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实业(00015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信息披露义务人:冯建方 住所、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上市规则》和《准则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际实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国际实业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目录……………………………………………………………………………………….3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情况………7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限制情况……………………………….…………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12 一、备查文件………………………………………………………………………..12 二、备置地点………………………………………………………………………..12 附表………………………………………………………………………………………...1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冯建方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冯现啁与冯建方为亲兄弟关系,冯建方因个人身体原因,拟退出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冯现啁基于对上市公司价值的认同以及对上市公司未来稳定、持续发展的信心,拟通过本次权益变动获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本次权益变动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求。 截至目前,新疆融能持有上市公司22.82%股份,系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系新疆融能的股权结构变更,不触及要约收购义务,不涉及新疆融能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本次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新疆融能,实际控制人由冯建方变更为冯现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市场行情变化增持或减持国际实业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新疆融能持有上市公司109,708,88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2.82%,系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新疆融能 100.00%的股权,并通过新疆融能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09,708,88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2.82%。 2025年7月2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冯建方与冯现啁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冯建方将其持有新疆融能100.00%的股权转让给冯现啁。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由信息披露义务人冯建方变更为冯现啁。 二、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5年7月2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冯建方与冯现啁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冯建方将其持有新疆融能100.00%的股权转让给冯现啁。 (二)《股权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2025年7月29日,冯建方与冯现啁签署了关于新疆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受让方):冯现啁 乙方(转让方):冯建方 1、整体交易安排 乙方向甲方转让新疆融能(“目标公司”)100%的股权,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转让后新疆融能成为甲方持股的一人公司。 2、交易对价 各方协商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标的股权交易对价为人民币(大写)零元(¥0元)。 3、交割时间 交割时间: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日后的十个工作日办理完成交割的全部事项。 4、交割要求 交割包括如下事项: (1)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转让已依法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标的股权已登记在甲方名下。 (2)公司章程已经按约定进行修订,并已依法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了备案。 乙方根据约定完成全部交割事项之日,即为本合同项下的“交割完成日”。 5、股权取得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自交割完成日起即成为目标公司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合同约定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6、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约责任 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合同,或者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3)甲方违约责任 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解除合同,或甲方违约解除合同,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标的股权及各项资产恢复到本合同签订前的状态,并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7、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订单/附件/补充协议等(如有)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各方均有约束力。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属的直接变更。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新疆融能间接控制上市公司109,708,88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82%,其中76,796,221股为质押股份,占新疆融能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70%,除此之外,新疆融能剩余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上述股份质押情况不影响本次权益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冯建方(签字):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冯建方(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冯建方(签字):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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