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乐创技术: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时间:2025年07月30日 20:53:57 中财网
  CFi.CN讯: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称计划减持 数量 (股)计划减 持数量 占总股 本比例 (%)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价格 区间拟减持 股份来 源拟减持 原因
成都天 健乐创 投资管 理中心 (有限 合伙)不高于 325,7260.46%集中竞 价自本 公告 披露 之日 起15 个交 易日 后的3 个月 内根据市场 价格确定北交所 上市前 取得及 权益分 派取得资金需 求
成都地 坤乐创 投资管 理中心 (有限 合伙)不高于 374,1940.53%集中竞 价自本 公告 披露 之日 起15 个交 易日 后的3 个月 内根据市场 价格确定北交所 上市前 取得及 权益分 派取得资金需 求
上述员工持股平台系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但本次减持计划拟减持股份不包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间接持有的股份。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成都天健乐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都地坤乐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企业将恪守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2、下列情况下,本企业将不会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但本企业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和全国股转系统的竞价或做市交易买入发行人的股份除外: (1)发行人或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2)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因违反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3)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将按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方式进行减持。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新规定或新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企业同意届时将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承诺,以满足相关监管要求。

4、如违背上述承诺,本企业违规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且将于获得相应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该收益支付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5、如监管机构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企业将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相关股份转让和交易按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股东对所作承诺已严格履行,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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