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3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5年07月29日 18:53:24 中财网
【18:49 劲仔食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劲仔食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1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后续将用作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5年7月2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首次回购股份数量1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22%,购买的最高价为12.70元/股、最低价为12.6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268,48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4 百傲化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百傲化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2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20,000万元~4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67,92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04%
累计已回购金额5,413,104.40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0.18元/股~20.22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4.94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4.94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1.67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4)、《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7月2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67,92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回购的最高价为人民币20.22元/股,回购的最低价为人民币20.18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13,104.4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4 海鸥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鸥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29,由董事会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4月28日~2026年4月24日
预计回购金额6,000万元~12,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53,2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082%
累计已回购金额2,522,554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9.94元/股~10.0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未来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7元/股(含),因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2025年6月4日起,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7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1.93元/股(含本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7月29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253,200股,回购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2%,回购最高成交价为10.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9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522,55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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