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实业(000159):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25-34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5年7月29日,冯建方先生与冯现啁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依据协议约定,冯建方先生将其持有的新疆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转让给其弟冯现啁先生。转让完成后,冯建方先生不再持有新疆融能的股权,冯现啁先生持有新疆融能100%的股权。 2、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新疆融能持有公司22.82%股份。本次权益变动系控股股东新疆融能的股权结构变更,不涉及新疆融能所持公司股份的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新疆融能。 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冯现啁先生成为新疆融能的控股股东,并将通过其控制的新疆融能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22.82%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冯建方先生变更为冯现啁先生。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况 近日,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新疆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融能”)发来的《关于股权结构变更的告知函》,得知冯建方先生与冯现啁先生于 2025年 7月 29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冯建方先生目前持有新疆融能 100%的股权,冯建方先生将其 持有的新疆融能 100%的股权以人民币 0元的价格转让给冯现啁先生 (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转让完成后,冯建方先生不再持有新疆融能的股权,冯现啁先生持有新疆融能 100%的股权。2025年 7 月 29日,新疆融能出具了股东决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转让 方冯建方先生两名子女冯园茜女士、冯昱捷先生对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无异议,确认与冯现啁先生之间不存在代持或通过协议等方式约定的其他利益安排。 冯建方与冯现啁为兄弟关系,冯建方先生自 2022年 2月担任公 司董事长,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2025年 7月 29日,冯建方先生 通过协议方式向冯现啁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新疆融能 100%的股权及对应全部权益。本次权益变动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求。截至目前,新疆融能持有公司 22.82%股份,系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系新疆融能的股权结构变更,不触及要约收购义务,不涉及新疆融能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本次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新疆融能,实际控制人由冯建方变更为冯现啁。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疆融能尚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转让双方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冯建方先生简历如下:1973年 2月出生,汉族,中国国 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2008年至今,冯建方先生先后创办江苏中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江苏大力神管桩有限公司、江苏大力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宁大力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徐州苏领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江苏大力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江苏国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新疆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盐城大力神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中能建材有限公司、江苏中大杆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邳州中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现任江苏大力神管桩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国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自 2022年 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受让方冯现啁先生简历如下:1981年 9月出生,汉族,中国国 代表大会党代表。2008年至今,先后担任江苏大力神管桩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大力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中能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邳州中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江苏中大杆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有较丰富的企业生产、销售、管理经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2025年 7月 29日,冯建方先生与冯现啁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 协议》,约定冯建方先生将其持有新疆融能 100%的股权以人民币 0 元的价格转让给冯现啁先生。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上述股权转让的交割日为办理完毕工商登记之日。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新疆融能持有公司 22.82%股份。本次权 益变动系控股股东新疆融能的股权结构变更,不涉及新疆融能所持公司股份的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冯建方先生变更为冯现啁先生。 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前后的股权控制关系情况如下: 实际控制人变更前: 三、本次权益变动暨实际控制人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系控股股东新疆融能的股权结构变更,不会导致控 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稳定性,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于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编制并披露相关权益变动报 告书。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2、《关于股权结构变更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 7月 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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