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田智能(30091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田智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浙江亿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田投资”)申请借款额度人民币5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实际放款之日起算),利息自借款金额到账当日起算,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根据双方协商确定。 按实际借款天数支付,且可选择分批提款、提前还本付息。公司无需就本次借款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措施。 2、关联关系说明 亿田投资目前持有公司69,127,725股股份,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据后总股本比例的38.22%(总股本为截至2025年7月18日数据),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孙伟勇先生、陈月华女士、孙吉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它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亿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3MA2891AB3Q 住所:浙江省嵊州市三江街道兴盛街889号正大广场212号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21日 经营期限:2016年12月21日至长期 法定代表人:孙伟勇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施工。 主要股东:孙伟勇先生持股35%,孙吉先生持股33%,陈月华女士持股32%。 2、财务情况 亿田投资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3、亿田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亿田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方。 4、经查询,亿田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借款额度:人民币50,000万元整 2、借款利率、本金及利息计收: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本金及利息计收方式。 3、借款期限:12个月(自实际放款之日起算) 4、增信/担保措施:无 5、截至目前,公司与亿田投资尚未签订借款合同,具体条款以公司与亿田投资最终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6、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向关联方借款系为了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上定价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借款公司无需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措施,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以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为出发点,有利于拓宽公司的资金来源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且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公司无需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措施。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履行决策、审批程序,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2025年年初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与亿田投资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5年7月29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与会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原则,能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提高交易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需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满足了公司的融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江龙 余东旭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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