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股份(603010):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5年07月30日 16:57:26 中财网
原标题:万盛股份: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远夏持有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639,5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8%。一致行动人临海市洛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临海洛升”)持有公司股份68,627,7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1.64%;一致行动人高献国持有公司股份27,707,3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70%;一致行动人高峰持有公司股份10,288,5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75%;一致行动人高强持有公司股份2,105,5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36%;一致行动人高敏持有公司股份4,000,0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68%;一致行动人郑国富持有公司股份4,148,5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70%;高远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8,517,2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1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高远夏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08%。本次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即2025年8月22日至11月21日。

若上述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收到高远夏的《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高远夏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1,639,504股
持股比例0.28%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639,504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 原因
第一组高远夏1,639,5040.28%高远夏为高献国、高 峰、高敏、高强之父, 郑国富为高献国配 偶之胞兄,高献国为 临海洛升的普通合 伙人。
 临海市洛升企业 管理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68,627,72011.64% 
 高献国27,707,3964.70% 
 高峰10,288,5621.75% 
 高强2,105,5270.36% 
 高敏4,000,0250.68% 
 郑国富4,148,5220.70% 
 合计118,517,25620.10%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高远夏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500,0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8%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500,000股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500,000股
减持期间2025年8月22日~2025年11月21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二级市场增持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高远夏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在减持计划期间内,高远夏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及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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