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22股被宣布减持
二、 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2018年 7月协议转让取得及后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 3. 减持方式、数量和比例: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8,508,097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 0.9569%),若公司在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 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8月 21日至 2025年 11月 20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 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 股东相关承诺履行情况:股东未作出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相关的承诺。 【20:59 国义招标: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广东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 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高于3,061,000股,减持比例不高于公 司股份总数的1.99%。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东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持股期限、减持方式的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发行人本次发行挂牌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在发行人本次发行挂牌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在上述十二个月的锁定期满后,如果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对于本公司减持行为有任何规定,则本公司承诺相关减持安排将严格遵守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20:59 苏州规划: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三)减持数量: 1、胡杨林天荣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2,832,8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为2.50%)。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胡杨林天荣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的减持规定,具体如下: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胡杨林天荣对公司的投资期限已满三十六个月不满四十八个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六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六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不受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股份的限制。胡杨林天荣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了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2、珠峰投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2,266,2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为2.00%)。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四)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以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五)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自2025年8月20日起至2025年11月19日止)。 (六)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情况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0:59 光环新网: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份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及数量:集中竞价交易。 上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拟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1,311,43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8%;耿岩担任公司董事兼总裁,本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减持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11月19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20:54 宇晶股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获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47,87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720%,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的0.0725%(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股份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11月20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期间除外)。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的情况说明。 周波评先生作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分别于2023年05月18日和2024年05月21日作出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自期权行权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所持全部股份的书面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波评先生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周波评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情形。 【20:54 奥赛康: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具体安排 1、 减持原因:股东经营发展需要。 2、 股份来源:苏洋投资参与本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重大资产置换事项”)取得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年 1月 1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3、 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即2025年 8月 20日至 2025年 11月 17日。 4、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 5、 拟减持数量:苏洋投资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9,281,600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1%;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4,640,800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0.5%。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6、 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重大资产置换事项,苏洋投资曾作出如下股份限售承诺,苏洋投资已严格遵守并履行完毕,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此前披露的相关意向、承诺。
苏洋投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20:39 上海汽配: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汽配”)股东格洛利國際公司(以下简称“格洛利”)持有公司股份46,039,7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481%,股东迪之凯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之凯”)持有公司股份4,572,2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54%,格洛利与迪之凯为一致行动人。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格洛利与迪之凯拟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9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5%。其中,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5%,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29 瑞松科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东柯希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48,9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13%。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1年2月18日起上市流通。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前海觅贝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恒泰觅贝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7,33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938%。上述股份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交易时间至本公告披露日已超过6个月。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东柯希平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448,940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2.001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22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和/或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447,40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前海觅贝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恒泰觅贝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2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1%。 以上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11月20日。 减持价格均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19:59 华业香料: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偿还负债以及个人其他资金安排。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5、减持期间: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11月19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在此期间如遇到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标准应作相应调整)。 7、上述拟减持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19:59 *ST天龙: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股权激励行权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23,7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18%。(若计划减持期间因公司有送红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股东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20个交易日之后的 2个月内(即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10月26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2023年9月14日公司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项新周先生出具的《不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承诺自2023年9月14日起6个月内不主动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前述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新增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秘书项新周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项新周先生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转让公司股份的情形。 【19:44 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本次减持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无锡奥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奥创”)、无锡奥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奥利”)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1,947,750股、5,892,570股,分别占公司 总股本的3.79%、1.87%。 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均已解禁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无锡奥创、无锡奥利拟通过集合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 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300,000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37%,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的3个月内(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11月19日)实施。若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 1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 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减持 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对应的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葛志勇、李文不参加本次减持。 【19:24 通鼎互联: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协议转让受让的股份。 3、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229万股,其余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 4、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25,59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8%。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11月19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7、吴企创基在受让股权时未有承诺事项,且持股后也未有承诺事项。 8、吴企创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19:04 蓝海华腾: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参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送转的股份及增持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徐学海先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11月19日)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11月19日)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价格: 视市场价格确定,但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公司股东徐学海先生作出股份限售承诺:自蓝海华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无论是否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每年转让的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相关承诺人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同时,其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其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其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司股东徐学海先生作出股份减持承诺:无论是否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每年转让的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进行。减持公司股票时,须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其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同时,其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其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其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股份增持承诺: 徐学海先生承诺:自 2018年 2月 7日起 6个月内,累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600.00万元。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以及遵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同时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截至 2018年 8月 7日,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徐学海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211.11万元,增持承诺已履行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徐学海先生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9:04 飞荣达:关于特定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股份来源: (1)飞驰投资本次拟减持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以及因实施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2)马军先生本次拟减持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以及因实施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2、减持原因: (1)飞驰投资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为骨干员工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减持是基于员工个人的资金需求; (2)马军先生本次减持是满足自身资金需要。 3、减持方式: (1)飞驰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飞先生通过飞驰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不参与本次减持计划。 (2)马军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 上述减持股东属于一致行动人,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合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即不超过 5,818,634股;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合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即不超过 11,637,268股。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上述股东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5,730,84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0.9849%。若计划减持期间内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3个月内(自 2025年 8月 20日至 2025年 11月 19日)进行。上述减持期间内,相关人员将严格遵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相关要求及窗口期、内幕信息管理等相关规定;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飞驰投资,董事、副总经理马军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飞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如下: 1、股份锁定承诺 飞驰投资(原“深圳市飞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马军先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马飞先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本公司上市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马飞、马军等承诺:“在上述法定或自愿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股份减持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飞承诺: “(1)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3)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5)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二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0%(若发行人有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等事项的,上述股份总数应作相应调整);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6)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个月。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的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亦不存在违反上述相关承诺事项的情形。 【19:04 安记食品:安记食品关于控股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记食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林肖芳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2,176,43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7.69%。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以及公司上市后历次转增、送股等方式形成的股份,且于2018年12月10日(2018年12月9日为非交易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林肖芳先生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不超过4,703,999股);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本减持计划自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自本公告披露日起至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股份。 1 【19:04 麦克奥迪: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嘉兴嘉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减持计划如下: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经营计划需要。 (2)股份来源:协议转让受让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减持方式: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5,174,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81 月20日至2025年11月19日)。 (5)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注: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兴嘉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3、股东承诺情况 嘉兴嘉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拟减持的股份为协议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所获得的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已到期,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19:04 海伦哲: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美通公司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780,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0.08%。计划减持期间,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届时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7、美通公司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中天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协议受让取得。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8,827,608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0.89%。如计划减持期间,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届时市场价格确定。 7、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8:34 嘉和美康:嘉和美康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和美康”或“公司”)股东国寿成达(上海)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寿成达”)持有公司股份12,684,5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22%。 上述股份为嘉和美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2年12月14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收到国寿成达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自身资金需求,股东国寿成达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127,56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18:09 蓝丰生化: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司法拍卖公开竞价买入;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795,589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61%,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17:29 科博达: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 ? 实际控制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柯炳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827,6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763%。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于2022年10月1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柯炳华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924%。 本次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近日,公司收到柯炳华先生发来的《关于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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