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恩捷股份(002812):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07月29日 20:45:19 中财网
原标题:恩捷股份: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月 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53号)。公司于 2025年 1月 16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分行(以下简称“中行玉溪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玉溪 2025保-037号),对全资子公司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塑胶”)向中行玉溪分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 6,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招行昆明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874325E1SX03),对控股子公司云南红创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创包装”)向招行昆明分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单位:如无特殊说明,为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人担保权人主债权额度担保额度担保合同内容
红塔塑胶中行玉溪 分行6,000.006,000.001、担保人:公司。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被担保人担保权人主债权额度担保额度担保合同内容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 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 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 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4、担保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 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 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 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红创包装招行昆明 分行10,000.0010,000.001、担保人: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授信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 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亿 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 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就循环授信 而言,如授信人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超 过授信额度金额,则保证人对授信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部分 不承担保证责任,仅就不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 金余额部分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实现 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授信 人在授信期间内为授信申请人办理新贷偿还、转化旧贷或信用证、 保函、票据等项下债务(无论该等旧贷、信用证、保函、票据等 业务发生在授信期间内还是之前),保证人确认由此产生的债务 纳入其担保责任范围。授信申请人申请叙做进口开证业务时,如 在同一笔信用证项下后续实际发生进口押汇,则进口开证和进口 押汇按不同阶段占用同一笔额度。即发生进口押汇业务时,信用 证对外支付后所恢复的额度再用于办理进口押汇,视为占用原进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被担保人担保权人主债权额度担保额度担保合同内容
    口开证的同一额度金额,保证人对此予以确认。 4、担保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 款或其他融资或授信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 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 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间经审批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6,00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45.19%;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实际签署有效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3,960,213.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61.83%。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行玉溪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招行昆明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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