由於收購事項的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超過5%但均低於25%,收購事項構成本公司之須予披露交易,故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

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本公司召開股東特別大會,股東於會上授予及批准(其中括)與收購事項相關之特
別授權。

於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一日,買賣協議項下之收購事項乃根據相關條款及條件完成,93,786,894股新股份已按發行價每股代價股份0.423元發行及配發予IndexAtlas,佔本公司於完成日期已發行股本約5.40%。

有關收購事項之更多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二零二五年二月四日及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一日之公告及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一月七日之通函。

除上文所披露外,本集團於期內並無根據上市規則第14章須予披露之重大投資及收購。

除所披露外,於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期間,本公司並無任何重大收購或出售以及重大投資。

末期股息
董事不建議派付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的任何末期股息(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無)。

僱員資料
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之僱員(括董事)總數為65人(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100人)。於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期間,僱員成本(括董事酬金)約為31,300,000元(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約42,900,000
元)。薪酬乃根據個人資歷、經驗、職位、職責及市況釐定。薪金調整及僱員晉升乃根據透過年度檢討評估僱員表現釐定,而酌情花紅將參考本集團過往財政年度之財務表現後付予僱員。其他福利括為其香僱員而設之法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供款。

環境政策及遵守相關法律及法規
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將於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分別在聯交所及本公司的網站刊發。概無環境相關法律及法規被發現對業務?運構成重大影。

風險管理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指主要源自我們業務活動應收客戶之貿易應收款項及應收貸款。本集團設有既定信用政策並持續監控信用風險。

為最大限度地降低信用風險,本集團管理層於各報告日期審查各項結欠之貿易債項之可收回金額,以確保就逾期結餘作出適當及迅速之跟進行動。就此而言,董事會認為本集團之信用風險已大幅降低。

流動性風險
本集團定期監控目前及預期之流動性需求,並確保可從聲譽良好之金融機構獲得充足之流動現金及充裕之融資資源,以滿足本集團之短期及長期流動性需求。

外匯風險
本集團於香及全球經?業務,大部份交易以元、人民幣、美元及丹麥克朗計值。外匯風險乃源自本集團之銷售及採購交易。

為減輕匯率波動之影,本集團持續評估及監控外匯風險。本集團管理層或實行外匯期貨合約以對沖所面臨之外匯風險。鑒於元與美元掛,本集團認為元兌美元的匯率波動風險並不重大。

回顧年度內,本集團在丹麥有若干境外業務投資,其資產淨值面臨外匯風險。外匯波動對本集團境外業務資產淨值之影被認為可控,因該影可被以丹麥克朗計值之借貸所抵銷。

執行董事
蒙焯威先生,65歲,於二零二一年十月四日獲委任為執行董事。彼於一九八三年獲香大學社會科學學士學位。

彼於直接投資、工業投資、私募股權基金和房地產開發方面積逾35年工作經驗,蒙先生的職業生涯始於大通曼哈頓銀行(現稱為大通銀行),並於一九九九年加入南豐集團,負責為南豐集團建立另類投資業務。彼曾於二零一八
年十一月十三日至二零二一年二月四日期間,擔任超智能控股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該公司為一間於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號:1402)。於二零二四年二月十二日,蒙先生獲委任為本
公司主席。

張佩琪女士,44歲,於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二日獲委任為執行董事。張女士於審計及會計行業擁有超過十年經驗。

彼自二零一七年十月一直擔任Uncharted Group之首席財務官。此前,張女士於二零一一年七月至二零一七年十月擔任勝龍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182)之首席財務官兼公司秘書,該公司為一間在聯交所主板上市之
公司。彼於二零一零年九月至二零一一年七月在香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擔任審計經理。張女士持有嶺南大學工商管理學士(會計)學位。彼為香會計師公會會員及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資深會員。彼已於二零二五
年六月十七日辭任執行董事。

梁兆基先生,48歲,於會計行業擁有超過20年經驗。彼曾在兩家國際會計師事務所工作5年,主要提供審計及業務核證服務。彼曾分別自二零零八年八月及二零一六年九月擔任一家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及一家提供會計及稅務服務之公司的董事。梁先生自二零一八年一月至二零一九年十月一直擔任酷派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369)之
執行董事及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直擔任創聯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371)之獨立非執行董事。彼曾於二零
一五年九月至二零一八年一月期間擔任KK文化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550)(其所有股份均於聯交所主板上市)
之獨立非執行董事及非執行董事。梁先生於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取得香科技大學工商管理一級榮譽學士(會計學)
學位。自二零零三年三月,彼一直為香會計師公會會員,目前為香會計師公會執業會計師。

梁先生由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六日至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出任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提名委員會主席及審核委員會和薪酬委員會之成員。由於彼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由獨立非執行董事調任至執行董事,梁先生不再為董事會提名委員會主席及董事會審核委員會成員。於董事會特別董事委員會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日解散後,彼亦不再為該委員會之成員兼主席。梁先生仍為本公司董事會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各會之成員。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五日,於董事會投資委員會成立後,梁先生獲委任為董事會投資委員會之主席。

獨立非執行董事
麥潤珠女士,67歲,為英國特許會計師公會資深會員及香會計師公會執業會計師。彼於會計及行政方面擁有超過十年工作經驗。麥女士自二零零四年四月擔任亨泰消費品集團有限公司(聯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份代號:197)之獨立非執行董事,並曾於二零一零年九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一月期間擔任富譽控股有限公司(聯交所GEM上市公司,股份代號:8269)之獨立非執行董事。

自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麥女士一直擔任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以及本公司審核委員會主席,以及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成員。由二零二四年二月十二日直至董事會特別委員會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解散為止,麥女士一直為該委員會之成員。

孔偉賜先生,48歲,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彼在法律範疇有超過14年經驗,在中國及香經?及管理多個能源及回收項目,括發電廠及煉油廠等。彼畢業於英國Aberystwyth之威爾斯大學,獲頒法律學榮譽學位。孔先生自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擔任積木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187)(其股份於
聯交所GEM上市)之獨立非執行董事。

孔先生自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出任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薪酬委員會主席及提名委員會和審核委員會之成員。由二零二四年二月十二日直至董事會特別委員會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解散為止,孔先生一直為該委員會之成員。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五日,於董事會投資委員會成立後,孔先生獲委任為董事會投資委員會之成員。

陳霆烽先生,41歲,於二零二二年七月一日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彼於二零零七年獲廣州暨南大學法學學士學位。彼於法律領域工作逾14年,於處理中國內地商業事務方面擁有豐富經驗,括併購、合?企業、融資、物流、國際貿易、知識產權、房地產及建設、僱傭、投資及解決跨境爭議。陳先生自二零二二年九月擔任申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631,其股份於聯交所GEM上市)的獨立非執行董事。

自二零二二年,陳先生一直為審核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之成員。由二零二四年二月十二日直至董事會特別委員會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解散為止,陳先生一直為該委員會之成員。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彼亦獲委任為董事會提名委員會之主席。

遵守企業管治守則
本公司一向致力於維持高水準之企業管治以增加股東價值,並提供透明度、問責性和獨立性。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遵守上市規則附錄C1所載企業管治守則(「守則」)之規定守則條文。本公司將繼續
加強企業管治常規,使之切合其業務的經?及發展需要,並不時檢討該等常規,以確保其符合守則並與最新發展保持一致。

公司秘書
倪子軒先生(「倪先生」),為外部服務供應商,自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獲委任為本公司之公司秘書(「公司秘
書」)。本公司已委派執行董事蒙焯威先生作為倪先生之聯繫人。有關本集團之業績表現、財務狀況及其他主要發
展及事務之資料,已透過已委派之聯繫人即時向倪先生傳達。因此,根據守則的守則條文第C.6.4條,推行上述安排後,全體董事仍被視為可獲得公司秘書的意見及服務。本公司已建立一套機制,使倪先生可即時掌握本集團之發展而無重大延誤,憑藉倪先生之專業知識及資歷,董事會相信倪先生作為公司秘書,可為本集團遵守相關董事會程序、適用法例、規則及條例方面帶來裨益。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倪先生已妥善遵守上市規則第3.29條的相關專業培訓規定。

購回、贖回或出售本公司之上市證券或出售庫存股份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證券(括出售庫存股份(定義見上市規則))。

遵守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標準守則
本集團已採納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標準守則(「標準守則」),其條款至少與上市規則附錄C3所載同樣嚴格。經
本集團具體查詢後,全體董事均已確認,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彼等已全面遵守標準守則。

企業文化及策略
本公司為一間投資控股公司,其主要附屬公司之主要業務括提供會員及活動服務、多渠道網絡及特許服務、證券經紀、保險經紀、資產管理服務、香新經紀和投資控股的放債服務。擁有多元化業務,我們透過董事會層面及整個集團認識到利益相關之重要性,努力提供高質素及可靠的產品及服務,並透過可持續增長及持續發展為利益相關創造價值。

本公司董事會已制定下列價值觀,以為僱員之操守及行為及業務活動提供指引,並確保該等價值觀貫穿於本公司之願景、使命、政策及業務策略:
? 誠信:做正確的事情;
? 卓越:提供卓越產品及服務;
? 合作:團結一致;
? 問責:承擔責任,信守承諾;
? 同理心:關注我們的利益相關;及
? 可持續發展:致力於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未來。

本集團將持續檢討及調整(如必要)其業務策略,並追蹤不斷變化的市場狀況,以確保迅速採取積極措施應對變化,滿足市場需求,促進本集團之可持續發展。

董事會
董事會之組成體現本公司有效領導及獨立決策所需適當之技巧及經驗。

於本報告日期,董事會由兩名執行董事以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須向股東負責。本公司業務管理及監控之權力及職責一般歸於董事會。董事會有責任增加本公司股東回報。董事會組成及董事之履歷詳情載於本年報第20至21頁。

兩名執行董事負責領導及監控本公司,以及審視本集團之業務、策略決定及表現,並透過指導及監管事務,共同負責促進本公司之成功。

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負責確保董事會恪守高標準財務及其他法定匯報規定,以及提供一個足夠權力制衡之董事會,以保障股東權益及本集團之整體利益。

各獨立非執行董事已根據上市規則第3.13條之規定向本公司提交年度獨立性確認書。本公司認為,所有獨立非執行董事均屬獨立人士,並符合上市規則第3.13條所載之獨立性指引。於整個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事會一直遵守上市規則有關委任至少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以及至少一名獨立非執行董事須擁有適當專業資格或會計或相關財務管理專業知識之規定。獨立非執行董事人數佔董事會成員總數至少三分之一。

主席與行政總裁之職能
目前,主席由蒙焯威先生擔任。儘管行政總裁的職位一直空缺,但執行董事履行類似行政總裁的職能。此外,董事會通過制定戰略及監察管理層推行戰略直接及透過其委員會間接帶領及指導管理層。董事會監督本集團?運及財務表現,以及確保有效管治及企業社會責任及政策以及設有良好的內部監控和風險管理制度。因此,董事會認為已採取充分措施,確保本公司之企業管治常規與守則條文所規定相若。

董事會及管理層之責任區分
以下為須保留予董事會批准之事項:
(a) 企業及資本架構;
(b) 企業戰略;
(c) 政策(括但不限於有關企業管治之政策);
(d) 業務及管理;
(e) 主要財務事項;
(f) 委任董事會成員、高級管理層及核數師;
(g)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薪酬;及
(h) 與股東及聯交所聯繫。

由董事會轉授予管理層決策之事項括:
(a) 批准本集團於新地區拓展業務,或拓展新業務(但並非大幅拓展);(b) 批准並評核各業務部門之表現;
(c) 批准某一限額內之開支;
(d) 批准無需根據上市規則作披露之關連交易;
(e) 批准董事會成員及高級管理層外之人事提名及任命;
(f) 批准關於董事會決定事宜之新聞稿;
(g) 批准本集團任何日常例行事務或日常?運之事宜;及
(h) 董事會不時轉授之其他事宜。

委任、重選及罷免
根據本公司之組織章程細則第84條,於每屆股東週年大會上,當時不少於三分之一的董事須輪值退任,惟每名董事須至少每三年於股東週年大會上輪值退任一次。須輪席告退之董事括擬退任且不會膺選連任之任何董事。上次重選或委任後任期最長之董事亦須輪席告退。

根據守則之守則條文第B.2.2條,所有董事應有特定任期並須至少每三年輪席退任一次。本公司委任之各獨立非執行董事任期為三年,各人須重選並遵守本公司章程細則、守則及彼等各自之委任函之其他規定。

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梁兆基先生(「梁先生」,其於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六日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以
及本公司董事會審核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各會的成員)已由獨立非執行董事調任為執行董事(「調任」)。於調任
後,梁先生不再為董事會提名委員會主席及董事會審核委員會成員。於董事會特別董事委員會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日解散後,彼亦不再為該委員會的成員兼主席。梁先生仍為本公司董事會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各會的成員。梁先生已跟本公司訂立新服務協議(「服務協議」),自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開始生效並為期2年。梁先
生將任職至其獲委任後本公司首屆股東大會,並將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於有關大會上退任並重選連任。

獨立非執行董事數目及其貢獻
(i) 五名董事中的三名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其超出董事會至少三分之一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之上市規則規定。

(ii) 董事會組成應提供充分平衡的技能、經驗及多元化觀點,以領導本公司實現其目標。

(iii) 執行董事將至少每年跟獨立非執行董事會面一次。

(iv) 執行董事應至少每年與獨立非執行董事舉行一次沒有其他董事出席的會議。

(v) 倘有主要股東或董事於董事會將予考慮事項中存有董事會認為重大之利益衝突,有關事項將會以舉行董事會會議(而非以書面決議案)方式處理。在交易中本身及其緊密聯繫人均無重大利益的獨立非執行董事應出席該董事會會議。

非執行董事的委任及獨立性
(i) 提名委員會將於每年評估獲提名為新獨立非執行董事之候選人於獲委任前之獨立性以及現時長期服務之獨立非執行董事(如有)之持續獨立性。所有獨立非執行董事均須每年向本公司提交書面確認,以確認各自及其直系家屬成員之獨立性,以及其是否符合上市規則第3.13條所載之規定。

(ii) 當全體獨立非執行董事均於董事會任職超過九年,
a. 提名委員會將提名並由本公司在應屆股東週年大會上委任一名新獨立非執行董事;或b. 該等獨立非執行董事的進一步委任應由股東以獨立決議案方式批准,該決議案隨附文件括所考慮的因素、提名委員會確定相關獨立非執行董事仍然獨立且應獲選連任的過程和討論。

(iii) 於任何合約、交易或安排擁有重大權益之董事(括獨立非執行董事)應於批准有關合約、交易或安排之任何
董事會決議時放棄投票,且不應計入法定人數。

(iv) 並無向獨立非執行董事授予具有績效相關要素之以股權為基礎之薪酬。

非執行董事的任期
本公司每名非執行董事(括獨立非執行董事)均與本公司訂立任期為三年的委任函,到期後自動重續,並須至少
每三年在股東週年大會上輪流退任,並符合資格根據本公司公司細則重選。

可獲得獨立觀點的渠道
所有董事均有權於需要時聘請獨立專業顧問,並在適當情況下由公司承擔費用。

可表達獨立觀點的董事會會議
(i) 董事會應定期開會,而董事會會議應按季度每年至少舉行四次。董事會定期會議前須向所有董事發出至少14日的通知,讓彼等有機會出席會議,而所有董事均有機會在例會議程內加入事項。至於召開其他所有董事會會議,應發出合理通知。

(ii) 董事會會議文件一般會在會議舉行前最少三天向董事發送,確保董事有充足時間審閱文件,並就會議作好充份的準備。

(iii) 若董事無法出席會議,其將獲告知將在會議上討論的事項,並有機會於會議前向執行董事表明其觀點。

(iv) 鼓勵所有董事在董事會╱董事委員會會議上開誠佈公地表達意見。

(v) 獨立非執行董事及其他非執行董事須透過提供獨立、富建設性及有根據的意見,為公司制定策略及政策作出正面貢獻。

會議次數及董事出席情況
每年須至少舉行四次常規董事會會議,大概每個季度舉行一次,以覆審及批准財務及經?表現,考慮及批准本公司之整體策略及政策。

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事會召開了七次董事會會議。本公司於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舉行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股東週年大會,以及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及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舉行了三次股東特別大會。年內,各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及股東大會之個別出席記錄載列如下:出席情況╱會議次數

董事姓名 董事會會議 股東大會

執行董事
蒙焯威先生 7 2
1
張佩琪女士 7 4
2
梁兆基先生 7 4
獨立非執行董事
麥潤珠女士 7 4
孔偉賜先生 7 4
陳霆烽先生 7 4
附註:
1
張佩琪女士已於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七日辭任執行董事。

2
梁兆基先生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調任為執行董事。

公司秘書出席董事會所有例會,於會上匯報有關企業管治、風險管理、遵守法例、會計及財務等事項。

根據守則之守則條文第C.1.6條,獨立非執行董事及其他非執行董事應出席股東大會,對股東之意見有公正之了解。

董事會重視本集團各個層面的多元化(括性別多元化)。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保持一個
由不同性別、專業背景和行業經驗的成員組成的有效董事會。本公司的董事會多元化政策得到持續的執行。有關本集團性別比例的詳情以及相關資料,可參閱將於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在聯交所及本公司各自網站上發佈的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董事會認為,目前已經實現勞動力的性別多元化。

董事會多元化政策每年由提名委員會及董事會分別進行檢討。

提名政策
提名委員會定期檢討董事會的結構、規模和組成,並就任何擬議的董事會變動提出建議,以配合本公司的企業戰略。

當需要填補臨時空缺或委任額外董事時,提名委員會會根據董事會所需技能、知識及經驗確定或挑選候選人。根據提名委員會的推薦建議,董事會會進行討論並就委任作出決定。此外,每位董事應至少每三年輪席退任或重選一次,並有資格在每次股東週年大會上膺選連任。提名委員會應審查於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上膺選連任的退任董事對本公司的整體貢獻及服務、專業知識及專業資格,以確定該董事是否繼續符合董事會要求的標準。

董事會獨立性評估機制
本公司已採納董事會獨立性評估機制,具體詳情如下:
目標
通過董事會獨立性評估持續改進及發展董事會及其委員會的流程及程序,為提高董事會效率、最大限度地發揮優勢並確定需要改進或進一步發展的領域已提供強大而有價值的反饋機制。

評估過程亦已釐清本公司需要採取哪些行動以維持及提高董事會表現,例如針對各董事的個人培訓及發展需求的方案。

該機制旨在確保董事會具有強大獨立性,使董事會能夠有效地行使獨立判斷力,更好地維護股東權益。

機制
(a) 提名委員會已成立,並有明確的職權範圍,以物色合適的人選,括獨立非執行董事,以委任為董事。

(b) 制定提名政策,詳細說明識別、選擇、推薦、培養及整合新董事職位的流程及標準。

(c) 就獨立非執行董事(「獨立非執行董事」)而言:
(i) 每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在獲委任為董事時均須參照提名政策及上市規則規定的標準,以書面形式向本公司確認其獨立性;
(ii) 每名獨立非執行董事須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申報其過去或現在於本集團業務中的財務或其他利益,或其與本公司任何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的關係(如有);及
(iii) 各獨立非執行董事若有任何可影其獨立性的個人資料變動,均須盡快知會本公司。

(d) 提名委員會將每年評估所有獨立非執行董事之獨立性,並確認每名獨立非執行董事是否仍符合上市規則所載的獨立性標準,以及是否不存在任何可能影或看來有機會影其獨立判斷的關係及情況。每名提名委員會成員均應避免評估自身的獨立性。

(e) 倘董事會在股東大會上提呈決議案以選舉人員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會將在致股東的通函中列明其認為該人選理應當選的理由及認為其獨立的理由。

(f) 設立機制,讓董事在履行職責時尋求獨立專業意見,費用由本公司承擔。

(g) 如有必要,鼓勵董事獨立接觸並諮詢本公司高級管理層。

(h) 董事會獨立性評估可採取向全體董事單獨進行問卷調查的形式,並可在必要時通過與每名董事單獨面談及╱或以董事會認為合適及必要的任何其他方式作補充。

(i) 董事會獨立性評估報告將提交予董事會,董事會將在適當情況共同討論結果及改進行動計劃。

(j) 董事會獨立性評估的結果或上述評估結果的概要將在本公司年報所載的企業管治報告或本公司網站披露,以實現問責及透明度的目的。

(k) 上述董事會獨立性評估將被視為本公司持續進行的工作,倘需要就同一事宜進行外部評估,本公司可尋求外部顧問的協助。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於本報告日期,董事會獨立性評估是通過全體董事填寫問卷的方式進行。

董事會獨立性評估的結果概述如下:
1. 董事會整體擁有必要的技能和經驗範疇,以充分履行其受信責任,更可靠地督促管理層問責,並更好地保障股東利益。

2. 董事會會議是以允許公開交流、有意義的參與(括深入討論和解決問題)之方式進行。

3. 全體獨立非執行董事均在董事會的討論過程中提供了獨立判斷。

4. 全體獨立非執行董事均積極參與所有董事會會議及董事委員會會議;並向董事會提出有關管治及道德之議題。

多元化政策
本公司認可並接受擁有一個多元化董事會的重要性,在董事會層面增加多元化將支持實現本公司的戰略目標和可持續發展。根據董事會多元化政策,本公司尋求通過考慮若干因素實現董事會的多元化,括但不限於性別、年齡、文化和教育背景、種族、專業經驗、技能、知識、服務年限以及董事會可能不時認為相關和適用的任何其他因素。所有董事將擇優委任,將根據客觀標準對候選人進行考量,並適當考慮到董事會多元化的好處。提名委員會應審閱董事會多元化政策,並就董事會多元化政策的修訂(如有)向董事會提出建議,其中括根據守則之守則
條文第B.1.3條規定,每年對董事會多元化政策的實施和有效性進行評估。董事會多元化政策可在本公司的網站上查閱,供公眾參考。

董事會目前有一名女性董事。我們將參考股東的期望以及國際及本地推薦的最佳慣例,繼續致力提高女性代表人數,並實現性別多元化的適當平衡。我們亦將確保在招聘中高層員工時實現性別多元化,致力為女性員工提供職業發展機會,致使我們在不久的將來擁有一批女性高級管理層及董事會的潛在繼任。

舉報政策
遵照守則之守則條文第D.2.6條,董事會採納舉報政策,其向僱員及與本集團有業務往來之相關第三方(如客戶及供應商)提供指引及舉報渠道,以舉報有關本集團任何疑似不當行為之任何事項,有關舉報會直接送交審核委員會及指定人士。本集團為此設立了電郵戶口(whistleblowing@kkic.com.hk)。所有舉報事項將進行獨立調查,同時
所有自舉報人取得之資料及其身份將被保密。

董事會及審核委員會將定期檢討舉報政策及機制以提高其成效。

反欺詐及反貪污政策
遵照守則之新守則條文第D.2.7條,董事會採納了反欺詐及反貪污政策。該政策概述了指引及最低行為準則、有關反貪污及反賄賂之所有適用法律及法規、僱員抵制詐騙、幫助本集團防範貪污行為及向管理層或透過適當之舉報渠道舉報任何合理懷疑之欺詐及貪污個案或該方面之任何企圖行為之責任。本集團決不容忍在全體員工及代表本集團行事的代理人或受託人之中,以及在與第三方的業務往來之間,出現何形式的欺詐和貪污行為。

董事會及審核委員會將定期檢討反欺詐及反貪污政策及機制,以確保其成效,並履行本集團對防止、遏止、偵測及調查所有形式的欺詐及貪污的承諾。

會議常規及守則
守則之守則條文第C.5.3條訂明,常規董事會會議通告最少於會議日期前十四天發出。就其他董事會及委員會會議而言,則一般給予合理時間之通知。根據守則之守則條文第C.5.3條,各會議時間表、通告及草擬議程一般情況下會先向董事提供。

董事會文件連同所有合適、完整及可靠資料,於各董事會會議或審核委員會會議前最少三天送交全體董事,以便董事緊貼本集團最新發展及財務狀況以作出知情決定。全體董事均有機會於常規董事會會議之議程中加入需討論之事宜。董事會及各董事如有需要,亦可個別獨立接觸高級管理層。在高級管理層之協助下,主席須確保董事能及時收到充足、完整及可靠之資料,並就於董事會會議上提出之事宜作出恰當之簡短匯報。

所有董事會會議記錄記載所審議事宜之充份詳情及所達成之決定,最終由公司秘書保管,並可供董事查閱。

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第100條規定董事於批准彼等或其任何聯繫人士擁有重大利益之交易時放棄投票並不計入會議法定人數。

董事之培訓及持續發展
各董事應參與發展及更新彼等技能之持續專業發展以確保其對本集團之業務及?運有恰當了解,並充分知悉彼於上市規則及相關監管規定下之責任及義務。

董事持續獲得有關法例及法規之發展與業務及市場變化之最新資料,協助彼等履行職責。必要時會為董事安排持續之簡報會及專業發展。

本公司亦不時向董事提供有關上市規則及其他監管規定之持續最新發展資料,以確保董事遵守該等規則及提高彼等對良好企業管治常規之意識。

年內,全體董事均已參加適當之持續專業發展及更新彼等之知識及技能。有關專業發展乃以參加與業務或董事職責相關之簡報會、會議、論壇、課程及研討會或以自行閱讀的方式完成。

下表載列各董事為符合守則C.1.4條文的規定而接受的不同培訓。

出席研討會╱計劃╱
會議及╱或閱讀與
業務或董事職責
董事姓名 有關的材料

執行董事
?
蒙焯威先生
?
張佩琪女士
?
梁兆基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
麥潤珠女士
?
孔偉賜先生
?
陳霆烽先生
A: 出席研討會及╱或計劃及╱或會議
B: 閱讀與經濟、一般業務或監管最新消息有關的材料
董事委員會
董事會成立了四個委員會,即審核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及投資委員會,以監督本集團某方面特定事務。

董事會(「董事會」)特別董事委員會(「特別董事委員會」)已被解散,自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生效。由於設立
特別董事委員會的初衷已經實現,董事會認為特別不再需要特別董事委員會。如有需要,特別董事委員會的職能及職責將由董事會整體承擔。

委員會獲提供足夠之資源履行其責任,及可在適當情況下因應合理要求尋求獨立專業意見,費用由本公司承擔。

審核委員會
本公司於二零一二年八月一日成立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審核委
員會成員括麥潤珠女士(主席)、梁兆基先生、孔偉賜先生及陳霆烽先生。自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梁兆
基先生獲調任為執行董事,並不再為審核委員會成員。

審核委員會已遵照守則中守則條文第D.3.3條,受書面職權範圍規管。除其他事務外,審核委員會之主要職責為審閱及監督本集團之財務申報程序及內部監控制度。年內,委員會已在高級管理層及本集團委聘之專業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常規內部審核並向委員會報告)之協助下,履行審閱該年度之中期及全年業績之職責。

於年內,委員會曾舉行兩次會議,當時全體委員會成員均有出席,而董事會就建議續聘事宜與審核委員會並無意見分歧。

薪酬委員會
本公司於二零一二年八月一日成立薪酬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薪酬委
員會由孔偉賜先生(主席)、麥潤珠女士、梁兆基先生及陳霆烽先生組成,直至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薪酬委員會已遵照守則中之守則條文第E.1.2條,並受書面職權範圍規管。薪酬委員會主要職責括:(a) 就全體董事及高級管理層之薪酬政策及架構,及就設立正規而具透明度之程序制訂薪酬政策,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b) 因應董事會所訂之企業方針及目標,檢討及批准管理層之薪酬建議;及(c) 評估董事會之表現及授權權力之行使,以釐定全體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層之薪酬待遇。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薪酬委員會曾舉行一次會議,當時全體合資格成員均有出席,審閱及釐定本集團董事之薪酬待遇,並就此提出建議(視情況而定)。

提名委員會
本公司於二零一二年八月一日成立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提名委
員會成員括梁兆基先生(主席)、孔偉賜先生、麥潤珠女士及陳霆烽先生。自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陳霆
烽先生獲委任為提名委員會主席,且梁兆基先生卸任但仍然是提名委員會成員。

提名委員會已遵照上市規則附錄C1所載守則中之守則條文第A.4.5條,並受職權範圍所規管。提名委員會之主要職責括:
(a) 至少每年檢討董事會之架構、人數及多元化組成並就任何為配合發行人之公司策略而擬對董事會作出之變動提出建議;
(b) 提名可擔任董事之可能人選;
(c) 檢討董事之提名並就彼等之委任條款向董事會提出建議;及
(d) 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之獨立性。

本公司已採納董事會多元化政策,當中載有實現和維護董事會多元化之做法,以提升董事會效率。本公司認同董事會多元化之裨益,並致力確保董事會在技能、資歷及支持執行業務策略等角度方面擁有適當平衡及水平。本公司為達到董事會多元化,考慮到各項因素,括但不限於性別、年齡、文化及教育背景、種族、專業資歷、技能、知識及服務年期。本公司亦將不時按其業務模式及具體需求等影因素,組成最優秀的董事會。董事會已訂立可予計量之目標(以性別、技能及資歷為因素)以執行董事會多元化政策,並不時檢討該等目標以確保其適當性
及確定在實現該等目標方面取得進展。

提名委員會將檢討董事會多元化政策(如適用)以不時確保其持續有效性。

考慮到其業務模式及具體需求後,提名委員會認為不論在專業背景或技能方面,董事會之現有組合具有多元化之特點。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提名委員會曾舉行一次會議,當時之全體成員均有出席,並(i)檢討及討論董事會之架構、人數及多元化組成以確保其符合本集團業務所需之專業知識、技能及資及(ii)就重選退任董事提
出建議。

投資委員會
本公司已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五日成立投資委員會(「投資委員會」)。董事會已委任梁兆基先生為投資委員會主
席,以及指定孔偉賜先生為投資委員會成員。投資委員會須受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上市規則、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及其他有關規例而制定的職權範圍所規限,以規範投資委員會的運作及程序,並釐清投資委員會的職責及權力。

成立投資委員會的目的為提高?運效率以及加強投資決策及風險管理程序,尤其是考慮到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戰略重點為加密貨幣及相關技術。此外,投資委員會將評估、批准及對本集團管理團隊提呈的各個投資機遇提供建議。

董事及高級人員保險
涵蓋董事及高級人員法律責任之適當保險已生效,以保障本集團董事及高級人員因本集團業務產生之風險。

董事及核數師對綜合財務報表所承擔之責任
董事會負責呈列平衡、清晰及易懂之企業資訊,括年度及中期報告、其他內幕資料公告及上市規則及其他有關法定規定要求之其他財務披露事項。

董事確悉其就編製賬目以真實公平地反映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之財務狀況、財務表現以及現金流之責任。

董事並不知悉任何有關可能導致本公司持續經?能力受重大質疑之事件或情況之重大不明朗因素,故董事於編製綜合財務報表時繼續採納持續經?會計方式。

本公司核數師有關彼就本集團綜合財務報表之申報責任之聲明載於第56至60頁獨立核數師報告內。

核數師酬金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以下為已付╱應付予本集團核數師之酬金:所提供服務 已付╱應付費用
千元

法定審計服務
-長青(香)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1,000
-其他核數師 108

1,108

內部監控及企業管治政策
董事會對監控本公司之內部監控系統及企業管治負全責。董事會已制定其內部監控及風險管理系統,亦負責檢討及維持充分之內部監控系統以及至少每年一次開發及檢討企業管治政策,以保障股東利益及本公司資產,並確保遵守本集團之法律及監管規定。年內,董事會已審閱本公司內部監控系統之成效並已檢討企業管治政策文件本公司董事委員會職權範圍以及遵守法律及監管規定,括守則。根據上文所述,董事會已達成意見,認為本集團已設立有效及充足的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制度。

內部審計及風險管理
於本財政年度,本集團已遵照守則中守則條文第C.2條,建立恰當而有效之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制度,該系統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達成業務目標的風險,且僅能合理(但非絕對)保證不會出現重大錯誤陳述或虧損。於截至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事會在審核委員會及管理層支持下,審閱了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制度的有效性,括財務、?運及合規控制,並認為有關制度有效且充足。年度審閱亦含財務報告及員工資歷、經驗及相關資源。根據上文所述,董事會已達成意見,認為本公司已設立有效及充足的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制度。

管理層負責設計、執行及監察有關制度,而董事會則會持續監督管理層履行職務,每年會就內部監控及風險管理制度之表現進行內部審計。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制度之主要特點描述如下:風險管理制度
本集團已採納風險管理制度,管理與其業務及?運有關之風險。該制度括以下階段:? 識別:識別所承受之風險、業務目標及可能對達成目標有影之風險。

? 評估:分析風險的可能性及影,評估相應之風險組合。

? 管理:省覽對風險之回應,確保與董事會有效通訊,並持續監控殘餘風險。

根據於本財政年度進行之風險評估,並無識別出重大風險。

放貸業務的風險管理系統
放債業務由本集團全資附屬公司京基財務有限公司(為放債人條例項下的持牌放債人)進行。根據現有業務模式,
客戶可將向京基財務有限公司申請的借貸用於個人或企業用途。

本集團向客戶提供定期貸款。本集團與客戶訂立貸款協議,通常載列訂約方、協議日期、本金金額、抵押規定、到期日、計息期、利率、違約事件以及《放債人條例》第III部及第IV部的條文摘要。初始期限屆滿後,根據本集團
對客戶的財務背景、抵押品及任何更多保證物的質量、客戶的信譽、我們於重續時可獲得的資金及現行市場環境的評估以確定是否重續貸款。

為管理本集團放貸業務的相關信貸風險,本集團設有信貸評估及內部監控程序。

本集團須為放貸服務的申請人完成信貸評估。評估申請人信用可靠程度時,本集團的重心為所提供的抵押品及保證物(如有)以及申請人的背景。本集團根據各種矩陣評估抵押品,如流動性、市值、波動性和類型。除抵押品外,本集團的信貸評估部門亦考慮到客戶的職業、財務狀況、聲譽、投資用途、抵押品集中度、資產證明及信用記錄,這有利於我們對客戶的償債能力進行評估。如有需要,我們會通過外部信用核查機構執行信用調查,以獲取客戶的背景資料及信用記錄。

本集團的政策為根據個別情況或市場狀況,至少每年或更以頻繁的方式審查每筆借貸的未償還金額。個別評估賬戶的減值撥備是通過對資產負債表日已發生損失逐一評估而釐定的,並適用於所有個別重大賬目。

本集團放債業務的其他主要內部監控程序括(i)信用批核程序;及(ii)借貸後監控程序。

信貸批核
本集團的信貸風險管理部門根據借貸申請所提供的文件對信貸評估結果進行審查及評估。根據本集團的信貸評估及客戶的申請,本集團為每位客戶設定合適的信貸額度。風險管理部門根據要求及完成內部評估程序批准並(如適用)修改向每位客戶提供的信貸額度。

借貸服務申請人應與我們簽訂貸款協議,並在貸款協議期限內發出提款通知。

借貸後監控程序
在監控階段,本集團的信貸風險管理部門每月對每筆貸款的還款情況進行監控,並向治理層報告。

就有擔保貸款而言,倘本集團在貸款監控期間注意到抵押品的價值不足以涵蓋本集團的風險敞口或任何所發放貸款的實際貸款與估值比率已達到或超過本集團可接受的比率,我們可要求借款人擔保其他抵押品及╱或保證物、部分償還未償還貸款或變現抵押品價值,以使貸款與估值比率?復至我們可接受的比率。

就無擔保貸款而言,信貸部門須對未償還的各項貸款進行年度審閱,倘本集團注意到客戶的財務狀況出現重大惡化,於向監控風險水平的管理層報告後,我們可要求客戶償還貸款。倘客戶未能就本集團上述要求作出回應,本集團可能針對早已到期的債務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

與股東之溝通
本公司致力與股東保持聯繫,特別是透過股東週年大會或其他股東大會與股東溝通,並鼓勵股東參與。

本公司將確保於股東大會就個別事項提呈獨立決議案。

本公司將繼續維持公開及有效之投資溝通政策,根據相關監管規定及時向投資提供有關本集團業務之最新相關資料。

股東權利
召開股東特別大會
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第58條,本公司之股東特別大會(「股東特別大會」)須應任何一名或多名股東遞交請求書
而召開,惟股東於遞交請求書之日須持有不少於本公司已繳足股本之十分之一且於本公司股東大會上具表決權。

該等股東有權向董事會或本公司之公司秘書遞交請求書,要求董事會就處理該請求書所述之業務召開股東特別大會,而該大會須於該請求書遞交日期後兩個月內舉行。如董事會於請求書遞交日期計二十一日內未有召開該大會,則該等請求可按相同方式自行召開大會,而本公司須向請求償付因董事會之不作為而令請求招致之所有合理開支。

向董事會提出查詢
為確保董事會與股東保持有效溝通,本公司已採納一項股東溝通政策(「該政策」)。根據該政策,本公司將主要透
過股東大會(括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本公司之財務報告(年度、中期及(如有)季度報告)以及其於
本公司及聯交所網站上刊登之公司通訊及其他企業刊物向股東提供其資料。股東可隨時索取本公司之公開資料。

股東應透過郵寄至本公司之香主要?業地點(香九龍紅磡鶴翔街8號維中心2座9樓902室)向董事會行政總裁郭燕寧女士提出任何有關查詢;或發送電郵至admin@kkgroup.com.hk。股東亦可於股東大會上直接提問。

於股東大會上提呈議案
要求於股東大會上提呈議案所需股東人數為任何一名或多名於遞呈要求當日持有不少於本公司有權於股東大會上投票之繳足股本十分之一的股東。提呈議案之要求須於有關股東大會日期三十日內向公司秘書提出。

投資關係
本公司相信,維持高透明度是提升投資關係之關鍵,並致力保持向其股東及投資大眾公開及適時披露公司資料之政策。本公司透過其年度、中期及(如有)季度報告向其股東更新其最新業務發展和財務表現。本公司之公司網
站(http://www.kkgroup.com.hk)已為公眾人士及股東提供一個有效之溝通平台。

憲章文件
年內,本公司之憲章文件並無變更。

股息政策
本公司致力於與股東分享成果,同時實現業務持續發展的平衡。鑑於目前的財務狀況及業務發展所需之可能財務資源,本公司預計近期不會分派任何股息,因為本公司擬為業務發展預留資金。

董事欣然呈列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報告以及綜合財務報表。

主要業務
本公司之主要業務為投資控股。其附屬公司之主要業務載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43。

分部資料
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分部資料及收益載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6。

業務回顧
本集團年內之業務回顧見本年報第3頁「業務回顧」一節。至於以主要財務表現指標對本集團年內業績表現作出之分析則載於本年報第5至11頁「財務回顧」一節。

主要風險及不確定因素
本集團之業務風險主要為(i)全球經濟狀況;(ii)丹麥政府在全國範圍內禁止經?毛皮業務所帶來的賠償不確定性;
及(iii)儘管經原告及本集團同意後終止清盤,但仍可能對本公司聲譽造成負面影。證券及其他金融服務業務、保
險經紀及放債受香股市的情及市況以及持牌人活動合規風險以及應收保證金及貸款信貸風險之影。

或然負債
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事概無知悉有或然負債。

環保政策及表現
本集團一直認為環保及節能為其促進可持續發展及為其利益相關提升相關社會責任之首要重點。有關詳情請參閱聯交所及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於各自網站刊載的「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遵守相關法例及法規
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事會概不知悉曾不遵守任何相關法例及法規並對本集團帶來重大影。

與僱員、客戶及供應商之關係
本公司了解與僱員、客戶及供應商維持良好關係的重要性,因彼等乃為本集團成功之基礎。

僱員
本公司嚴格遵守所有有關僱傭之適用規則和規例(如勞工守則、強制性公積金條例及個人資料(私隱)條列等)。本
集團已購買所有必須之保險及為其員工設有每月津貼及已制定致力保護所有員工個人資料之措施。員工亦可透過不同渠道就彼等之工作表達意見。此外,本集團亦致力提供安全、健康及和諧的工作環境,及給予平等、公平的機會予不同性別之員工。

客戶
本集團高度重視與客戶之關係並強調公平貿易哲學。因此,彼贏得顧客的忠誠並建立了長遠的關係。就持續改善服務質素而言,本集團已不時與其客戶接觸,以獲取彼等對本集團提供之貨品及服務之意見。

供應商
本集團亦與供應商建立互信及長遠的關係,以確保供應貨品之品質及穩定性。此外,本公司已制定防止賄賂措施。

業績及股息
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業績及本公司與本集團於該日之財務狀況載於綜合財務報表第61至181頁。董事並不建議派付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無)。

財務資料概要
本集團最近期五個財政年度之已刊發業績以及資產及負債概要乃摘錄自本公司過往及目前之年報內的綜合財務報表,並載於本年報第182頁。此概要並不構成綜合財務報表之一部份。

未來前景及發展
展望未來,本集團對來年的前景保持審慎樂觀。儘管廣大經濟及金融市場環境持續不明朗,但仍有多個積極發展提供有利的背景。全球向數碼轉型的轉變正在加速,廣泛採用人工智能、區塊鏈技術及可持續金融實踐的情況,正在帶來新的金融服務格局。同時,香政府積極推行舉措,括透過資助計劃及監管沙盒促進金融科技創新,推進綠色及可持續金融框架,以及在大灣區發展計劃下加強與中國內地的聯繫,使香作為領先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得以持續鞏固。

本集團憑藉經強化的資本基礎、策略性國際擴張以及對技術及可持續發展的持續投資,已充分準備把握有利趨勢。預計結合AI及數碼金融解決方案的發展將提高?運效率及客戶服務,同時建立策略夥伴關係及進行收購將進一步擴大本集團的市場覆蓋範圍並使其產品多元化。總體而言,上述因素使本集團充滿信心,能夠推動本集團實現可持續增長並為股東創造長期價值。

此外,在持續的市場復甦及客戶對多元化投資及融資解決方案的需求增加的支持下,本集團現有的金融服務產品預計將錄得穩定表現,加上經強化的資本基礎及提升的?運能力,本公司已充分準備把握證券經紀、資產管理及放債多方面的增長機會。本集團將以進行策略收購及建立夥伴關係進一步擴大其服務產品,擴展其客戶網絡,並增強其在主要金融市場的地理覆蓋範圍。本集團將繼續實行審慎的風險管理,並對不斷變化的監管要求持續應變,以保障財務狀況穩定。

儘管短期內仍然面臨挑戰,但本集團的策略舉措及對創新的承諾將為中長期的可持續增長及價值創造提供堅實的基礎。

儲備
年內本集團及本公司之儲備變動詳情分別載於第65頁之綜合權益變動表以及綜合財務報表附註44。

可供分派儲備
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計算的可供分派儲備為585,493,000元(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162,702,000元)。有關金額括本公司的累計虧損及股份溢價賬分別為2,414,975,000元(二零二四
年財政年度:2,289,632,000元)及3,000,468,000元(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2,452,334,000元),惟緊隨建
議分派股息當日後,本公司須有能力償付日常業務過程中的到期債務。

物業、廠房及設備
本集團物業、廠房及設備於年內之變動詳情載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6。

股本及股份獎勵計劃
本公司於本年度內之股本及股份獎勵變動詳情分別載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4及37。

優先購買權
本公司之組織章程細則或開曼群島法律並無關於優先購買權之規定,致令本公司須按比例向現有股東發售新股份。

購回、贖回或出售本公司之上市證券或出售庫存股份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證券(括出售庫存股份(定義見上市規則))。

主要客戶及供應商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持續經?業務的主要供應商及客戶應佔採購及銷售百分比如下:佔截至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總收益之
概約百分比

持續經?業務
採購
-最大供應商 25.3%
-五大供應商合計 65.7%
銷售額
-最大客戶 15.8%
-五大客戶合計 56.8%
各董事、其聯繫人士或(就董事所知)股東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超過5%在本集團上述之五大客戶或五大供應商中概無擁有任何實益權益。

慈善捐款
年內,本集團作出慈善捐款約2,420,000元(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39,000元)。

董事
於年內及截至本年報日期,在任董事如下:
執行董事
蒙焯威先生(主席)
1
張佩琪女士
2
梁兆基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麥潤珠女士
孔偉賜先生
陳霆烽先生
附註:
1
張佩琪女士於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七日辭任。

2
梁兆基先生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由獨立非執行董事調任為執行董事。

據本公司之組織章程細則第84(1)條,蒙焯威先生及陳霆烽先生將於即將舉行之股東週年大會上輪席退任。彼等均符合資格並願意於股東週年大會上膺選連任。

董事服務合約
各執行董事均已與本公司訂立服務合約。各獨立非執行董事均已與本公司簽訂委任書,為期三年。各董事之任期須(i)根據彼等各自之服務合約或委任書條款終止及(ii)遵守本公司之組織章程細則、適用法律及上市規則所載有關
輪值告退、免職、休假或終止任職之規定,或有關喪失擔任董事資格之規定。

概無建議於即將舉行之股東週年大會上膺選連任之董事訂有本集團在不支付賠償(法定賠償除外)之情況下不可於
一年內終止之服務合約。

獨立身份之確認
本公司已接獲各獨立非執行董事根據上市規則第3.13條就其獨立身份作出之年度確認。本公司認為全體獨立非執行董事均符合載於上市規則第3.13條之獨立性指引,故皆為獨立人士。

董事及五名最高薪人士之酬金
本集團董事及五名最高薪人士於本年度之酬金詳情載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2。

退休金計劃
本集團之退休金計劃詳情載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8。

管理合約
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並無就本公司任何整體業務或大部份業務訂立或設有任何管理及行政合約。

薪酬政策
為吸引及保留優秀員工及促使本集團順利?運,本集團提供具有競爭力之薪酬待遇(經參考市況及個別人士之資質及經驗)及各類內部培訓課程。薪酬待遇須予定期檢討。

董事薪酬由本公司薪酬委員會建議,並由董事會經考慮本公司之經?業績、市場競爭力、個別人士之表現及成就後釐定。

董事於交易、安排及合約中之權益
概無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為訂約一方而董事或其聯繫人士於其中直接或間接擁有重大權益,且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末或年內任何時間仍然存續,對本集團業務而言屬於重大之其他交易、安排及合約。

董事於競爭性業務中之權益
就董事所知,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無董事或本公司控股股東於與本集團業務構成競爭或可能構成競爭或與本集團有其他利益衝突之業務中擁有權益。

關連交易
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有以下持續關連交易,其乃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之規定予以披露。

持續關連交易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之通函,當中之管理層討論及分析一節曾提及收購會藉及活動業務一事。

Energetic Force Investment Limited(「Energetic Force」)(Forbes Venture Investments Limited(「FVI」)直接擁有30%
控制權的公司)已於完成前與福布斯環球聯盟(香)有限公司(「福布斯環球聯盟(香)」)(目標公司的全資附屬公
司)訂立轉授特許協議(「轉授特許協議」),內容有關Energetic Force向福布斯環球聯盟(香)授出福布斯環球聯
盟知識產權的特許權,屆時福布斯環球聯盟(香)將獲授福布斯環球聯盟知識產權,以供於中國(不括香、
澳門及台灣)使用與福布斯環球聯盟知識產權相關的名稱、商標及商譽,括「Forbes Global Alliance」及「福布斯
環球聯盟」商標。此外,根據轉授特許協議,福匯協源(上海)管理諮詢有限公司(「福匯協源」)(目標公司的全資
附屬公司)將有權按與福布斯環球聯盟(香)的等額基準行使據轉授特許協議授予福布斯環球聯盟(香)的所有
權利。除轉授特許協議外,預期福布斯中國集團成員公司亦將與目標集團公司訂立若干交易,內容有關(i)活動聯辦;(ii)提供多類服務;及(iii)廣告安排,而該等交易於完成後將會構成持續關連交易。在此前提下,目標公司
已於完成前與Forbes Media HK將訂立三份框架協議,即活動聯辦框架協議、服務框架協議及廣告框架協議(「框架協議」)。完成後,目標公司將由本公司及FVI分別擁有70%及30%,因此成為本公司之附屬公司。FVI將成為目標公司之主要股東,因此為本公司之關連人士。Energetic Force(FVI直接擁有30%擁有權的公司)將為FVI之聯繫
人,故此亦為本公司之關連人士。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Energetic Force與福布斯環球聯盟(香)將訂
立之轉授特許協議項下擬進行之交易將構成本公司之持續關連交易。同樣地,完成後,Forbes Media Hong Kong Limited(「Forbes Media HK」)(FVI間接擁有30%擁有權的公司)亦將為FVI之聯繫人,故此亦為本公司之關連人士。

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目標公司與Forbes Media HK將訂立之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之交易將構成本公司之持續關連交易。由於上市規則第14.07條所載有關轉授特許協議及框架協議項下可能持續關連交易的建議年度上限的適用百分比率預期高於5%,故轉授特許協議、框架協議及與此有關的建議年度上限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之申報、公告、年度審閱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本公司於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召開股東特別大會,且所有建議持續關連交易已獲本公司獨立股東批准。

下表載列(1)轉授特許協議;(2)活動聯辦框架協議;(3)服務框架協議;及(4)廣告框架協議下之持續關連交易於二零
二五年財政年度及二零二六年財政年度(「二零二六年財政年度」)之建議年度上限及於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之實際
動用金額。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五年 財政年度之 二零二六年
交易 釐定基準 財政年度 實際交易金額 財政年度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目標集團之開支
(1) 轉授特許費 目標集團之網絡團體之收益 13,640 109 15,004
(2) FC活動聯辦費 聯辦非福布斯活動之毛利 2,420 – 2,662
(3) 服務費 福布斯中國集團成員公司向目標集團成員公司提 7,097 – 7,452供之服務
(4) 廣告費 目標集團購買之廣告空間數目 1,815 – 1,997

總計 24,972 109 27,115

目標集團之收入
(1) FGA活動聯辦費 聯辦福布斯活動之毛利 18,634 – 20,498
(2) 廣告轉介費 目標集團向福布斯中國集團成員 1,815 – 1,997
公司轉介之廣告數目

總計 20,449 – 22,495

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已經審視上述持續關連交易,並確認所有交易均按以下原則訂立:(1) 在上市發行人集團的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進行;
(2) 按正常商業條款或更佳條款進行;及
(3) 根據規管彼等的有關協議進行,條款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股東的整體利益。

然而,其後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本公司收到Energetic Force發出的終止通知,要求撤銷轉授特許協議。

因此,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及二零二六年財政年度的持續關連交易將不會進行。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的公告。

此外,本公司的核數師已根據上市規則第14A.56條的規定,就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發生的持續關連交易向董事會提交無保留意見的函件,當中載有核數師的發現和結論。本公司將向聯交所提供核數師函件的文本。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員於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之權益及淡倉
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概無董事及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員於本公司或其相聯法團(定義見香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之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擁有(i)須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
部第7及8分部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之權益或淡倉(括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之相應條文被視為及當作擁有之權益及淡倉);或(ii)已記入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須予存置之登記冊內之權益或淡倉;或(iii)須根據上市發行人董
事進行證券買賣之標準守則(「標準守則」)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之權益或淡倉。

主要股東
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董事並不知悉任何人士於本公司之股份或相關股份中擁有權益或淡倉,而已記入本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之要求存置之權益登記冊中。

董事收購股份或債權證之權利
除上文「購股權計劃」及「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員於股份、相關股份或債權證中之權益及淡倉」各節所披露外,於截
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任何時間,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皆無訂立任何安排,使本公司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員或彼等各自之聯繫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有任何權利認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
條例)之證券,亦無向任何董事或其配偶或未滿十八歲之子女授出可收購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團體之股份或債權證方式收取利益,亦無上述人士行使任何該等權利。

購股權計劃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並無維持任何購股權計劃。

股份獎勵計劃
於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採納日期」),本公司與Core Pacific-Yamaichi International (H.K.) Nominees Limited
(「受託人」)訂立一份信託契約(「信託契約」),以就股份獎勵計劃(「該計劃」)開設信託,而受託人將按照計劃規則
及信託契約之相關規則行使其權力,購買信託項下將予持有之股份。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就董事所知、所悉及所信,受託人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第十四章)之獨立第三方。

由於本公司預計不會於二零二八年九月十三日到期前根據股份獎勵計劃授予任何獎勵,且為降低行政成本並改善本公司現金流狀況,股份獎勵計劃隨後於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終止。受託人已向市場出售全部59,620,000股獎勵股份,所得款項淨額約5,200,000元已返還本公司。有關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的公告。

關聯方交易
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曾進行若干關聯方交易,詳情載於本集團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9。

除於本報告「關連交易」一節所披露外,該等交易概無根據上市規則構成須予披露關連交易或持續關連交易。

企業管治
本公司已採納主要企業管治常規並載於第22至42頁之企業管治報告一節中。

本公司已收到各控股股東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上述確認書,董事認為,控股股東於回顧年度均已遵守不競爭承諾。

獲准許彌償條文
除本公司就董事面對之相關法律行動購買董事與高級人員責任保險外,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截至本報告日期,概無就任何董事之利益曾經或現有任何有效之獲准許彌償條文(不論由本公司或其他人士制訂)。

報告期後事項
除所披露外,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後及截至本報告日期,並無發生任何重大事項。

足夠之公眾持股量
根據本公司可公開取得之資料,且按董事所知悉,董事確認,於整個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於本年報日期,本公司已維持於上市規則所規定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超過25%之足夠公眾持股量。

環境政策及遵守相關法律及法規
本集團的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將於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分別在聯交所及本公司的網站刊發。概無環境相關法律及法規被發現對業務?運構成重大影。

審核委員會審閱全年業績
本公司已成立審核委員會,自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由全部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於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及直至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成員為麥潤珠女士、孔偉賜先生、梁兆基先生及陳霆烽先生,由麥潤珠女士出任委員會主席。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梁兆基先生退任審核委員會成員。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業績已經審核委員會審閱。審核委員會認為,有關財務資料之編製符合適用會計準則、上市規則之規定及任何其他適用法律規定,並已作出適當披露。

核數師
於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日,本公司接獲開元信德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開元信德」)的通知,開元信德經考慮可
用內部資源等因素後決定不獲續聘為本公司的核數師。

開元信德已向本公司發出確認書,確認概無有關其退任的事宜須促請股東垂注。董事會及本公司審核委員會亦已確認,開元信德與本公司之間並無意見分歧,亦無其他有關開元信德退任的事宜須促請股東垂注。

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本公司舉行了股東特別大會,批准委任長青(香)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長青」)
為本公司核數師,且董事會獲股東授權釐定其薪酬。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綜合財務報表已由長青審核。

代表董事會
京基金融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蒙焯威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致京基金融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列位股東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意見
我們已審核載於第61頁至第181頁之京基金融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貴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為「貴集團」)之
綜合財務報表,當中括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綜合財務狀況表、截至該日止年度之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綜合權益變動表及綜合現金流量表以及綜合財務報表附註,括重大會計政策資料。

我們認為,該綜合財務報表根據香會計師公會(「香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真實及公
平地反映了 貴集團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綜合財務狀況及其截至該日年度的綜合財務表現及綜合現金流量,並已遵照香公司條例之披露規定妥為編製。

意見之基礎
我們已根據香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審計準則(「香審計準則」)進行審計。我們在該等準則下承擔的責任已在
本報告「核數師就審計綜合財務報表承擔的責任」部分中作進一步闡述。根據香會計師公會頒佈的專業會計師道
德守則(「守則」),我們獨立於 貴集團,並已履行守則中的其他專業道德責任。我們相信,我們所獲得的審計憑
證能充足及適當地為我們的審計意見提供基礎。

關鍵審計事項
關鍵審計事項是根據我們的專業判斷,認為對本期間的綜合財務報表的審計最為重要的事項。這事項是在我們審計整體綜合財務報表及出具意見時進行處理的,而我們不會對這事項提供單獨的意見。

關鍵審計事項(續)
我們識別出的關鍵審計事項為貿易應收款項及應收貸款的減值評估。

關鍵審計事項 我們在審計時如何處理有關事項

貿易應收款項及應收貸款的減值評估
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貴集團有貿易應收款 我們貿易應收款項及應收貸款之減值評估的主要審計程項 112,653,000元(扣除減值撥備 135,166,000 序括:
元)以及應收貸款424,781,000元(扣除減值撥備
68,302,000元)。 ? 了解對貿易應收款項及應收貸款減值評估的控制,其涉及管理層所確認可觸發應收款項信用風
鑒於評估貿易應收款項及應收貸款的減值要求應用重大 險大幅增加的事項及違約事件。

判斷及運用估計,所以其乃主觀範疇。 貴集團就此會
考慮相關及毋須花費不必要成本或精力即可獲得之合理 ? 測試 貴集團確定信貸風險大幅增加的適當性及及可靠資料,當中括定量及定性資料,以及前瞻性分 將風險分為香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所述三個階段析。評估可能違約的客戶及識別減值證據(括評估客 的依據,測試括檢查客戶的信譽、貸款客戶歷戶信譽、歷史還款記錄、逾期時長、債務人之財務實力 史還款記錄、逾期時長、債務人之還款實力、貸及貸款與抵押品比率,即未償還應收結欠對抵押品價值 款與抵押品價值及 貴集團用以確定階段分類之的比例)時須應用判斷。評估抵押品可收回金額時須運 其他因素。

用估計。

? 通過與管理層的討論並參考客戶的信用記錄、公
由於管理層的重大判斷及估算用於評估貿易應收款項及 開市場數據、資訊及最近與客戶之間的往來函件應收貸款的減值撥備及其金額重大,故我們將貿易應收 及核對隨後結算,抽樣評估未償還應收款項的可款項及應收貸款的減值評估識別為關鍵審計事項。 收回性。

? 評估 貴集團評估是否已信貸風險大幅增加致使
應收款項的減值撥備應按可使用年期內之預期信
貸虧損(「預期信貸虧損」)基準計量及定性評估的
條件的合理性。

? 重新執行管理層於信貸虧損模式下對減值撥備的
計算方法。

? 抽樣要求直接確認函,核實貿易應收款項及應收
其他事項
貴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乃由另一名核數師審核,其對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的綜合財務報表發表了無保留意見。

其他信息
貴公司董事須對其他信息負責。其他信息括年報內的所有信息,但不括綜合財務報表及我們的核數師報告。

我們對綜合財務報表的意見並不涵蓋其他信息,我們亦不對該等其他信息發表任何形式的鑒證結論。

結合我們對綜合財務報表的審計,我們的責任是閱讀其他信息,在此過程中,考慮其他信息是否與綜合財務報表或我們在審計過程中所了解的情況存在重大抵觸或似乎存在重大錯誤陳述的情況。基於我們已執行的工作,如果我們認為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錯誤陳述,我們需要報告該事實。在這方面,我們沒有任何報告。

董事及審核委員會就綜合財務報表須承擔的責任
貴公司董事須負責根據香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及香公司條例的披露規定擬備真實而中肯的綜合財務報表,並對其認為綜合財務報表的擬備不存在由於欺詐或錯誤而導致的重大錯誤陳述所需的內部控制負責。

在擬備綜合財務報表時, 貴公司董事負責評估 貴集團持續經?的能力,並在適用情況下披露與持續經?有關的事項,以及使用持續經?為會計基礎,除非 貴公司董事有意將 貴集團清盤或停止經?,或別無其他實際的替代方案。

審核委員會須負責協助 貴公司董事履行其監督 貴集團的財務報告過程的責任。

核數師就審計綜合財務報表承擔的責任
我們的目標,是對綜合財務報表整體是否不存在由於欺詐或錯誤而導致的重大錯誤陳述取得合理保證,並出具括我們意見的核數師報告。我們僅按照雙方所協議之條款向 閣下(作為整體)報告我們的意見,除此之外本報告別無其他目的。我們不會就本報告之內容向任何其他人士負上或承擔任何責任。合理保證是高水平的保證,但不能保證按照香審計準則進行的審計,總能發現重大錯誤陳述的存在。錯誤陳述可以由欺詐或錯誤引,如果合理預期它們單獨或匯總來可能影綜合財務報表使用依賴綜合財務報表所作出的經濟決定,則有關的錯誤陳述可被視作重大。

作為根據香審計準則進行審計的一部份,於整個審計過程中,我們運用了專業判斷,保持了專業懷疑態度。我們亦:
? 識別和評估由於欺詐或錯誤而導致綜合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誤陳述的風險,設計及執行審計程序以應對這些風險,以及獲取充足和適當的審計憑證,作為我們意見的基礎。由於欺詐可能涉及串謀、造、蓄意遺漏、虛假陳述,或淩駕於內部控制之上,因此未能發現因欺詐而導致的重大錯誤陳述的風險高於未能發現因錯誤而導致的重大錯誤陳述的風險;
? 了解與審計相關的內部控制,以設計適當的審計程序,但目的並非對 貴集團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 評價 貴公司董事所採用會計政策的恰當性及作出會計估計和相關披露的合理性;? 對 貴公司董事採用持續經?會計基礎的恰當性作出結論。根據所獲取的審計憑證,確定是否存在與事項或情況有關的重大不確定性,從而可能導致對 貴集團的持續經?能力產生重大疑慮。如果我們認為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有必要在核數師報告中提請使用注意綜合財務報表中的相關披露。假若有關的披露不足,則我們應當修改我們的意見。我們的結論是基於核數師報告日止所取得的審計憑證。然而,未來事項或情況可能導致 貴集團不能持續經?;
? 評價綜合財務報表的整體列報方式、結構和內容,括披露,以及綜合財務報表是否中肯反映交易和事項;及
? 規劃及執行集團審計工作,以就 貴集團內實體或業務單位的財務信息獲取充足、適當的審計憑證,作為達致對綜合財務報表發表意見的基準。我們負責指導、監督和審閱為 貴集團審計而執行的審計工作。我們為審計意見承擔全部責任。

核數師就審計綜合財務報表承擔的責任(續)
除其他事項外,我們與審核委員會溝通了已規劃的審計範圍、時間安排、重大審計發現等,括我們在審計中識別出內部控制的任何重大缺陷。

我們還向審核委員會提交聲明,說明我們已符合有關獨立性的相關專業道德要求,並與他們溝通有可能合理地被認為會影我們獨立性的所有關係和其他事項,以及(在適用的情況下)為消除威脅而採取的行動或應用的防範措
施。

從與審核委員會溝通的事項中,我們確定哪項事項對本期綜合財務報表的審計最為重要,因而構成關鍵審計事項。我們在核數師報告中描述這事項,除非法律法規不允許公開披露這事項,或在極端罕見的情況下決定不應在報告中溝通該事項,因我們合理預期報告中溝通某事項造成的負面後果超過產生的公眾利益。

長青(香)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執業會計師
黃家寶
審計項目董事
執業證書編號:P07560
香灣仔
駱克道188號
兆安中心24樓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附註 千元 千元
(重新呈列)

持續經?業務
收益 5 228,261 303,271
銷售成本 (154,678) (235,236)

毛利 73,583 68,035
其他收入 7 11,318 27,108
其他收益及虧損,淨額 8 (2,853) 16,015
應付或然代價的公平價值變動 – 122,220
出售附屬公司之收益 55 –
商譽減值虧損 18 (7,452) –
視作出售一間聯?公司虧損 20 – (572)
應收貸款減值撥備,淨額 25 (26,843) (35,932)
貿易應收款項減值撥備,淨額 24 (24,172) (78,288)
其他應收款項及按金減值撥備,淨額 24 (5,192) (585)
行政開支 (113,033) (129,988)
融資成本 9 (7,288) (11,106)
應佔一間聯?公司業績 20 (13,582) 5,163

稅前虧損 10 (115,459) (17,930)
所得稅(開支)╱抵免 13 (3,366) 6,526(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