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股份(60322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07月30日 17:45:19 中财网
原标题:恒通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股份”、“上市公司”、“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恒通股份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恒通股份于 2022年 4月 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86号),公司于 2022年 7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 114,997,604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2年 8月 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2年 8月,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114,997,604股限售股,总股本增加至 510,133,604股。因公司实施 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714,187,046股,限售股同比例增加至 160,996,646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南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集团”)承诺:本公司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于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取得的股票所派生的股票(如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新增取得的股份),亦会遵守上述锁定安排。若后续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发生变更的,则锁定期相应调整。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南山集团严格履行了上述限售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60,996,646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年 8月 5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号股东名称持有限售股数量 (股)持有限售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股)剩余限售 股数量 (股)
1南山集团 有限公司160,996,64622.54%160,996,646-
合计160,996,64622.54%160,996,646-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1向特定对象发行160,996,646
合计/160,996,646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股份类别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60,996,646-160,996,646-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553,190,400160,996,646714,187,046
股份合计714,187,046-714,187,046
七、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所做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对恒通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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