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18股被宣布减持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一)减持股东:林海望、杨遇春、黄勇、刘启升; (二)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要; (三)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及其孳生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应增加的股份); (四)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7,327,350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63,675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63,675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六)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七)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20:49 乐创技术: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成都天健乐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都地坤乐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企业将恪守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2、下列情况下,本企业将不会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但本企业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和全国股转系统的竞价或做市交易买入发行人的股份除外: (1)发行人或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2)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因违反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3)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将按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方式进行减持。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新规定或新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企业同意届时将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承诺,以满足相关监管要求。 4、如违背上述承诺,本企业违规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且将于获得相应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该收益支付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5、如监管机构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企业将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相关股份转让和交易按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股东对所作承诺已严格履行,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20:44 熊猫乳品: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24 概伦电子: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435,177,853股。共青城金秋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秋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5,405,8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4%;共青城嘉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橙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895,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井冈山静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静远投资”)持有公司股份6,963,0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共青城睿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橙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642,0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株洲市国兴同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兴同赢”)持有公司股份1,953,8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 金秋投资、嘉橙投资、静远投资、睿橙投资和国兴同赢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860,4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7%。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金秋投资、嘉橙投资、静远投资、睿橙投资和国兴同赢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90天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351,77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8,703,55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以上减持计划合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3,055,335股,不超过公司1 总股本的3%。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19:49 英杰电气: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获授并已上市流通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76,2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4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0.0346%(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5、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11月20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陈金杰先生、崔连润先生、陈玉林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8、上述减持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9:49 盛弘股份: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盛剑明先生持有的股份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3、拟减持方式、数量、比例
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11月20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1、盛剑明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一)关于股份锁定、减持意向及价格的承诺 (1)自盛弘电气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盛弘电气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盛弘电气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盛弘电气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人计划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若本人拟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股票2 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盛弘电气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本人每年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公司股份总数的5%,减持价格不低于盛弘电气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6)如违反前述承诺事项,将由盛弘电气及时公告违反承诺的事实及原因,并向盛弘电气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情况下自公告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启动购回程序,购回数量不低于本人违反承诺事项卖出的股票数量;且公告之日当月起从盛弘电气处领取的薪酬或分红减半(如有),直至上述股份购回实施完毕当月为止;如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盛弘电气所有,并将在获得收益的10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盛弘电气指定账户;并自购回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至前述锁定期满后6个月;如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给盛弘电气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盛弘电气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而终止,亦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截至本公告日,盛剑明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19:49 江南奕帆:关于公司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通过集中竞价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77,879股(占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比例的1.00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35,395股(占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比例的0.8168%)。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4、减持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11月19日)实施。受让方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取得上述股份的,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陈渊技先生、龚建芬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9:49 江南奕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77,879股(占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比例的1.00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466,263 股(占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比例的1.8849%)。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5、减持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11月19日)实施。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的1%;若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的2%。受让方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取得上述股份的,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19:49 万集科技: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个人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高鑫先生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获授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99%。若计划减持期间,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11月20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高鑫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8.高鑫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情形。 【19:14 吉大正元: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减持相关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减持合计不超过 1,880,000股; (4)减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5)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中软联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0.998%; (6)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或其他禁止交易的情形,则严格遵循相关规定; (7)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2、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中软联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做出的减持预披露承诺如下: “未来本公司减持股份时,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在首次卖出的 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如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减持的,将至少提前 3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并在减持计划中明确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中软联盟已出具的承诺一致,承诺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3-094)等披露文件。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不存在差异。 3、减持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减持的情形 经减持主体自查,公司核查,上述减持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19:04 嘉环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南京环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称为南京环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环智”)持有公司股份19,36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4%;南京元奕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称为南京元奕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奕和”)持有公司股份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南京昌晟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称为南京昌晟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昌晟兴”)持有公司股份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上述股份来源于IPO前取得,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环智、元奕和、昌晟兴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宗琰先生和秦卫忠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述股东拟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中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05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1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9,1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1 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 【19:04 德生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降低负债比例。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11月21日期间(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内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时,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时,三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且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且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6、拟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18:44 光威复材: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光威集团资金需求,减持资金拟用于回购光威集团19名股东(不含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部分光威集团股份;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拟减持数量和比例:预计减持股份将不超过10,000,000股,不超过光威复材剔除回购专用账户持股后总股本的1.21%; 4、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调整说明:若计划减持期间因公司有送红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股东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18:34 恒为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沈振宇、胡德勇、王翔的一致行动人添橙MAD恩慧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添橙基金”)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38%。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添橙基金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8月22日-2025年11月21日,下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6,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738%。若公司于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添橙基金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18:34 渤海轮渡: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于新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73%;董事会秘书宁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87%。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及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所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董事、总经理于新建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宁武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前提下,公司董事、总经理于新建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46,000股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311%;公司董事会秘书宁武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27,500股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272%。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18:34 北方股份: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股份”或“公司”)股东特沃(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沃上海”)持有公司2425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总股本的14.26%),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近日收到股东特沃上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 持计划的告知函》,因自身资金需求,特沃上海拟于2025年8月22日-2025年11月21日(即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的时间段内,通过集中竞价、及/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510万股(占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70万股(占总股本的1%,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40万股(占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17:39 哈投股份:哈投股份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2025年7月30日,黑龙江省大正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正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96,523,5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5%,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大正集团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0,805,705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16:54 万盛股份: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远夏持有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639,5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8%。一致行动人临海市洛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临海洛升”)持有公司股份68,627,7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1.64%;一致行动人高献国持有公司股份27,707,3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70%;一致行动人高峰持有公司股份10,288,5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75%;一致行动人高强持有公司股份2,105,5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36%;一致行动人高敏持有公司股份4,000,0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68%;一致行动人郑国富持有公司股份4,148,5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70%;高远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8,517,2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1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高远夏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08%。本次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即2025年8月22日至11月21日。 若上述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收到高远夏的《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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