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兴物联(688671):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兴物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碧兴物联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5月9日签发的《关于同意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09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630,000股,并于2023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8,518,9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1,908,07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6,610,822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对应的限售股股份数量为98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8月11日起上市流通(因2025年8月9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相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有关承诺如下:保荐人母公司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无锡国联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股份的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的特别承诺。截至核查意见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98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11日(因2025年8月9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已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做出的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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