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宝实(000595):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5-090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月 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六次会议、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充分保障公司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新 能源”)拟向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集团 ”)申请借款额度不超过 64,000万元,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及 子公司近一年取得金融机构固定资产借款平均利率,且不高于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期限 1-5年。该事项构成关联 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关联关系说明 电投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国运”)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 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借款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怀畅、柳自敏、郭维宏、修军成 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事项已经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此项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概况 公司名称: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000227693200Q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223,702.2071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勇 企业地址:银川市新华西街 313号 经营范围:电力及相关产业投资和经营(依法需取得许可 和备案的项目除外,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非法集资);股 权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道路货 物运输、仓储服务。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2.主要业务和经营情况 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6年,是自治区人 民政府全资设立的大型国有投资公司,是自治区电力和重点建 设项目的投资主体和政府融资平台,投资涉及火电、供热、新 能源、智慧能源服务、金融等多个领域。截至 2024年末,电 投集团资产总额 151.97亿元,净资产 38.18亿元,营业收入 31.10亿元,净利润 2.77亿元。 3.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国运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持有 电投集团 100%的股权,为电投集团的控股股东。宁国运持有 公司 29.33%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电投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电投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充分保障公司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公司 拟向电投集团申请借款额度不超过 64,000万元,借款利率不 高于公司及子公司近一年取得金融机构固定资产借款平均利 率,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期限 1-5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借款利 率不高于公司及子公司近一年取得金融机构固定资产借款平 均利率,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司承担的利息费 用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电投集团申请借款额度不超过 64,000万元,借 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及子公司近一年取得金融机构固定资产借 款平均利率,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期限 1-5 年。 本次关联交易尚未签署有关协议,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后签署借款合同。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借款主要用于公司项目建设及补充营运资金, 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 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 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 联交易的总金额 1.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宁国运及下属公 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 0.58亿元。 2.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向宁国运及下属公 司拆入资金合计 6.61亿元(不含本次交易)。 3.关联担保情况 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公司向关联方电投集团借款,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项目建设及营运资金需求。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 实际需要,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 平、公允的定价原则,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及子公司近一年取 得金融机构固定资产借款平均利率,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 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公司承担的利息费用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 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 项目建设及营运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关联交易已获得董事会同意,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遵循了 关联方回避原则并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 款的事项。 十、备案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7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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